我在这里必须补充几句。我为什么能够从乡下到济南来呢?原因极为简单。我的上一辈大排行兄弟十一位,行一的大大爷和行二的二大爷是亲兄弟,是举人的儿子。我父亲行七,叔父行九,还有一个十一叔,是一母一父所生。最后一个因为穷,而且父母双亡,送给了别人,改姓刁。其余的行三四五六八十的都因穷下了关东,以后失去了联系,不知下落。留下的五个兄弟,大大爷有一个儿子,早早死去。我生下来时,全族男孩就我一个,成了稀有金属,传宗接代的大任全压在我一个人身上。在我生前很多年,父亲和九叔不到二十岁的时候,失怙失恃,无衣无食,兄弟俩被迫到济南去闯dàng,经过了千辛万苦,九叔立定了脚跟。我生下来六岁时,把我接到济南。如果当时他有一个男孩的话,我是到不了济南的。如果我到不了济南,也不会有今天的我。我大概会终生成为一个介乎贫雇农之间的文盲,也许早已不在人世,墓木久拱了,所以我毕生感谢九叔。上面说到的那一些家庭待遇,并没有逾越人情的常轨,我并不怀恨在心。不过,既然说到我的小学和我的性格,不得不说说而已。
第11节:我的性格(2)
回家路上
我的家距离新育小学并不算远。虽然有的地方巷子很窄,但都是青石铺路,走上去极为平坦,舒适,并没有难走的地方。
我同一般的比较调皮的小孩子一样,除非肚子真饿了,放学后往往不立即回家,在路上同一些小朋友打打闹闹,磨蹭着不肯回家。见到什么新鲜事儿,必然挤上去围观。看到争吵打架的,就更令我们兴奋,非看个水落石出不行。这一切都是男孩子共有的现象,不足为怪。但是,我们也有特立独行的地方。济南地势,南高北低。到了夏天下大雨的时候,城南群山的雨水汇流成河,顺着一条大沙沟,奔腾而北,进了圩子墙,穿过朝山街、正觉寺街等马路东边房子后面的水沟,再向前流去,济南人把这一条沙沟叫"山水沟"。山水每年夏季才有,平常日子这条沟是gān的。附近的居民就把垃圾,以及死狗死猫丢在沟里,根本没有人走这里。可我就选了朝山街的山水沟作回家去的路,里面沙石满地,臭不可闻,根本没有走人的路。我同几个小伙伴就从这里走回家。虽然不是每天如此,次数也不会太少。八九十来岁的男孩子的行动是不可以理喻的。
看捆猪
还有不可以理喻的一些行动,其中之一就是看捆猪。
新育小学的西邻是一个养猪场,规模大概相当大,我从来没有进去过。大概是屠宰业的规定,第二天早晨杀猪,头一天下午接近huáng昏的时候就把猪捆好。但是,捆猪并不容易,猪同羊和牛都不一样。当它们感到末日来临时,是会用超常的力量来奋起抵抗的。我和几位调皮的小伙伴往往在放学后不立即回家,而是一听隔壁猪叫就立即爬上校内的柳树,坐在树的最高处,看猪场捉猪。有的猪劲极大,不太矮的木栅栏一跃而过,然后满院飞奔。捉猪人使用极其残bào的手段和极端残忍的工具--一条长竿顶端有两个铁钩--努力把猪捉住。有时候竿顶上的铁钩深刺猪的身躯上的某一部分,鲜血立即喷出。猪仍然不肯屈服,带血狂奔,流血满地,直到jīng疲力尽,才被人捆绑起来,嘴里仍然嚎叫不止,有的可能叫上一夜,等到第二天早晨挨上那一刀,灵魂或者进入地狱,或者进入天堂,除了印度相信轮回转生者以外,没有人能够知道了。这实在是极端残忍的行为。在高级的雍荣华贵的餐厅里就着葡萄美酒吃猪排的美食者,大概从来不会想到这一点的。还是中国古代的君子聪明,他们"远庖厨",眼不见为净。
我现在--不是当年,当年是没有这样敏感的--浮想联翩,想到了很多事情。首先我想到造物主--我是不相信有这玩意儿的--实在是非常残酷不仁。他一定要让动物互相吞噬,才能生活下去。难道不能用另外一种方法来创造动物界吗?即使退一步想,让动物像牛羊一样只吃植物行不行呢?当然,植物也是生物,也有生命;但是,我们看不到植物流泪,听不到它们嚎叫,至少落个耳根清净吧。
我又想到,同样是人类,对猪的态度也不尽相同。我曾在德国住过多年。那里的农民有的也养猪。怎样养法,用什么饲料,我一概不知。养到一定的重量,就举行一次Schlacht
fest(屠宰节),邀请至亲好友,共同欢聚一次。我的女房东有时候就下乡参加这样的欢聚。她告诉我,先把猪赶过来,乘其不备,用手枪在猪头上打上一枪,俟其倒毙,再来动手宰割,将猪身上不同部位的肉和内脏,加工制成不同的食品,然后大家暂时或长期享用。猪被人吃,合乎人情事理,但不让猪长时间受苦,德国人这种"猪道主义"是颇值得我们学习的。至于在手枪发明以前德国人是怎样杀猪的,就没有研究过,只好请猪学专家去考证研究了。
看杀人
最不可以理喻的行动是喜欢看杀人。其实,这可能是最可以理喻的,因为大人们也都喜欢看。
新育小学坐落在南圩子门里。圩子门是朝山街的末端。出圩子门向右拐,有一条通往齐鲁大学的大道。大道中段要经过上面提到的山水沟,右侧有一座小小的龙王庙,左侧则是一大片荒滩,对面土堤很高,这里就是当时的刑场,是处决犯人的地方。犯人出发的地方是城里院东大街路北山东警察厅内的监狱。出大门向右走一段路,再左拐至舜井街,然后出南城门,经过朝山街,出南圩子门,照上面的说法走,就到了目的地。
第12节:我的性格(3)
朝山街是我上学必经之路。有时候,看到街道两旁都挤满了人,就知道,今天又要杀人了。我于是立即兴奋起来,把上学的事早已忘到九霄云外去了。挤在人群里,伸长了脖子,等候着,等候着。此时,只有街道两旁人山人海,街道中间则既无行人,也无车马。不久,看到一个衣着破烂的人,喝得醉醺醺的,右肩背着一支步枪,慢腾腾地走了过去。大家知道,这就是刽子手。再过不久,就看到大队警察,簇拥着待决的囚犯,一个或多个,走了过来,囚犯是五花大绑,背上插着一根木牌,上面写着他的名字,名字上面用朱笔画上了一个红×。在十年浩劫中,我的名字也曾多次被"老佛爷"的鹰犬们画上红×,表示罪该万死的意思。红卫兵们是很善于学习的。闲言少叙,书归正传。且说犯人过去了以后,街上的秩序立即大乱。人群纷纷向街中间,拥拥挤挤,摩肩接踵,跟着警察大队,挤出南圩子门,纷纷抢占高地制高点,能清晰看到刑场的情况,但又不敢离得太近,理由自明。警察押着犯人走向刑场,犯人向南跪在高崖下面,枪声一响,仪式完毕,警察撤走。这时一部分群众又拥向刑场,观看躺在地上的死尸。枪毙土匪,是没有人来收尸的。我们几个顽皮的孩子当然不甘落后,也随着大家往前拥。经过了这整个过程,才想起上学的事来。走回学校,免不了受到教员的斥责。然而却决不改悔,下一次碰到这样的事,仍然照看不误。
当时军阀混战,中原板dàng,农村政权,形同虚设。县太爷guī缩在县城内,广大农村地区不见一个警察。坏人或者为穷所bī铤而走险的人,变成了土匪(山东话叫"老缺"〈?〉),横行乡里。从来没听说,哪一帮土匪劫富济贫,替天行道。他们绑票勒索,十分残酷。我的一个堂兄林字辈的第一人季元林,家里比较富裕,被土匪绑走,勒索巨款。家人jiāo上了赎票的钱,但仍被撕票,家人找到了他的尸体,惨不忍睹,双眼上各贴一张狗皮膏药,两耳中灌满了蜡烛油。可见元林在匪xué中是受了多么大的痛苦。这样的土匪偶尔也会被捉住几个,送到济南来,就演出一出上面描写的那样的悲喜剧。我在新育三年,这样的剧颇看了不少。对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来说,了解社会这一方面的情况,并无任何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