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之实际的文学,当以老杜与香山为泰斗。惟老杜则随所感所遇而为之,不期然而自然。盖老杜天才,仪态万方,无所不能,未必有意为实际的文学。若香山则有意于“抉起”“诗道之崩坏”。其毕生jīng力所注,与其名世不朽之望,都在此种文字。“其余杂律诗,非平生所尚……略之可也”,则虽谓香山为纯粹的实际派之诗人可也。吾故曰:“上所录之文,乃文学史上极有关系之文字也”,可作实际派文学家宣告主义之檄文读也。
梅觐庄携有上海石印之《白香山诗集》,乃仿歙县汪西亭康熙壬午年本,极jīng。共12册,两函。有汪撰年谱,及宋陈直斋撰年谱。汪名立名,吾徽清初学者。
香山生代宗大历七年(壬子),卒于武宗会昌六年。年七十五。
二六、读香山诗琐记
(八月四日)
上所举香山之实际的诗歌,皆记事写生之诗也;至其写景之诗,亦无愧实际二字。实际的写景之诗有二特性焉:一曰真率,谓不事雕琢粉饰也,不假作者心境所想象为之渲染也;二曰详尽,谓不遗细碎(details)也。
例一长途发已久,前馆行未至。体倦目已昏,瞌然遂成睡。右袂尚垂鞭,左手暂委辔。忽觉问仆夫,才行百步地。……
例二《游悟真寺诗》一百三十韵。以此诗与退之《南山诗》相较看之。
香山《琵琶行》自序曰“凡六百一十二言”,各本皆然,乃至各选本亦因之不改,其实乃六百一十六言也,盖八十八句。
香山《道州民》一诗,佳构也。“……一自阳城来守郡,不进矮奴频诏问。城云‘臣按《六典》书,任土贡有不贡无。道州水土所生者,只有矮民无矮奴’。……”何其简而有神也。“……道州民,民到于今受其赐。欲说使君先下泪,仍恐儿孙忘使君,生男多以‘阳’为字。”此亦不用气力之佳句也。
东方人讳所爱敬,西方则以所爱敬名其子孙。此诗云“生男多以‘阳’为字”,则此风固不独西方人所专有也。
新乐府之佳者亦殊不多,《上阳人》《折臂翁》《道州民》《缚戎人》《西凉伎》《杜陵叟》《缭绫》《卖炭翁》《盐商妇》之外,皆等诸自郐以下可也。
以《长恨歌》与《琵琶行》较,后者为胜也。《长恨歌》中劣句极多:“承欢侍宴无闲暇,chūn从chūn游夜专夜”“金屋妆成娇侍夜,玉楼宴罢醉和chūn”,几不能卒读。《琵琶行》无是也。
香山少时有《望月有感寄诸兄及弟妹诗》,中有“共看明月应垂泪,一夜乡心五处同”之句,亦古别离之月也。
二七、札记不记哲学之故
(八月五日)
或问吾专治哲学,而札记中记哲学极少,何也?则答之曰:正以哲学为吾所专治,故不以入吾札记耳。吾日日读哲学书,若一一以实吾札记,则篇幅时日皆有所不给。且吾之哲学功课,皆随时作记(notes);其有有统系的思想,则皆着为长篇论文,如前论墨子、康德(kant)、胡母(hume)诸文,皆不合于札记之体例也。且吾札记所记者,皆一般足以引起普通读者之兴味者也。哲学之不见录于此也,不亦宜乎?
二八、老子是否主权诈
(八月九日)
今当记哲学矣。《大中华》第六号有谢无量着之《老子哲学》一文,(第五号载其上篇,吾未之见。此篇名《本论》,岂上篇为老子传述及其行实耶?)分《宇宙论》(一、本体论--reality,二、现象论--appearance)《修养论》《实践道德论》《人生观》《政治论》《战争论》《老子非主权诈论》《老子思想之传播与周秦诸子》诸篇。其《宇宙论》极含糊不明,所分两节,亦无理由。其下诸论,则老子之论理哲学耳,所分细目,破碎不完。其论“老子非主权诈”一章,颇有卓见,足资参考:
甲、误解之源
老子曰:“将欲噏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qiáng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刚qiáng。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三十六章)又曰:“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是以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六十六章)
乙、攻击老子之言者
程子曰:“与,夺,噏,张,理所有也;而老子之言非也。与之之意,乃在乎取之;张之之意,乃在乎噏之:权诈之术也。”(《性理大全》)又曰:“老子语道德而杂权术,本末舛矣。申韩张苏,皆其流之弊也。”(《二程全书》四十一)朱子曰:“程明道云:‘老子之言窃弄阖辟也者,何也?’曰,‘将欲取之,必固与之’之类,是他亦窥得些道理,将来窃弄,如所谓代大匠斫则伤手者,谓如人之恶者,不必自去治他,自有别人与他理会,只是占便宜,不肯自犯手做。”(林注《老子》引)
丙、老子之语同见他书
《管子·牧民篇》:“知予之为取者,政之宝也。”韩非《说林》上引《周书》曰:“将欲败之,必姑辅之;将欲取之,必姑与之。”
丁、古来注《老》之说
(一)韩非《喻老》以越之事吴喻“噏张”“弱qiáng”二语,以晋之赂虞喻“取与”。
(二)王弼云:“将以除qiáng梁,去bào乱,盖因物之性,令自即于刑戮。”
(三)河上公章句云:“先开张之者,欲极其奢yín也。先qiáng大之者,欲使遇祸患也。先兴之者,欲使其骄危也。先与之者,欲极其贪心也。”
大抵天之于人,将欲弱之,必固qiáng之。得道之人,知其如此,则执其柔,退所以自固。列子《huáng帝篇》引鬻子曰:“欲刚必以柔守之,欲qiáng必以弱保之。积于柔必刚,积于弱必qiáng。”此之谓也。
老子曰:“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此亦言qiáng者弱之,刚者柔之,乃天之道。……已上所谓张噏qiáng弱云云,盖天之循其自然以除去其害之道耳,毫无功利之心于其间也。
《易》云:“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鬼神害盈而福谦,人道恶盈而好谦。”
《中庸》云:“天之生物,必因其材而笃焉,故栽者培之,倾者覆之。”皆同此理。
〔适按〕右所论足备一说而已,亦不尽然。谓老子非主权诈是也,而其说则非也。王弼所谓“因物之性,令自即于刑戮”,亦是yīn险权诈之说。
吾为之说曰:“纵观天道人事,凡极盛之后,必有衰亡。反言之,则衰亡之前,必有极盛。此盈虚消长之理,随在可见。无张又何须噏?无qiáng又何从弱?不兴又何所废?不有又何所夺?老子所谓‘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二章)者是也。盖所谓对待之字,如有无,qiáng弱,高下之类,皆迭为盈虚消长,有其一,必有其二。若天下之人皆如埃田(eden)囿中之夫妇,未识智慧之果,不知善恶之别,则天下更有何恶?恶者,不善之谓,对善而名者也。故曰,‘天下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知道者明于此旨,故每见qiáng则思弱,见张则思噏,见兴则思废。凡qiáng也,张也,兴也,与也,皆弱也,噏也,废也,夺也之征也。几已兆矣,故曰‘微明’,微明也者,隐而未全现之征兆,非凡人所能共见,惟知者能见之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