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统治者政治权术的万宝囊中,愚民之术大概是最具分量的。其他或者权术,大多在统治集团内部使用,主要用于调节和解决统治集团内部的政治关系和政治矛盾。愚民之术的用武之地主要是在统治者对付人民大众的场合。所以,愚民之术的特殊用途使它受到历代统治者的格外青睐。
关于谄媚之术
谄媚是人际关系中常见的现象,也是中国古代政治斗争中经常应用的权术之一。谄媚者为了的一定的目的,采用不正当的手法,奉承巴结,chuī捧讨好,博取被谄媚者的好感和欢心。谄媚的历史由来已久,在一定意义上讲,谄媚是人格不平等的产物。谄媚作为政治斗争的一种手段,主要运用在统治集团内部。谄媚是以“下”事“上”的手段。谄媚的对象必然在身份、地位、权力、财富等方面高于谄媚者,否则也就失去了谄媚的意义。中国古代阶梯式的等级制度和官僚制度,形成了多种层次的上下关系,从而为谄媚之术提供了适宜的生存条件和广阔的表演舞台。
谄媚之术的基本特征表现为实用性、无耻性和技巧性。
所谓实用性,是就谄媚之术的目的而言。谄媚不是在做无谓的表演,也不是甜言蜜语的làng费,谄媚者之所以卑身曲意,是出于实用的功利性目的。运用谄媚之术,有时不是为了一时一事的具体目的,而是着眼于潜在的、长远的利益,即所谓“放长线、钓大鱼”。谄媚作为一种早期的预付投资,期待着未来获得更多的利润。在政治斗争中,谄媚之术还是臣属自我保护的手段。谄媚之术的实用价值,深受古代官场中人的重视。
所谓无耻性,是就谄媚之术的本质而言。谄媚的最大特点就是极端地厚颜无耻,为了巴结讨好权势者,可以将自己的人格尊严剥落得一丝不挂。他们所巴结的实际上并不是谄媚对象本身,而是谄媚对象所代表的权势和地位;一旦这种权势和地位发生变化,谄媚对象也就不成其为谄媚对象了。
在阶梯式的等级制度和官僚制度中,上下关系是相对而言的。对下为上,对上为下。谄媚者与谄媚对象之间的位置也可以互相转换:对上是谄媚者,对下又成了谄媚的对象。谄媚者同时又是谄媚的对象,无耻谄媚“上”的同时又需要来自“下”的更加无耻的谄媚。这种情况在中国古代官场普遍存在,起到了加剧谄媚手段无耻程度的作用。
所谓技巧性,是就谄媚之术的手段而言。中国古代的谄媚,具有高度的技巧,谄而有术、媚而有方。谄媚的技巧首先表现在它的欺骗性,为了达到目的,无耻的谄媚在表面上常常装扮出一付堂而皇之的模样,仿佛是一种出自真实情感和忠诚意气的言语举动。谄媚的技巧还表现在它的灵活性,根据不同的对象、不同的场合、不同的时机,谄媚可以做出因人而异、因地而异、因时而异的不同表演。
谄媚手段之一:奉承chuī捧。奉承chuī捧不同于发自内心的真诚赞扬,它是为“利己”而“誉人”的。谄媚者利用人们喜欢被人赞扬的天性,以奉承chuī捧为手段,通过种种溢美之词,满足谄媚对象的虚荣心,从而达到讨好巴结的目的。奉承chuī捧的范围相当广泛,凡是谄媚对象的一切:门第、相貌、品德、才华、政绩、能力、语言、行为以及子孙后代乃至生理缺陷,都可以成为谄媚者chuī捧的对象。
谄媚手段之二:自我贬损。这种手段与直接的奉承chuī捧有着明显的区别,谄媚者主要通过语言和外在行为公开表现出一种奴性的臣服和屈从,自我降低人格,以此反衬出谄媚对象的高贵尊荣,使其获得某种心理上的满足。
谄媚手段之三:取悦讨好。唯上之所好而为之,也是谄媚的重要手段。投其所好,须要“投”得准,否则便会“费力不讨好”。谄媚者深知其中的奥妙,对于上之所好,极力揣摩。
谄媚手段之四:阿谀逢迎。在中国古代社会中,为“上”者惟我独尊,为“下”者唯长官意志是从,这是官僚政治不可避免的产物。作为一种谄媚手段,阿谀逢迎表现为不讲原则立场,不顾是非标准,丧失政治气节,泯灭个人意志,一味顺从迎合谄媚对象的愿意。避免触犯上级,避免惹是生非。
谄媚手段之五:巴结投靠。谄媚的捷径莫过于与谄媚对象建立某种亲近关系,谄媚者由此可以得到更多的宠幸,并缩小与谄媚对象之间的身份上的差距。
谄媚又是同权力崇拜分不开的。谄媚者对“上”惟恐不及,不仅是出自无意识地、本能地对权力的畏惧和顺从,在更多的场合则是一种实现权力欲望的手段。权力以及权力所代表的物质利益和社会地位,极大地刺激着统治集团内部各种野心家的胃口。在君主专制和官僚政治的条件下,权力和权位只能来自君主和上司,权欲的满足不得不依赖于“上”是赏识和恩赐。因此,谄媚之术事实上成为古代官吏的主要为官之道。为了达到追逐权力的目的,野心家们不惜出卖自己的灵魂和人格,以谄媚君主和上司作为发迹进取的跳板。
关于韬晦之术
所谓“韬晦之术”,就是通过各种欺骗手法,表面上收敛锋芒,隐藏才能行迹,掩饰政治上的野心和志向,解除对政敌造成的威胁感,麻痹政敌的警惕性,等待时机成熟,实现预谋的政治目的。中国古代历史上,“韬晦之术”是一种重要的政治斗争手段,借助韬晦之术而达到政治目的的权术家大有人在。韬晦之术以其独特的神奇功效,历来受到统治者的重视。尤其是各种野心家和yīn谋家,更是把韬晦之术视为自我保护和图谋进取的有效手段,研而习之,推而广之。
“韬晦”的字义,是伪装、隐藏的意思。在激烈复杂的政治斗争中,人们的真实面貌和目的常常需要加以一定的掩饰。中国古代的权术家很早就学会了在政治斗争实践中运用韬晦的手段,从志向、才能、名望、感情、生理等各个角度和侧面进行掩饰和伪装。
常用手法之一:在志向方面进行掩饰。在中国古代官场上,剑拔弩张、锋芒毕露者总是容易引起政敌的猜疑和不安,使人感到畏惧和威胁,从而难免树敌招怨;与此相反,那些庸庸碌碌、胸无大志的人,则可以使政敌在心理上产生一种安全感,容易被轻视和忽略,反而能够出人意料地成功。于是,不示人以大志,便成为一种重要的韬晦手法。
在时机尚未成熟之际,权术家的野心和权欲常常隐藏在恬泊淡然或者沉湎酒色背后,他们暂时收敛锋芒,表面上与世无争,极力掩饰自己的政治志向和权力欲望。
野心和权欲固然需要掩饰,即使没有野心和权欲,在某些情况下也需故作胸无大志的姿态,以避免遭到猜忌,从而保全自己。
常用手法之二:在才能方面进行掩饰。
从事政治活动需要一定的才能,而人们的才能由于各种原因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在如何选拔政治人才方面,中国古代很早就提出了“选贤举能”的主张,但是,这只是一种理想主义的标准,在政治实践中难以真正实现。权力地位并不是仅仅依靠才能获得的,恰恰相反,才能不过是权势的影子,权势越大,也就自认为才能越高。君主永远是圣明伟大的,上司永远是正确高明的。这就是中国政治现实的必然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