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亮在批判理学的思想斗争中,以唯物论的事功主义为武器、从事实上和理论上揭露和批判了朱、陆学说脱离实际的危害性,他说"世之学者,玩心于无形之表,以为卓然而有见,事物虽众,此其得之浅者,不过如枯木死灰耳、得之深者,纵横妙用,肆而不约,安知所谓文理密察之道,浮乎中流,无所底止,犹自调其有得,岂不哀也哉!"(《陈亮集》卷19《与应仲实》),"得之浅者"指陆九渊一派心家,他们只注重自己的心性修养,使之不受外物gān扰,结果把人弄成了像"枯木死灰"一样的废物.""得之深者"指朱熹一派的理学家,他们自谓留心于对外界的"文理密察之道",但却"肆而不约",支离破碎,二者都无助于解决国家兴亡和民生实际中的迫切问题.陈亮指出,理学家们"只知议论之当正,而不知事功为何物"(同上卷《戊申再上孝宗皇帝书》)陈亮的学说不拘于门户之见,他表明自己做学问的态度是:"正欲搅金、银、铜、铁、锡作一器,要以实用为主耳."(同上卷20《答朱元晦秘书》、《又己已chūn书之一》)又说:"亮以为学者学为成人,而儒者门户之大者耳"(同上《又甲辰秋书》),他主张广采搏闻,取各家有用之学,目的是为了解决社会实际问题,这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进步思想.
(一)在世界观上与理学的对立:
陈亮的世界观,是同他的事功主义,联系在一起的,他针对理学的唯心主义在哲学上坚持了事物是宇宙间唯一存在的唯物主义立场.他说:"夫盈宇宙者,无非物;日用之间;无非事"(同上《经书发题》),又说:"夫道非出于形气之表,而常行于事物之间者也"(同上卷9《勉qiáng行道大有功》).与朱熹相对立,他坚持了道在事物之中的观点.从这个观点出发,他认为"道"既然体现于日常事物之中,所以任何具体事物都具有其相应的法则,他说:"夫道之在天下,何物非道,千途万辙,因事作则."(同上卷19《与应仲实》)只要人们能用心从客观存在的事物中去"体认",就可以认识和掌握事物自身的法则,这样,他就用朴素唯物主义的观点批判了朱熹理在事先,道在物先的唯心主义论调."千途万辙"是指事物的复杂性及其运动形式的多样性;"因事作则"主要是要求执政者"明于事物之故,发言立政,顺民之心,因时之宜"(同上).
针对朱熹"理一分殊"的形而上学观点、陈亮从理不脱离具体事物的观点出发,认为具体的理只能从属于具体的事物.物有种和属的关系,理就有总体的理和部分的理的关系.他对"理一分殊"作了唯物主义的解释,把"理一分殊"的"理一"看做是天地万物之理的整体,把"分殊"解释为这个整体所属的每一事物的功能,认为整体的理就是各部分理的总和.朱熹的"理一分殊"认为,理是脱离具体事物的,万理分享此理,而又各得此理之全.陈亮说:"尝试观诸其身,耳目口鼻,肢体脉络,森然有陈列而不乱,定于分于一体也.一处有阙,惟失其用,而体固不完矣."理一而分殊之说也,"是推理存义之实也."(同上卷14《西铭说》)这就是说,"理一"和"分殊"的关系,如同人的全身和耳目口鼻,肢体脉络的关系.
世界上绝没有孤悬于物外之理.陈亮对道(理)、物之关系的论述,把被朱熹等人颠倒了的jīng神和物质之关系再颠倒过来,坚持了唯物主义的正确原则.
(二)在历史观上同理学的对立:
陈亮同以朱熹为代表的理学唯心主义的斗争,主要是围绕着"王霸义利"问题而展开的.而在"王霸义利"问题的辩论之中,又集中地表现为两种历史观的分歧.
朱熹在继承和发挥工程关于天理与人欲不能并存的说法,认为"人之一心,天理存则人欲灭,人欲胜则天理灭,未有天理人欲夹杂者"(《朱子语类》卷13),与此相应,他又认为天理是"义",人欲是"利",天理与人欲的对立,就是仁义道德同利欲的对立.朱熹把这一理论运用于历史观,提出了"王霸义利之辩"和"理欲之辩".朱熹认为,决定历史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心的好坏,其关键是帝王心术的好坏.在他看来,夏商周三代的帝王继承了尧、舜、禹相传之密旨,其心术最好,所以他们"惟有天理而无人欲",社会上一切都是光明的,至善的王道政治;三代以后,天理失传"汉唐之君,无一念之不出于人欲"(同上卷20《[附]寄陈同甫书》).此后历史便走上黑暗,社会历史陷入混乱局面,前者天理流行,为义,是王道,后者人欲横流,是为利,为霸道.按照朱裹的观点,历史的演变是后退的,人们品质愈往后愈低,因为三代圣人心传的道统失传了.因此,要挽救社会倒退的危机,就只有从"存天理,灭人欲"的道德修养入手.
与朱熹针锋相对,陈亮从他的"道不舍人"的观点出发,批判了朱熹历史倒退论,他说:"夫不为尧存,不为舜亡者,非谓其舍人而为道也,若谓道之存之非人所能与,则舍人可以为道,而释氏之言不诬矣"(同上《又乙巴chūn书之一》).在这里,陈亮qiáng调了社会规律不能"舍人而为道",即不能离开人的活动.这是针对朱熹认为三代君主能按尧、舜、禹所传的"道统"办事,实行"王道",汉唐以后的君主不按"道统"办事而行"霸道"而说的.他认为,道是不会中断的,因为它不能离人而派灭,如果朱熹的说法能够成立,那么就"使千五百年之间成一大空缺"(同上《又乙巴chūn书之二》).如此,则"道于何处而常不息哉"(同上《又己已chūn书之一》),他以历史事实为依据,认为三代以下不仅不是混乱的黑暗时代,而且认为"汉唐之君本领非不洪大开廓,故能以其国与天地并立,而人物赖以生息"(同上《又甲辰答书》),他们使国家统一,使经济文化得以空前发展,其"大功大德因已bào著于天下"(同上卷《问答》),他用历史事实的铁证,有力地驳斥了朱熹的倒退历史观.
在陈亮看来,"义"与"利"或"天理"与"人欲",在人类社会生活中从来就是相互并存的,所谓王道政治与霸道政治,从来就是jiāo杂并用的,根本不存在"三代以上"和"汉唐以下"的绝对不同.他有一句名言:"功到成处,便是有德;事到济处,便是有理"(《宋元学案》卷 16《龙川学案》).他认为王霸、义利之间也不存在着绝对对立的鸿沟.这就是他对三者关系的正确结论.从这个观点出发,陈亮认为,既然"义"和"利"可以统一起来,那么所谓"天理"和"人欲"也不是绝对对立的.他认为,物质欲望是人的天性,不应忽视,统治者对其不能qiáng迫禁止.只能"因其欲恶而为之节而已"(《陈亮集》卷3《问答七》)他主张统治者应用赏罚的手段使为善者得到富贵尊荣,为恶者受到危亡困rǔ,这就是顺应人的天性,对人们的利欲进行正确控制,而不要从根本上对出于人之天性的利欲要求加以禁止和否定.与重视"事功"的思想相联系,陈亮认为"顺民之心,因时之宜"这才是正确处理问题的方法.
在"王霸""义利"问题上,陈亮对理学的批判在历史上,特别是在南宋时代,具有重大的进步意义.在今天看来,仍然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