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一直将这一命题当成全称肯定判断,认为它的主词是周延的,指的是人性的所有内容.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其实,这一判断的主词是不周延的,指的是人性的一部分内容.荀子认为,人的天性有恶的一面,但是,他又承认人还具有另外一种天然的本能.他说:
"涂之人可以为禹."易谓也?曰:凡禹之所以为禹者,以其为仁义法正也.然则仁义法正有可知可能之理,然而涂之人也,皆有可以知仁义法正之质,皆有可以能仁义法正之具,然则其可以为禹明矣.今以仁义法正为固无可知可能之理邪?然则唯离不知仁义法正,不能仁义法正也.将使涂之人因无可以知仁义法正之质,而因无可以能仁义法正之具邪?然则涂之人也,且内不可以知父子之义,外不可以知君臣之正.不然,今涂之人者,皆内可以知父子之义,外可以知君臣之正,然则其可以知之质,可以能之具,其在涂之人明矣.今使涂之人者,以其可以知之质,可以能之具,本夫仁义法正之可知可能之理,然则其可以为禹明矣.
荀子这段议论,反复论证了人"皆有可以知仁义法正之质,皆有可以能仁义法正之具";这种"质"和"具",既是"涂之人"都有的,具有普遍性,又是一种天生的本能.因此,天疑应属于所谓人性的内容.《解蔽》篇说:
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
"凡以知"就是"皆有可以知",荀子称之为"人之性也".因此,将这里的"可以知之质,可以能之具"归入荀子的人性范围之内,是完全应该的.这种"凡以和"的人性,这种"所以知之质,可以能之具"是不是恶的呢?荀子并没有说,而且一再qiáng调这种"可以知"、"可以能"的对象是"仁义法正",可见这种"人之性"绝对不会是恶的.
这种知的人性,荀子既然没有肯定其为恶,那么,它是否为善呢?荀子并没有如此说.所谓"可以知"、"可以为禹",是指人有一种向善的可能性,而并非指人性中天然就具有一种现实性的善.它只是"可以知"、"可以能",而不是必然"知"、"必然能".这种"知之质"、"能之具"既存在着"知仁义法正"、"能仁义法正"的可能性,也存在"知"别的什么、"能"别的什么的可能性.这种"质"、"具"就像一张白纸一样,既可施之于朱,也可加之以墨.所以,视荀子的知性说为性善说,是完全错误的.由此可见,荀子的人性概念是一个多层次的意义结构,它的最一般的意义是指人生而具有的本能;它的第二层意义是二元的,由恶的情欲之性和无所谓善恶的的知能之性组成.[注]
qiáng调人性恶的一面是葡子人性论的特点,但荀子人性学说中最有价值的是他"他性起伪"的人性改造论.荀子认为"性也者,吾所不能为也,然而可化也"(《荀子·儒效》),"化"就是改造人性.他说:
凡人之性者,尧、舜之与桀、跖,其性一也;君子之与小人,其性一也.(《荀子·性恶》)
具体说,无论尧、舜、桀、跖,还是君子、小人他们的本性都有"好荣恶rǔ,好利恶害",即恶的一面.但是,"圣人之所以异过众者,伪也".这种"伪",就是"化性",即通过后天的努力改变其本性中恶的一面.对性,是顺、是纵,还是化、伪,这是圣人之所以成为圣人,小人之所以成为小人的关键所在.所以,荀子虽然讲性恶,但其目的和重心是在"伪",是在突出礼义对于人的重要性.
荀子的"化性起伪"说,历来人们都认为存在着悖论:"人生来是坏蛋……假使真是那样,那么善或礼义从何而出,那就苦于解答了."[注]从上可知,此说的大前提是错误的.荀子qiáng调"人之性恶",是说人生有恶的一面,并非说人性全恶.
荀子认为"凡以知,人之性也",人性而有"可以知之质,可以能之具",圣人凭着这种知性,可以化掉恶性而选择善.所以,礼义之善并非从恶性中产生,而是产生于知性,是"知有所合"的结果.
三、明分使群
荀子认为,人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而又能支配自然界,使役万物,关键就在于人有着与自然界的其它生物不同的特点,这种"人之所以为人者"、"人之异于禽shòu者"就是人"能群"而动物不能"群".他说:
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
(《荀子·王制》)
人类的社会组织是如何构建起来的呢?荀子提出了"明分使群"说.荀子认为,人之所以,能群",‘是由于有"分","分"是"群"的基础.所以他说:"人何以能群?曰:分."(同上)在荀子看来,"分"是人类社会存在和社会组织的根本,他说:
……分则和,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qiáng,qiáng则胜物;故宫室可得而居也.故序四时,裁万物,兼利天下,无它故焉,得之分义也.(同上)反之,"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离,离则弱,弱则不能胜物"(同上).
由此,荀子得出了"明分"才能"使群"的结论.他说:
离居不相待则穷,群而无分则争,穷者患也,争者祸也.救患除祸,则莫若明分使群矣.(《富国》)
"明分"以什么为准则呢?荀子的回答是礼义.他说:"分何以能行?曰:义."(《荀子·王制》)认为"义"是"分"能实行的根据.又说:"分莫大于礼."(《荀子·非相》)礼是最大的"分",所以荀子认为"明分使群",不可少顷舍礼义(《荀子·王制》人
作为礼义的具体体现的这种"分",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它指的是社会的分工分职,即"农分田而耕,贾分货而贩,百工分事而劝,士大夫分职而听,建国诸侯之君分土而守……"(《荀子·王霸》)为什么要分工分职呢?荀子指出:
百技所成,所以养一人也.而能不能兼技,人不能兼官.(《荀子·富国》)
"相高下,视囗肥,序五种,君子不如农人.通财货,相美恶,辨贵贱,君子不如贾人.设规矩,陈绳墨,便备具,君子不如工人"(《荀子·儒效》).而君子,虽"非jīng于物",却能"jīng于道"(《荀子·解蔽》).所以,人类社会无论农人、贾人,还是君子、工人,都缺一不可.这种重视社会分工的思想,与孟子是一致的.
第二,"分"又是社会伦理关系.荀子继承孔子的思想,认为君臣、父子、兄弟、夫妇等社会伦理关系是永恒的,是宇宙的"大本".对于这些伦理关系的每一个社会角色,他都依据礼义,作了规范性的界定.一句话,就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人各有别,这里的伦常关系是不能逾越的.
第三,"分"的核心是等级关系.荀子讲的土农工商的分工分职,君臣父子兄弟夫妇的伦常,都贯穿着等级之分.分等级是荀子"明分"的核心.土农工商虽说是一种社会的分工分职,但荀子认为其中有贵贱之等,士为贵,农、工、商为贱;有君子、小人之等,士为君子,农、工、商为小人.君臣父子兄弟夫妇,荀子之所以视之为伦理关系,也是从贵贱之等、少长之等出发的.荀子认为,对不同等级的人,应该给予不同的政治待遇."由士以上则必以礼乐节之,众庶百姓则必以法数制之"(《荀子·富国》).而"少事长,贱事贵,不肖事贤,是天下之通义也"(《荀子·仲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