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水》也有两副笔墨,写出了两个世界:以文化山为中心的,由考察大员、官场学者以及小民奴才组成的“聪明人”的世界,充满了光怪陆离的色彩;而夏禹和他的同事,以及乡下人组成的黑色的世界,则完全是一个人间下层社会,禹“面目黧黑,衣服破旧”,“不穿袜子,满脚都是栗子一般的老茧”,俨然一个平民实gān家。而他的同事则如“黑瘦的乞丐”,穷困、艰苦而又“铁铸”般坚定,“不动,不言,不笑”,默默地支持着这个世界。鲁迅用简练、凝重的笔触写出了对他自小就深受熏染的、存在于普通百姓中的“大禹卓苦勤劳之风”的向往。在某种意义上,这里也寄托着鲁迅的理想。但鲁迅始终是清醒的现实主义者,他不仅真实地写出了两个世界的对立(在小说的开头,文化山上的学者是连夏禹的存在都是不承认的),更写出了二者的“合一”。在小说第四节,夏禹突然被称为“禹爷”了,而且——
关于禹爷的新闻,也和珍宝的入京一同多起来了。百姓的檐前,路旁的树下,大家都在谈他的故事;最多的是他怎样夜里化为huáng熊,用嘴和爪子,一拱一拱的疏通了九河,以及怎样请了天兵天将,捉住兴风作làng的妖怪无支祁,镇在guī山的脚下。……
既尊称为“爷”,又到处谈论,甚至夸大其神力,从表面上看,夏禹终于被承认,被接受,甚至被神化了;但就是在这“檐前,树下”的议论中,夏禹治水的真实奋斗,变成了“新闻”、“故事”,演化成“huáng熊拱河,天兵捉妖”之类荒诞无稽的谈资,他的一切真诚的努力、牺牲,都成了表演而消失了意义和价值。而且,一旦成了“神”或“怪”,夏禹就不再对人有任何威胁了。——看客再一次发挥了消解一切的威力。
于是,又出现了“百姓们万头攒动”看夏禹的场面,而且还有百姓们在宫门外的“欢呼,议论,声音正好像浙水的涛声一样”。
而且,在禹爷和舜爷一番jiāo谈以后,掌管狱讼的皋陶“赶紧下一道特别的命令,叫百姓都要学禹的行为,倘不然,立刻就算是犯了罪”。这“qiáng迫学习”就使夏禹真正成为统治的工具了。
最后的结局是不难预料的——
幸而禹爷自从回京以后,态度也改变一点了:吃喝不考究,但做起祭祀和法事来,是阔绰的;衣服很随便,但上朝和拜客时候的穿著,是要漂亮的。
这或许是“入乡随俗”,也可以说是“同化”。
因此,读者读到小说最后一句:“终于太平到连百shòu都会跳舞,凤凰也飞来凑热闹了”时,是不能不产生无限感慨的。
《非攻》里的素材——墨子与公输般相斗的传说,本是“神话化了的历史”,但在鲁迅的笔下,墨子的形象却是充分地“历史化”了的,在他的身上具有更多的农民气质。小说一开始就写他穿旧衣,着草鞋,背破包裹,吃窝窝头、盐渍藜菜gān,口渴了就用手捧了井水喝,喝完了还抹一抹嘴——墨子给我们的第一个印象,穿戴,吃食,以至生活习惯,都是农民式的。随着墨子走进宋国,从他对曹公子的指责,我们又了解了他反对“故弄玄虚”的空谈,重视增qiáng实力,做实际准备的思想作风;待到墨子与公输般两次面争(第三、五节),和公输般斗智斗勇,更显出了墨子思想、性格的全部光彩。——顺便说一点,墨子与公输般“一进一退”的相互过招,甚至有现代战争的特点:双方指挥部的技术装备与指挥智谋的较量就决定了胜负,前线士兵甚至可以不直接接触。而更具吸引力的,则是墨子为“贱人”说话的立场,“有利于人的,就是好,不利于人的,就是坏的”价值观,以及他的胆识,这一切在读者的心目中完成了一个“平民哲学家”的形象。和我们在《理水》里已经熟悉了的夏禹一起,构成了中国传统中注重实情、实践、实际效果,埋头苦gān、拼命硬gān、为民请命的平民化的文化jīng神,以及相应的沉稳、坚毅、刻苦的文化性格。鲁迅显然是继承了这一传统的。
但鲁迅仍然没有忘记现实:墨子在完成了止楚伐宋的历史业绩“以后”,并没有成为英雄,却遇到了一连串晦气事——
一进宋国界,就被搜检了两回;走近都城,又遇到募捐救国队,募去了破包袱;到得南关外,又遇着大雨,到城门下想避避雨,被两个执戈的巡兵赶开了,淋得一身湿,从此鼻子塞了十多天。
这本是一切为民请命者的必然命运。而这láng狈不堪的墨子却让人哭笑不得,原有的崇高、圣洁感一点儿也没有了。
以上所写,无论是《补天》里的女娲,《奔月》里的后羿,《理水》里的夏禹,还是《非攻》里的墨子,《铸剑》里的黑的人,都可以称得上是鲁迅所说的“中国的脊梁”,〔15〕是鲁迅所崇敬的,他甚至把自己的某些生命体验注入了这些人物的形象之中。但正是这些作品都或隐或显地存在着两个“调子”:在悲壮、崇高之中,还藏着嘲讽与荒诞,两者相互补充又相互消解,内在的紧张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悲凉。在小说结构上,常常发展到最后,会有一个突然的翻转、颠覆,从而留下深长的思索与回味。这样的复杂化的叙述与描写的背后,隐现着鲁迅的怀疑的审视的眼光:他要打破一切人、我制造的神话。
《故事新编》的另外几篇,鲁迅也许是以更为严峻的、批判的态度去审视孔子、老子、庄子这些中国历史文化上的圣人、宗师。鲁迅的办法是让他们与意想不到的人相遇,置于荒诞的情境之中——
《采薇》里的伯夷、叔齐在中国传统中,是以“礼让逊国”、“扣马之谏”和“义不食周粟”而成为儒家道德典范的;但在鲁迅看来,儒家所宣扬的“先王之道”,本是没有人真正相信并实行的,大都是“假借大义,窃取美名”之徒,而“诚心诚意主张”并身体力行的,就成了“笨牛”。〔16〕伯夷、叔齐大概就是这样的“笨牛”吧。鲁迅就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让他们与华山上拦路抢劫的qiáng盗小穷奇相遇——
“小人就是华山大王小穷奇,”那拿刀的说,“带了兄弟们在这里,要请您老赏一点买路钱!”
“我们那里有钱呢,大王。”叔齐很客气的说。“我们是从养老堂里出来的。”
“阿呀!”小穷奇吃了一惊,立刻肃然起敬,“那么,您两位一定是‘天下之大老也’了。小人们也遵先王遗教,非常敬老,所以要请您老留下一点纪念品……”他看见叔齐没有回答,便将大刀一挥,提高了声音道:“如果您老还要谦让,那可小人们只好恭行天搜,瞻仰一下您老的贵体了!”
分明是抢劫,却彬彬有“礼”地在“敬老”的“大义”下进行,还口口声声“遵先王遗教”,“恭行天搜”。这看似荒唐,却表明小穷奇比伯夷、叔齐们更懂得“先王之道”的实质,这一段描写也就具有了极大的概括力与象征性:这是为一切“假借大义,窃取美名”者画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