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作人知堂书话_周作人【完结】(72)

2019-03-10  作者|标签:周作人

  为息事宁人计删除口号标语二项,其关于鸦片的说法还是可以存在也。至于

  许君所说,不佞亦有相同的意见,不过以前只与友人谈谈而已,不曾发表过。

  但是,这里也有不同的地方。许君只说烟民都是浮情无志不足轻重之辈,所

  以大可任其胡里胡涂的麻醉到死,社会的事由不吃鸦片的人去做,只消多分

  担一点子就可以过去了。若照我的看法,麻醉的范围推广了,准烟民的数目

  未免太多,简直就没有办法。对于真烟民向来一直没有法子,何况又加上准

  烟民乎,我想大约也只好任其过瘾,写到这里乃知李小池真有见识,我读其

  《思痛记》将四十年犹不曾忘,今读《鸦片事略》,其将使我再记忆他四十

  年乎。(廿五年四月九日,北平)

  [附记]上文写了不久就在《实报》见了王柱宇先生的两篇文章,都很

  有价值,十一日的一篇是谈烟具的,有许多事情我都不知道,十日的文章题

  为《土药店一瞥》,记北京樱桃斜街的鸦片烟店情形,更是贵重的资料。今

  抄录一部分于下:

  “我向柜上说了声,掌柜辛苦。他说:你买什么?我说,借问一声,我

  买烟买土,没有登记的执照。可以吗?他说,有钱就卖货,不要执照,因为

  从我们这里买去的烟或是土,纸包上都贴有官发的印花,印花上边印着一条

  蛇一只虎,纸的四角印有毒蛇猛虎四字,这种意思便表示是官货,不是私售。”

  后来掌柜的又说,“你如果愿意在这里抽,里边有房间,每份起码两角。”

  此即报上所记的“试药”,吾乡俗语谓之开烟盘者是也。王先生记其情景云:

  “楼上楼下约莫有五六间房,和旅馆相仿佛。我在各房看了一遍,每房

  之中有两炕的,有三炕的。一炕之上摆着两个枕头,每个枕头算是一号买卖。

  这种情形又和澡堂里的雅座一样,不过,枕头虽白,卧单却是蓝色的。”我

  真要感谢作者告诉我们许多事情,特别使我不能忘记的是那毒蛇猛虎的印

  花,很想得他一张来,这恐怕非花二元四角去买一两绥远货不可吧。代价是

  值得的,只是这一两土无法处置,所以有点为难。(四月十二日又记)

  [补记]从来薰阁得李小池著《环游地球新录》四卷,盖光绪丙子(一

  八七六)往美国费里地费城参观博览会时的纪录,计《美会纪略》一卷,《游

  览随笔》二卷,《东行日记》一卷。自序称尝承乏浙海关案牍十有馀年,得

  德君(案税务司德璀琳)相知之雅,非寻常比,于是荐由赫公(案总税务司

  赫德)派赴会所。查《思痛记》陷洪军中共三十二月,至壬戌(一八六二)

  秋始得脱,大约此后即在海关办事,《思痛记》刊于光绪六年,则还在《新

  录》出板二年后了。上文所引qiáng水棉花见于《游览随笔》下《英国伦敦京城》

  篇中,盖记在坞里治军器局所见也。篇中又讲到太吾士新报馆,纪载颇详,

  结论云:

  “窃观西人设新报馆,欲尽知天下事也。人必知天下事,而后乃能处天

  下事,是报馆之设诚未可曰无益,而其益则尤非浅鲜。”李君思想通达,其

  推重报纸盖比huáng公度为更早,但是后来世间专尚宣传,结果至于多看报愈不

  知天下事,则非先哲所能料及者矣。《东行日记》五月初一日在横滨所记有

  云:

  “洋行大小数十家,各货山积,进口多洋货,出口多铜漆器茶叶古玩,

  而贩运洋药商人如在中华之沙逊洋行者(原注,沙逊英国巨商,专贩洋药)

  无有也。盖日本烟禁极严,食者立治重法,国人皆不敢犯禁,虽是齐之以刑,

  亦可见法一而民从。惜我中华不知何时乃能熄此毒焰。”亦慨乎其言之。(五

  月四日加记)

  □1936年

  5月

  16日刊《宇宙风》17期,暑名知堂

  □收入《风雨谈》

  读戒律

  我读佛经最初还是在三十多年前。查在南京水师学堂时的旧日记,光绪

  甲辰(一九○四)十一月下有云:“初九日,下午自城南归经延龄巷,购经

  二卷,huáng昏回堂。”又云:“十八日,往城南购书,又《西方接引图》四尺

  一纸。”“十九日,看《起信论》,又《纂注》十四页。”

  这头一次所买的佛经,我记得一种是《楞严经》,一种是《诸佛要集经》

  与《投身饲饿虎经》等三经同卷。第二次再到金陵刻经处请求教示,据云顶

  好修净土宗,而以读《起信论》为入手,那时所买的大抵便是论及注疏,一

  大张的图或者即是对于西土向往。可是我看了《起信论》不大好懂,净土宗

  又不怎么喜欢,虽然他的意思我是觉得可以懂的。民国十年在北京自chūn至秋

  病了大半年,又买佛经来看了消遣,这回所看的都是些小乘经,随后是大乘

  律。我读《梵网经》菩萨戒本及其他,很受感动,特别是贤首《疏》,是我

  所最喜读的书。卷三在“盗戒”下注云:

  《善见》云,盗空中鸟,左翅至右翅,尾至颠,上下亦尔,俱得重

  罪。准此戒,纵无主、鸟身自为主,盗皆重也。

  我在七月十四日的《山中杂信》四中云:“鸟身自为主,这句话的jīng神何等

  博大深厚,然而又岂是那些提鸟笼的朋友所能了解的呢?”又举“食肉戒”

  云:

  若佛子故食肉,——一切生肉不得食:夫食肉者断大慈悲佛性种子,

  一切众生见而舍去。是故一切菩萨不得食一切众生肉.食肉得无量罪。—

  —若故食者,犯轻垢罪。

  在《吃菜》小文中我曾说道:“我读《旧约·利未记》,再看大小乘律,

  觉得其中所说的话要合理得多,而上边‘食肉戒’的措辞我尤为喜欢,实在

  明智通达,古今莫及。”这是民国二十年冬天所写,与《山中杂信》相距已

  有十年,这个意见盖一直没有变更,不过这中间又读了些小乘律,所以对于

  佛教的戒律更感到兴趣与佩服。小乘律的重要各部差不多都已重刻了,在各

  经典流通处也有发售,但是书目中在这一部门的前面必定注着一行小字云“在

  家人勿看”,我觉得不好意思开口去问,并不是怕自己碰钉子,只觉得显明

  地要人家违反规条是一件失礼的事。末了想到一个方法,我就去找梁漱溟先

  生,托他替我设法去买,不久果然送来了一部《四分律藏》,共有二十本。

  可是后来梁先生离开北京了,我于是再去托徐森玉先生,陆续又买到了好些,

  我自己也在厂甸收集了一点,如《萨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十卷,《大比丘

  三千威仪》二卷,均明末刊本,就是这样得来的。《书信》中“与俞平伯君


加入书架    阅读记录

 72/362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