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不得不死于癌症,我请求单位的领导和同事不必为我作无望的救治。因为我知道,有些癌症之所以叫做绝症,是因为现代医学暂时还拿它束手无策。所谓人道主义的救治,本意在延续人的肉体生命,其实无异于延长人的双重痛苦。我知道我虽然叫“铁志”,但其实意志很薄弱,很可能经不起癌症的折磨,我不想辛苦挣扎一生,到头来再丧失做人的起码尊严,缠绵病榻,身上插满各种管子;也不想家人为我的生不能、死不得而悲伤难过;更不想单位为一个已经完全不能生存的人发工资、报药费,增加额外的负担。我甚至还有一种或许自私的想法,就是不想以肉体的痛苦成全子女的孝道和医生的人道。虽然我们国家至今没有为安乐死立法,在我的有生之年也未必能够通过这样的法律。但我由衷地赞成这样的法律,将在可能的范围内尽其所能呼吁这样的法律,并且非常愿意身体力行这样的法律。即使我做不到“生如夏花之绚烂”,但我期待“死如秋叶之静美”。
如果我死,决不希望别人为我写什么生平事迹之类的东西。我的生平早已用我的行动写在我生命的轨迹上,用我的文字写在我的作品里。“荣”不因外在材料而多一分,“rǔ”不因外在评价而少一毫。乞求高评价,说明缺乏底气、没有自知之明,无异于自取其rǔ;假作谦虚状,显得故作姿态、装模作样,也不免贻笑大方。如果再为被确认是一个“什么工作者”,而不是一个“什么家”而烦恼,那就更加不堪,更加滑稽可笑,更加叫人不齿。我知道通常的情形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其实我清楚,“也善”的“其言”不只出自将死之人,更是出自单位的人、周围的人,谁会对一个弥留之际的生命吝惜赞美呢。评价越高,说明将死之人弥留的时间越短。明白这一点,还有什么想不通的?还有什么不能通达一些、超然一些呢?既然生命都将随风而逝,几句好话又何必太当真呢?假如一个人活到弥留之际还不清楚自己是谁,还要依靠外在的评价确认自己,做赞美者赞美的奴隶,做诋毁者诋毁的奴隶,不是非常可怜又可悲么?别人这样想是别人的事,我决不想做这样的可怜的人。
如果我死,决不希望举办什么追悼会、告别会、追思会一类的会议。喜欢我的人早把我留在心里,讨厌我的人巴不得我早点儿滚蛋。开那么一个会有什么意思呢?无非是在我毫无生气的脸上涂上俗不可耐的胭脂,将我冰冷的尸体装进崭新的西装,然后抬将出来,摆在鲜花丛中,如果幸运,身上或许还会盖上一面庄严的旗帜。接下来是我的亲人悲悲戚戚地竖立一边,喜欢我和不喜欢我的人鱼贯而入,或真情悼念,或假意悲伤,都要绕着我走一圈儿。如果我真有灵魂,我会为此感到莫大的不安。在北京拥堵的街道上,我要为展览自己的尸体耗费同志们起码一个小时的路途时间,还要为瞻仰自己并不英俊的冷脸再耽误大家起码一个小时时间。两个小时加在一起,半天就jiāo待了。一个人的半天是何等宝贵,假如真有那么几十人上百人前来,其损失真可用“巨大”来形容。朱某终其一生,不愿给任何人添麻烦,何必死了倒来折腾大家呢?
如果我死,决不购买高价骨灰盒,决不定购墓碑、墓地之类玩意儿。我虽然在学术上毫无造诣,但毕竟混进高等学府,正儿八经地学过几年哲学,至今还保留着母校颁发的哲学学位证书。我知道人死如灯灭,生命不复返。虽说“物质不灭”,但作为生命形态的个人死就死了,转化为别的什么东西,已不是我所能左右和关心的。既然生命都没了,还在乎那堆骨灰放在什么盒子里吗?不少人一辈子没活明白,有一室的房子时争两室的,有了两室的又争三室的,一生就这样争啊争的,其实最后大家都复归“一室”。而就这一个小盒子,还要分出玉石、玛瑙、檀木、樟木,抑或普通石料和木料,真是想不开啊。我死以后,决不保留骨灰、决不把那无聊的东西放在盒子里吓唬孩子。如果妻女听我的话,应该先将我所有能用的器官免费捐赠,假如它们能在其它的生命里得到新生,我将感到莫大欣慰。然后应该将我的尸体jiāo给医学院作解剖教学用,假如学生们从我身上能够学到一点有用的知识,我又将感到莫大欣慰——人死还能有一点用处,岂不反证了活着的时候也不是làng费粮食的货?再接下来就该果断地把我火化,趁热把我的骨灰埋在随便哪棵树下,我的灵魂或许可以随着绿叶升腾到天国里去。既然骨灰都做了肥料,墓地就更没必要了。咱们国家本来地少人多,我就不要跟活人争地盘了。既然连块墓地也没有,墓碑就更没必要了,还是留给农民盖房子、垒猪圈吧。
第16章 任蒙:诗人之谜
诗歌本是谜,诞生于两三千年以前的诗经和楚辞,至今还让许多人在费力地猜解着。诗人也是谜,人们总在不停地解读着那些伟大的诗人。自杀的诗人更是谜,但人们却不大乐意去破译他们。
诗人中选择自杀者虽属个别,但中外皆有之。人们在为诗人自杀感到困惑不解时,往往关注的是诗人作出这种极端选择的直接动因,很少与诗人特具的jīng神素质联系起来进行分析。1993年10月8日,远在新西兰激流岛的朦胧诗人顾城杀妻自缢,消息传到国内,令人无不惊愕,成为当代诗坛一起具有震撼力的事件,那个不幸的一天被人称作“中国诗歌的黑色日子”。记得此后不久,我应邀到一所大学开文学讲座,为了回答同学们可能提到的问题,我翻阅了报刊上关于“顾城事件”的一些文章,但那些分析多半是“就死论死”,在谴责与开脱的两端展开“拉锯”,基本上没有从jīng神素质的本源角度去辨析这种“自杀现象”。
按照中国传统的价值观念,自杀是一种不道德行为,除了像屈原、老舍和本世纪初叶的一些激愤青年那样,为国家命运或抗争邪恶而投水自尽,通过自杀去扞卫和张扬正义,其他自寻短见的行为很难与崇高挂勾。但为什么聪明的诗人要选择这种极不理智的归宿呢?因为从心理特质上看,诗人的情感世界要复杂得多,虽然情感丰富者不都是诗人,但真正的诗人必须都是情感丰富的人。他们必须做情感的俘虏,也习惯于做情感的俘虏,没有情感的冲动和支配,他们不可能完成美学意义上的创作。然而,在诗人被情感支配着去做他们应该做的事情之时,有时也难免沿着某种情感方向跌入jīng神沟壑,成为意志薄弱者,抑郁、失望,甚至狂躁易怒,一旦陷入这类不良情绪的低谷,其jīng神就容易失控。1989年3月26日,刚满25岁的青年诗人海子在山海关卧轨自杀,人们都不理解一个毕业于北京大学的中国政法大学教师,事业和生活都令同辈人羡慕,为何要突然自寻绝路。海子的死也许有其他外界因素,但他那首《我请求:雨》,是早已流露过这种情绪的:“我请求在早上/你碰见/埋我的人/岁月的尘埃无边/秋天/我请求/下一场雨/洗清我的骨头。”他还说“雨是一生过错/雨是悲欢离合”,在这里,雨是他生命的象征。有人推断这首诗写于1986年,可见在他的灵魂深处早就有了宿命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