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我开始喜欢《红楼梦》和张爱玲,因为他,我知道有个女人极有魅力,她叫杜拉斯。也是因为他,我开始给中学生杂志写稿子,不是想一鸣惊人,是想让他知道,喜欢他的女孩子是那么优秀。当登在《少年文艺》上的稿子被他看到后,他微笑着,说了一个字,好。但这个字,对于我来说是价值倾城的。
我喜欢着,像盛开的、小小的莲花。
那天课间,却听到别人议论他,他那么优秀,喜欢他的女生大概有一排吧?那个叫燕燕的女生说,知道吗?二中的那个教生物的女老师在追求我们的班主任呢,你没看到有情书吗?我的脑袋“嗡”的一下就大了。虽然一切在意料之中,我怎么能接受?况且他每天穿什么衣服留什么发型我都一清二楚,我怎么能够允许自己这么爱的人居然在谈恋爱。
暗恋是多么固执而自私啊。我不再对他深情注视,语文成绩一落千丈,终于有一天他把我叫到办公室,然后静静地问,怎么回事?
只这一句,我的眼泪,一滴又一滴地落下来,湿了心,湿了爱,湿了我的暗恋。他来回搓着手,手足无措的样子,不知把一个十六岁的女生应该怎么样。而我的泪仿佛洪水决堤,一发而不可收。他递给我毛巾,然后说,别哭了,多丑啊。
我这才停了下来,只要他觉得丑,我就不会再哭了。接下来我做了一件让我自己都特别害怕的事,当传达室有他的信时,我偷偷地拿了来,然后打开了来看。是那个女的写给他的,很热情的话,却文笔很差,如果我写,肯定比她写得好。
那种事情我做了三次,因为以后再也没有那个女老师的信了,他们分手了。因为我的捣乱,他们真的分手了,而我内心居然没有一丝的不安,有的是特别的快乐。
那块暗恋,伤了三个人,明处是他们,暗处是我,只有我知道,在自己的花样年华中,我真的寂寞地爱过一个人,像一朵开在暗夜的百合花,那样的芬芳,但却没有人看得见。
第86章 望见蓉:早恋如蕊
到了花叶将萎的年龄,蓦然回首,才发现我也是有过早恋的。早恋如蕊,清新纤弱馨香,被童年的花瓣隆重地簇拥,给懵懂的岁月平添了无限况味和生趣。
早恋是与初恋有别的。因为早,所以只任由一个恋字牵着,在哪儿落下的一粒种子不知深浅地生了根,倒是不自觉的。因为早,所以大多是情感的藤蔓先于身体发育。扁平的身体还是刚露脸的叶芽,对异性的喜欢和欣悦却已伸展了细长的触角,本能地羞涩地往前探行。
我对异性的喜欢大约始于小学五年级。那时,学校规模很小,是一所村办小学。每个年级只一个班。我们班才十五个学生。我是学习委员。全校唯一受过正规师范教育的是一位女教师,其他都是六十年代受过高中教育的民办教师。在我一生中很多的考试都得益于数学。小考中考都是满分的成绩稳居全市第一。高考数学也只扣去十一分。我的语文考试相反一直都要大口大口地吞食数学施舍的救济粮。现在审视父母予我的基因,数学并不属于我天赋的qiáng项,全因为自小我的数学老师都是当时当地最优秀的。我是得了他们先进的教育才享受了数学的优越。
我的早恋对象也是我五年级的数学老师。他讲课时充满了冲天的激情。声音从教室的铁条窗格子里子弹一样she出去,可以在三里外的田野里砸出一个深坑。常有村民说,我们犁地锄草,都能听到你们王老师讲课。那时,我忒自豪。平白无故,凡有人说了王老师的好,我便欣喜。凡有人提到王老师姓名那三个字,我都支愣着耳朵听个仔细。
王老师的声音富有音乐的节律,洪亮清阔,像洪涛一làng一làng地拍击耳鼓。在我印象里,他的声音总是高八度的,不知疲惫地在一个平整的高原上来回地奔走耕耘。从没有嘶哑咳嗽断裂的时候,也没有gān涸萎靡疲乏的时刻。在这样的环境里,似乎有一双无形的手把所有人的耳朵都向上提拎着。那些惯于上课打瞌睡的学生即使对数学提不起兴趣,也是一副正襟危坐的样子,眼睑恨不得用一管麦梗撑着,眼珠瞪得像铜铃,眼神不敢有些微的散光。
小学五年级是毕业班。在这一年的学习里,其实既要拔高深入,又要对小学五年的数学复习总结。相遇和追击是数学应用题里两只拦路虎。王老师总是一边画图演示,一边悉心讲解每一步数算的原理。讲完就让我们做题。做完当场jiāo给他看,共性问题集中讲解,个性问题单独辅导。这样,几乎每堂课我们都与老师绑在同一辆战车上,冲锋厮杀缴械,几乎不用课外打扫战场。我们学得充实而轻松,数学考试总在全区名列第一。那年,全镇要选拔四个学生参加全市小学数学竞赛,我们平湖小学就夺得两个名额。我忝列其中。
王老师身材适中,皮肤微显棕色,清瘦而不失硬朗。他眼睛深邃,炯炯有神,看人有一眼见底的功力。很多同学惧怕王老师的这双眼睛,仿佛孙行者手里的照妖镜,一切舞弊走私都是无用的把戏。王老师讲课时额前一绺整齐的头发总是腾跳下来,企图遮挡视线,他便随着板书的手势轻轻一摆头,那绺整齐的头发便跳回到原位。一会儿他的喉咙稍一用力,脖子青筋bào绽,那绺整齐的头发又垂到眼角处,他便重复相同的动作。一甩,一摆,永远是整洁gān脆而犀利的。
如果王老师发现下面有人开小差做小动作,还没等你抬头,一颗小小的粉笔头已呼啸而至,不偏不倚,百发百中。他两只大手里总是握着粉笔,手指头和粗壮的指纹里全是洁白的粉笔灰。如果他的手指在细细地捻悄悄掰那根长长的粉笔头,那一定是他发现了要袭击的目标。顺着他极光般的目光望过去,一定有个人走了岔路,在低头做别的什么。调皮的学生并不因为头上吃了粉笔头子恨他,倒是不好意思地会意一笑就算了结。王老师是绝不因此中断讲课的。他的课堂是严整的周密的进攻,绝不因哪个调皮学生一次捣乱停业整顿,牺牲全体学生听课时间。
我对王老师的喜欢,说不清是因为什么。他也会偶尔注视我一下,但也只是流星划过,是一刹那的,不含任何杂质和深意的欣喜。或许他只是想从我眼里收集他讲课的信息反馈。我喜欢与他的目光短兵相接。那时,我是快乐的,触及心底的快乐。我每天巴望着上数学课。只要铜铃响起,我全副神经便开始收缩亢奋。我从窗口凝视着他。他腋下夹个刷了huáng漆的木质三角板,一手握着书和备课本,大步流星,衣袂翩飞。有时,会从嗓子眼刷地飞出一口白沫,在空旷的操场上she线一样抛出很远。这或许是他在为激情上阵整理行装。
课堂上我几乎从不打一点马虎,不漏听他发出的每一个声音,每一句话。为了让王老师看到我是班上最出色的,我每天晚上回家做数学应用题到深夜十一二点。不会做的,就让我父亲讲解。我父亲讲不明白的,就到学校请教他的同事王老师,再回家讲给我听。我比别的同学整整多做了一本书,一百道应用题。在我自愿选择的题海战术中,我终于把小学数学弄得融会贯通。这为我后来的数学学习打下坚实基础。以后的数学知识无论有多难,我总坚信没有不能攻克的堡垒。这种自信正起源于我小学五年级这次艰苦的拉练,起源于我对王老师朦胧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