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守叙府(宜宾)已八个月,叙属府县止催稻谷四十八石、粗米八石,何以聊生?……凡捉获贼徒,未奉上级命令正法,三军即争剐相食。
地方土豪武装更是如此。欧阳直《蜀乱》记:“又,合阳土豪李调燮,曾对我说过,他们集合士兵扎寨时没有粮食,每发兵捕人,谓之人粮。凡拏到人口,选肥少者付厨下,余者系瘦,乃给兵士,烹宰时都按杀猪杀羊的办法。”
而四川本地的起义军中,甚至有纯以人为粮者。《五马先生纪年》载:
栽秧完,突又遭摇huáng贼自河东来。其贼马步兵俱有男妇俱有因无粮,全杀人以为食。痛哉,此番之惨较百倍于前矣!
第二重灾难是“摇huáng”起义军。
“摇huáng十三家”原是四川本地的十数股农民起义军,他们纠集在一起的目的,从其各部首领的名字上就可以看出来:“争食王”“夺食王”“闯食王”……这不太像陕西大乱初起时,各农民军首领模仿《水浒传》风格起的那些外号,倒颇有些《西游记》中魔王们“狮驼王”之类称号的风采,而其所作所为也颇似食人魔王。他们称首领为“掌盘子”,内部有一套行话:称杀人叫“折割”,锁人叫“带线”,埋伏叫“卡子”,与土匪似乎区别不大。
《南明史》说,他们“后来同当地官匪纠结,变成一种不伦不类的武装”。他们有时与各地小股土匪结合,有时又受雇于官兵,为其打土匪。
虽然他们规模没有张献忠浩大,但所作所为酷烈过于张献忠。欧阳直《蜀警录》载:
摇huáng贼攻破长寿、邻水、大竹、广安、岳池、西充、营山、定远各州县,城野俱焚掠,pào烙吊拷后,尽杀绅士及军民老弱男妇,掳其少妇幼子女人入营,所获壮丁用生湿牛皮条捆之,jiāo其面背粮,无人得脱,积尸遍地,臭闻千里。
张献忠败亡后,他们声势大振,可惜此时四川财富已经净尽,他们只好全军以人为粮。欧阳直评论说:
“张献忠部军纪严明,他们杀人,是在执行长官命令,至摇huáng贼营内没有军纪可言,随军小孩子都可以擅自杀人,他们是逢人便杀。我后来被摇huáng贼掳入营中,亲眼见到他们每把小儿抛向空中,下面用长枪接住,使小儿穿在枪上,手脚抓刨如同飞翔。众军人哄然大笑。又见他们将人活绑在树上,剖开肚子挑出肠子,缠在这个人身上,以为笑乐。又见将小儿提起来,用头撞钟,脑浆四溅,拍手称快。如此惨nüè,远甚于张献忠。”
第三重灾难是官兵。不管是南明的“官兵”,还是清军,到了这个军粮匮乏的四川都得靠抢粮为生。明朝官兵在他省时即军纪败坏。
明朝末年,军官的腐败甚于地方官,他们吃空额,扣军饷,明目张胆;军人的残酷bàonüè,也往往甚于土匪,不但抢劫财物、jianyín妇女、滥杀无辜,甚至还有吃人的现象。
比如明军大将刘泽清经常以杀人为乐,并取人心、人脑食用,而“颜色自若”。当时的明内阁大学士文震孟坦白承认,明军的普遍情况是:“将无纪律,兵无行伍,yín污杀劫,惨不可言。尾贼而往,莫敢奋臂,所报之级,半是良民。”
崇祯十四年(公元1641年)上任的明郧阳兵备道、按察使高斗枢记叙他在张献忠经常活动的郧阳城的亲身经历时说:
左(良玉)兵二三万,一涌入城,城中无一家无兵者,yín污之状不可宫。数日启行,复罄没其家以击。去十许日而予至,米菜俱无可觅。
士民相见,无不痛哭流涕。不恨贼而恨兵,真惨极矣!
明末军队军纪之差,为多种史料所证实。许多史书说,他们所至一处,掘地拆堵,细细搜掠。凡民间埋藏之物,尽数获之……班师回日,除主将车载……不计其数外,即一火头军,俱四五驴驮不等……万耳万目,共睹共闻……一家有银钱,则掳杀一家,一村有富室,则掳杀一村。玉石俱焚,惨烈于贼。
乱兵杀掠yín掳,不忍见,不忍闻,亦不忍言。
在他省犹如此,何况到了乏粮的四川。而清军虽然军纪较为严整,然而从来不惮于杀戮汉人,抢夺粮食。在诸军并进四川之时,侥幸活命的川人怎能安生。欧阳直记载:
贼去兵来,兵去贼来,循环旋转于川北、川东,迄无宁日。贼固酷于杀掳焚劫,而琐细不取,兵则不但多杀人,其劫掳吊拷悉同于贼。且并敝衣小物,莫不席卷,民不聊生矣。
第四重灾难则是瘟疫。死人既多,瘟疫随生。《蜀碧》:
其时瘟疫流行,有大头瘟,头发肿赤,大几如斗;有马眼瘟,双眸huáng大,森然挺露;有马蹄瘟,自膝至胫,青肿如一,状似马蹄。三病,中者不救。
第五重灾难是虎灾。尸体遍地之际,野狗突然多了起来,数十成群,人不敢近。更让人惊异的是,老虎的繁殖力似乎突然增长了百十倍。在四川各地,都出现了大批老虎。经常有成群的老虎,公然出入城市,在屋脊上闲庭信步。欧阳直说:
“张献忠走后,突然四川遍地皆虎,或者七八只,或者一二十,爬楼上屋,渡水登船,真是古所未闻,让人难以置信。我从内江逃出的那个夜晚,四次见到老虎。坐船在叙南行走时,看见沙洲上大虎成群。过泸州,岸上虎数十,鱼贯而行。”
这些虎吃人吃够了之后,遇到活人,专以咬死为务,杀戮之后扬长而去。顺治七年(公元1650年),四川巡抚张chūn向皇帝报告,他好不容易在南充县招徕了五百零六人,不久,居然给老虎吃掉了二百二十八人。
五重灾难,如同一层比一层细密的死亡之网,能够活着从这个罗网中逃出去的人实在是异数。
对于蜀乱,清人刘景伯撰《蜀guī鉴》做了个粗略的总结,谓:
痛乎,明季屠川之惨也。四川南部死于张献忠部者十分之三四,死于瘟疫、虎灾者十分之二三,而所遗之民百不存一矣。
川北死于献者十三四,死于摇huáng者十四五,死于瘟虎者十一二,而遗民千不存一矣。
川东死于献者十二三,死于摇huáng者十四五,死于瘟虎者十二三,而遗民万不遗一矣。
川西死于献者十七八,死于瘟虎者十二三,而遗民十万不存一矣。
第四十一节 “四川有土无民”
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四川巡抚张德地来到四川之后报告给皇帝说,他只是个空头巡抚,因已经无人需要他来管理,“四川有土无民”。康熙十年(公元1671年),湖广总督蔡毓荣说:“蜀省有可耕之田,而无耕田之民”(《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
康熙二十二年(公元1683年),马湖(今四川屏山)知府何源浚也说:
“蜀地民稀。”康熙二十四年(公元1685年),人口渐渐多了起来,然全省也只有一万八千零九丁,约合九万多人,“合全蜀数千里内之人民,不及他省一县之众”(《四川通志》卷七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