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要跟他说,其实不必这样做的。但是阿明亲抢先开口:你前段时间出去玩是跟华子吗?怪不得一直不跟我结婚,原来是舍不得那个口蜜腹剑的家伙啊。
阿明一向温和的脸突然变得狰狞起来,变成了我不认识的样子。一股怒气从胸腔涌上来,我没说话,生气的时候静默三十秒是习惯- xing -的做法。可没想到阿明怕我死不承认似的,补充道:“小叔叔都见到了,我真没想到你是怎样的女人。”
看着他扬长而去,我的心猛地一震,我似乎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剧烈地扭动着尾巴,要冲出我的身体,它嘶吼着,跳跃着,要吃了我似的。
你以前不这样的,你以前会先问我,并无条件地相信我给出的答案,这也是我爱你的原因啊。
我们为什么要结婚呢?
我们还要不要结婚呢?
月亮伸着慵懒的腰肢,我似乎看到太阳快要升起了。
2017年2月14
不知是该庆幸还是沮丧,我出了车祸。
昨晚喝光了家里所有的酒,醒来后就在这里了。据说是被一辆摩托撞倒,本来没那么严重,但是很不幸,头部撞在了街边的花圃岩上,磕出血来了。这些话是刚刚母亲告诉我的,我记得她还说了些什么,但是仿佛记不清到底是什么了。
头很痛,我会不会失忆?医生说不会,只是暂时的现象。但我倒是希望失忆,忘却一切,再重新开始。
之所以觉得不一定是一件沮丧的事情,是因为,我们的结婚推迟到年底,我们还可以好好享受一下单身的生活了。我仿佛是疯了,宁愿躺在病床上也不愿意结婚,这样不堪那就不要结了嘛,但又好像不可以,我的父母是不会同意的,阿明也不会同意。
第4章 跟一个陌生男人的恋情
2017年5月30
今天刚刚好些了,才又端起电脑躺在这苍白的病床上写点什么,说起来好像真的很久都没有写点什么了。倒不是犯懒,好吧,是有一些,但并不是全部。
我受了点伤,腹部中了一刀。怎么就受伤了呢?啊,真是不愿意再把它写下来,但是我最近又极其健忘,如果不记下来,恐怕过些日子纯粹记不起来了呢,有些事还是记得比较好。
端午的西京城很是燥热,实际上这里的天气一直都是不大安分的,我想大概是因为历代帝王埋在这里太多,- yin -气太重的缘故吗?哈哈,开个玩笑。
还记得那天晚上,在“温莎”酒吧,我不知是因为什么事觉得烦躁,一个人喝着酒来。不多时,一个大概二十七八的男人迎面走来。他的眼里满满的焦灼,像是有什么巨大的不安占据了整个的内心。他看了我一眼,没有点单,只是坐了下来。他的眼睛,像鹰,也像兔,像鼠,也像虎。真是个特别的人,我以前还不曾见过这样的眼睛,纵使我很是乐意观察别人的眼睛。
他像是在等待猎物,也像是个中午放学等待妈妈来接的孩子。这一点很像难过时候的阿明,阿明有时候也会这样,但是不同的是,阿明只是有这样的瞬间,没几分钟又会发展成愤怒,他不会将这份楚楚可怜僵持下去。但眼前的这位,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以至于这般懊恼纠结呢?竟一直就这样坐着,一句话也不说,什么东西也不喝。
服务生有些忍不住了,上前问他需要点什么?这里最低消费五百块。他用那副懊恼又惊恐的眼神回绝了他。
我的好奇心越来越重了。
“你好,可以坐下来吗?”
他只是看看我,但是明显的,我感到他的心里有些安静了。他笑了一下。
天呐,他笑了。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我在备忘录上记下他那样僵坐了整整二十二分钟呢,怎么就突然笑了呢。
我很想问他,怎么就突然笑了呢?但是那样子太没有神秘感了,就这样,很有趣呢。
“不喝点什么?”我摇了摇酒杯,酒精已经慢慢渗入我的大脑,我似乎慢慢放松了起来。
他摇摇头。
“不会是未成年吧?”
他苦笑一下。
“您好,来杯威士忌”我扯着嗓子喊道。
他有点不安了,“我不喝酒。”
“不喝酒来酒吧干什么?”
“我不知道”
“不知道?”
他看着我,不再像鹰,只单单像那无辜的可爱的兔,“说了你可能不相信,我只是觉得很想来体会一下酒吧的感觉,至于为什么,我也不知道。正好有朋友在这儿上班,也愿意带我过来。”
他又笑了,挺阳光的笑容,让人心里一暖。
我们喝着酒,话渐渐多了起来,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们是亲密无间的情侣呢。
他是个孤儿,家里还有一个妹妹;他没有谈过恋爱,但是有一个很爱的姑娘;他以前很开朗的,但是当中学时候父母去世,他的世界也变得- yin -暗了;他一个人抚养着妹妹,一边打工养家一边读书;他很喜欢读书,每天要读三小时,无论发生什么事,父亲去世的那天他仍然顶着红肿的眼睛与《百年孤独》约会三小时。
“那应该是我人生中最难熬的一个晚上了,我觉得世界崩塌了,而且不知道怎么走,只有沉溺在书里,我才可以侥幸地获得片刻安宁”他说。
我慢慢说的很少了,变成了安静的倾听者,听他讲那些心酸和苦楚。我看着他,看着他兔子一样的眼睛,看着他,看着他由悲痛到绝望不断变化着的脸,和那悄悄落下的泪水。
酒吧里依旧嘈杂,人们吃着喝着玩着,好像每个人都很开心,好像每个人也都很痛苦。他绝对不是看起来最痛苦的那一个,但我想保护他,在芸芸众生之中。
昏暗的灯光时不时地打在每个人的脸上,他的脸忽明忽暗,我看得清他有些方形的面容,戴一副黑框的眼睛,头发不算很短,甚至稍微有点杀马特地卷起,白色的T恤,蓝色牛仔裤,看着像乖巧的中学生,但是气质又不大像,中学生没有这么忧郁,甚至有些城府。
我们沉默了一会儿。他擦了擦不知不觉流下的泪水,有点尴尬地笑了笑。我抿一口酒,从包里拿出随身带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送给他。看得出来,他很开心,像是得到了宝藏的勇士,从那眼神来看,我相信他的爱书之言并不假。那就可以了,我喜欢爱读书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