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天晴山下的地界碑旁边,嘴里叼着一根草叶子。
这时候还是听话点比较好,今儿是传话来的第五天,我规规矩矩的等在这儿,看彻雪他们什么时候回来。刚才路过一个樵夫,我问了他,说,这是上下山的必经之路,索- xing -还是在这儿看看吧,指不定能碰上。若到太阳下去还没遇见,我就先回客栈里,估计随行跟来的都还安顿在那儿。这方面我自是不担心的,既然锦书先通知了那人,就一定会安排妥当。反正我也不擅长这些,交给别人做更省事省心。
什么?好奇心?我自然是有的呀。怕归怕,但这次是这山上的人给我下的帖子,邀请的都是些有头有脸的人,怎么还能有去无还?啧啧,可惜了这次机会,等到有空的时候,一定要缠着彻雪给我讲讲来龙去脉,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整的师傅还不让我去了。莫不是什么江湖恩怨?
正想着,只听远处山上传来一阵喧嚣声,我吐了草叶子定睛细看,都是些陌生面孔,好巧不巧的谁也不认识。的的的马蹄声响,有人自对面骑马而来,斗笠下我看不清他的脸,但身材俊朗,肌肉结实,应该是个习武之人。
他在我身边翻身下马,缰绳牵在手里,不慌不忙地负手里在一边,也像是在等人一样。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那目光落在从沿着山路下来的一个瘦瘦小小的女子身上。
有点眼熟,像是在哪儿见过。
待到近前时,听那男子走上前去抱拳一礼。
“孙县令,远远瞧见是您,我便在此等候,若是同路,不妨一起。”
“那自然好,咱们彼此也有个照应。不过先生要稍待我去客栈通知一声,孙五他们应该也打好行李了,可速速动身。”
我迷着眼睛想了想,孙……哦,是了,永安县令。怎么的,她也来了天晴山。这柳依依还真是有趣,什么来路的人都认识。
看那一行人作别后,四周又安静了下来。我也不是没想过去投宿的客栈等她们,但心里还总是惦念着,想早点见到彻雪。这样一想,时辰也就不是那么难熬了。
大抵又过了几盏茶的功夫,这才将她远远的迎来。
彻雪那漆黑的眸子落在我身上,我觉得自己像是一把火被点着了。
别人只道我平添了些许神采,嘴角咧开的又大了些。
未曾见面时只是依稀思念,直到那人近在眼前——只有我自己知道那异常的心跳。
只有她,陆彻雪——让我如此迫切,喉咙干渴,浑身像是被火灼烧。
我沉沦在她的温柔乡里,心里,眼里,满满的,全是她。
这才是我想要的日子,眼里能见着她,心里想着念着,都是她。
作者有话要说:
小弦子还是那个挫样 捂脸。
我把之前写的大纲全推翻了,希望弦歌能幸福。
第102章 发簪之约
若是我不曾来到这天晴山,若不是半道又让人劫走了,或许我也不会正视那些早被我弃之脑后的宿命,而是与往常一样,作我自己。
我是谁,我名弦歌。不管是随娘亲姓秦,还是跟我爹换了姓氏,我还是那个真真假假浑浑噩噩过日子的小弦子。跟在那个牡丹姑娘身后,没心没肺的笑着。
好容易熬到她辞了官,有大把的时间跟我玩闹读书赴宴绣花悠闲度日。待到莫家公子返回黎阳,她嫁到钱柳,我亦陪着她找个人家,去南方定居。看那烟雨满城,朝起云霞。这样闺蜜一世,也未必不是件让人安心的事。
别人或瞧不起我,既不往前进一步,又不断了这念头,终日守着这飘飘渺渺似有若无的暧昧气氛,觉得我太软弱。可这就是我想要的日子,能与她同出入,常相见,能笑谈,闲话家常,我就满足了。她陆彻雪在我眼里就是有这样的魅力,像牡丹典雅倾城,无人可亵玩。
我快走了几步,迎到那人面前,扯过她的袖子。“是我的错,没提前告诉你一声,担心了吧。”她点点头,“我看到你留下来的记号,循去时遇到了一位女子带来你的手信,说你被熟人邀去做客,当时我并不曾信。但是……”她顿了顿,眼底抹过一丝异样,“既已经过去了,你又平安无事回来,那便好。以后再有这样的事,我还是希望你能与我当面说。”
我点点头。“我也没想到,忽然半路遇见了熟人,本合计着与你做个伴去天晴山,结果让你自己孤孤单单的,还为我担心一场。我前几天学做了几个菜,本来打算你生辰时候露一手,只能提前点当作赔礼给你摆一桌了哈哈。”
彻雪眉间稍缓,温和地看着我,“你没有上这天晴山才是好事。”
我满头糊涂,到底有什么事,怎么彻雪也如此说。“这几天究竟发生什么了,我看别人都是笑呵呵的下山来,应当不是什么坏事,但你为何如此说。”
彻雪笑得云淡风轻。
我识得这笑容,大抵,上面发生了什么事,彻雪是决口不会与我再说了。
“陪我走走吧。”她既然开口,我更乐的要命,巴不得能让她开口邀我。便赶紧遣走了宾主天晴山上那位备下的车夫,一路小跑回去与她两人并肩回返。
其实路并不远,但这一路她走的极慢,也不与我说话,像是在用心沉吟酝酿什么事。我是有点失落没错啦,但更怕我自己啰啰嗦嗦的惹她心烦,便在路旁拽了一根草叶子含着,偷偷摸摸的用余光瞟她。
真是个让人看一眼就难忘的美人。
我自觉走过琦凤大江南北,见过的英俊少年貌美女子多如过江之卿,但少有让人看上一眼,就浑身起鸡皮疙瘩浑身毛孔都透气的尤物。其实若单说相貌,她彻雪算不上拔尖的,要是按胭脂榜那么评,最多算是一个清秀周正的批号,当然了,门槛在那儿,就算这批号再不济,能上胭脂榜的定然都不是一般的“姿容清丽”。
可要说我看上这位,活生生的站在你面前,却让人越看越耐看,到后来都移不开眼睛。从走路的姿势到一颦一笑,古话说回眸一笑百媚生,也不够形容她天生的入骨之媚,出众,却不艳俗。我到更愿意说是正义凛然,若她换一身体态,生而为一介男子,怕是真要倾国覆城,就算不好男色,也让人难把持。况且,谁人不知我们皇上那可是……啧啧啧。唉,庆幸皇上不是真的着意于女子,否则她陆彻雪就算是金星龙骑将,又怎能逃过皇宫四壁的几堵高耸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