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向死而生 作者:莫重九(下)【完结】(74)

2019-03-22  作者|标签:莫重九 快穿 情有独钟 强强 因缘邂逅

江夜寒的手穿过他的发丝,有几根断发在手上。随即莫音和便眼睁睁看着江夜寒扯下自己的几根发丝。莫音和顿时坐起来,想问江夜寒好端端折磨自己的头发作甚,却见江夜寒的手伸向了自己的袖口,从其中摸出了那个锦囊。

莫音和看着江夜寒将两人的头发用一根红绳打上结放到锦囊之中,然后他又从怀里摸出一颗丹药,与青丝一同放到锦囊之中。

莫音和看着江夜寒将锦囊系到自己腰上,问道:“这是什么?”

“我俩的头发。”

莫音和当然知道那是头发,他想问的不是那个。

江夜寒自然也是知道的,他抬眸看了莫音和一眼,喉间发出一声轻笑。

“发丝里有寻香,我放了一颗续香丹。续香丹并没有什么用处,只是能够使得药x_ing增强,也能使得香味长久不散。”江夜寒解释得平淡,莫音和自也以为续香丹就是普通的防腐剂,殊不知续香丹乃是药中圣品之一。而今,这圣品就孤孤单单和两缕青丝纠_缠。

莫音和继续躺下,心里美滋滋的,延续之前的话题。

“我的确不是杀手,你该知道的,我这x_ing格,不适合当杀手。斩尽杀绝之事我不是不会做,只是有些时候下不去手。”

江夜寒自然是看出来了。身为鬼医,见过形色个人,莫音和是怎样的人,其实相见第一眼他就明白了。

“你不畏惧生死局。”江夜寒知道,他的怜悯是有限的,也是有针对的。

莫音和点点头。

“因为我要找到你。所有阻挡在眼前的,我都不会怜悯。”

生死局亦是,那个入侵者亦是。

所有的过往已经是过往,若是他一定要成为那个绊脚石,莫音和定不放过他。

第177章 半面鬼医·六

梁京,天地蛊总舵。

天地蛊乃是梁国最大的杀手组织,所处领域除却武林之外,还有皇室以及外域。

敢把总舵设立在梁国都城便可见一斑。

天十七乃是天地蛊最强的天蛊级杀手,再往上乃是副蛊主与蛊主。

莫音和回到此地,乃是冲着蛊主而来。

蛊主曾经也是杀手,天地蛊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便是能者任之,这无疑是给了莫音和一个向上走的路。如若不是察觉到入侵者,莫音和自然是不想当劳甚子蛊主。

这个世界与以前那个古武世界规则又有所不同。这个世界习武不讲究意境,只讲究习武的时间与心法秘籍的优劣。同样的秘籍,修炼时间越长的人越厉害。同样习武时间的人,秘籍越优秀约厉害。

若是没有那个入侵者,莫音和也不来到这个地方,那么天十七就算没有莫音和c-h-ā手也会是下一任蛊主。

来到大殿,蛊主负手看着莫音和。

莫音和看着站在最高处的蛊主,那是象征着权利的位置。

这是一场公平的对决,所以莫音和不会用任何除了武力以外的方式。

来之前江夜寒要给他吃增加功力的药,莫音和拒绝了。这是他给天地蛊蛊主的尊重。

江夜寒没有问为什么莫音和这么执着于此,这种执着在江夜寒看来有些许可笑,却值得他尊重。

天十七乃是孤儿,被被蛊主所救。他没有给过手下任何一个人关爱,但天十七这条命是他给的,这毋庸置疑。

莫音和站在下位,蛊主没有问他为何没有杀掉极乐宴主。他站在这里的姿态,已然说明了不少问题。

“你不是第一个以这样的姿态站在我面前的人。”蛊主沉沉声音小黄来,在这大殿之中回响,可见他内力之浑厚。

“我知道。”莫音和自然是知道的。每一年都会有天级杀手挑战蛊主。

“所以即使会死,你也要挑战。”

莫音和点首。

“那出招吧。”

莫音和拿出了一把长刀。很像斩魂所用军刀,但其实不是。这把刀是江夜寒的,名为寂妄。

这不是杀手之道,全因莫音和本就不是杀手,也没有成为杀手的潜质。

蛊主让了莫音和一招,这是他犯的第一个错误。

莫音和的确内力不继,但是他早已不是以前那个天十七。

一招便是蛊主弱点。

蛊主没想到他一出招便是向着自己弱处而来,吃惊这一次他外出所收获。

你来我往,三百招内定了输赢。

蛊主的内力的确要比莫音和深厚,但是莫音和走过那么多世界,他的阅历已足够弥补实力的不足,前提是他和蛊主的实力相差并不算太多。在绝对的力量面前,再深的阅历,再多的技巧都是一文不名。

莫音和收刀,杀掉每一任蛊主乃是先例,但莫音和可以不杀他。毕竟他身后站着的可是大名鼎鼎的鬼医。莫音和有的是办法再不杀掉蛊主的前提下不让自己的利益受到威胁。

蛊主哼笑一声,转瞬却是怒骂道:“既然想要成为蛊主,那就只能有一个主人,你这是妇人之仁。”说罢蛊主手握暗器,向着莫音和的眉心而来。

莫音和用寂妄挡开,刀尖一点,便是一条x_ing命。

天地蛊不存在人心与人x_ing。它能存在至今,全靠蛊主的雷霆手段与冷心无情。这是蛊主最后教给莫音和的。

莫音和从前任蛊主腰间取下蛊令,走出大殿。

大殿之外,天地蛊所有留在此地的杀手均在看着他。

莫音和举起手中蛊令,从蛊中,向来只能活一个。

“所有蛊者听令!”莫音和朗声道,眉目一片冰寒。

莫音和颁布给闻蛊第一条命令就是彻查整个武林反常之人。第二条命令是找一个名为阿胖的无家可归的小孩。第二条命令优先于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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