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沈清爵和谢冰媛,才知道什么叫天外有天。
“请进”谢冰媛看着和沈清爵同时出现的年轻女子,心底掠过一抹复杂。
“将军来这里,为了什么事?”谢冰媛问。
沈清爵拿过茶盏给自己倒了一杯,坐在谢冰媛对面,胡玉兰站在一旁。
“那清爵就不拐弯抹角了,谢老板如今风头鼎盛,趁此机会收个徒弟怎么样?”
沈清爵何等聪明,胡家母女在她手中是占不到一分便宜的,胡家在北平也算次于她家的名门望族,谢冰媛收了胡玉兰做徒弟,可以说受益匪浅。
谢冰媛抬眼看向站着的胡玉兰,后者冲她得体的笑。
少女双眼含春,睫毛卷翘,唇红齿白,两个柳叶眉上扬,已经有几许妩媚味道。
刚刚谢冰媛观察过,胡玉兰骨架偏小,身材柔软,虽然年纪大了点,依然是不可多得的好苗子。
谢冰媛招了招手,胡玉兰移步过来坐下。
“良辰美景奈何天,便赏心乐事谁家院”谢冰媛开口,清唱都是绝唱。
胡玉兰会意,也跟着:“良辰美景奈何天,便赏心乐事谁家院。”
谢冰媛和沈清爵对视一眼,瞧见彼此眼中的讶色。
除了气度音色感情不同,剩下的一切起承转合,她模仿地分毫不差。
谢冰媛心下了然,这样的人才,不会唱戏,真的是可惜。
“喜欢戏么?”
“喜欢!喜欢南腔北调!喜欢周郎顾曲!”胡玉兰不假思索。
“如果有一天不让唱了,怎么样?”
“玉兰想学戏是因为戏是高雅的东西,如果真不让唱了,我就偷偷自个儿唱。”
谢冰媛莞尔一笑。
沈清爵弯了弯眼。
“你叫什么?”
“胡玉兰”
谢冰媛手撑着下巴,仔细想了想。
“玉兰太素洁,不适合你,你往后艺名就叫胡蝶吧。”
看着胡玉兰已显娇媚的眉眼,沈清爵也觉得这个名字贴切好听极了。
师徒两人坐在一起,执手说了好一会儿话。
看到谢冰媛茶水见底,胡蝶刚要拿过茶盏,被沈清爵抢先一步。
她摘下白手套,露出一双漂亮的过分的手,细长的手指勾着茶壶,低眉垂眼给谢冰媛倒水。
谢冰媛接过,十分自然。
胡蝶眼里满是沈清爵倒茶的动作,被谢冰媛叫了几声才回过神来。
北平快要入冬,白日变得很短,眼看天色不早,二人准备离开。
谢冰媛站在楼上和徒弟告别,眼里却只有一道披着斗篷的高挑身影。
胡蝶也是如此。
快上车前的一刻,沈清爵终于回过头,冲还站在那里目送的谢冰媛挥了挥手。
谢冰媛远远抬手示意,转身进了屋子。
车子行驶了不到一个小时,到了胡家别墅。
沈清爵拉开车门:“进去吧”
她站在路灯下,橘色灯光给平时冷峻迷人的轮廓镀了一层温柔的边。
胡蝶心脏乱跳,忙点了点头,转身朝大门走去。
走了几步,她回过头,站在原地,看着沈清爵转身上车离去,始终没有回头看她一眼。
胡蝶心里空落落的,连带着拜师的喜悦一并一扫而空。
她没有理会胡母殷切的问询,上了楼,栽倒在大床上,闷闷睡了过去。
梦里沈清爵坐在她对面,眉眼含笑,温柔地给她倒茶。
很多年后,电影皇后胡蝶坐在窗子前,看着温哥华绚丽夺目的晚霞。
她果然羡慕不来师父。
某一年她偷看到不信神魔的师父和沈将军跪在寺庙里,对着满殿神佛,宣誓永生永世,相许相从。
沈清爵是她心里面永远也触碰不到的白月光。
在北平那几年学戏,胡蝶得了谢冰媛三分风华绝代,也够她当民国美女一百年了。
作者有话要说:
来晚了【玫瑰花】
炒鸡感谢雒枫大大家的小天使!【昂首长笑】
作为好姬友,心中唯一感觉……感觉自己被包养。
有一个小天使说喜欢雒攻攻和白受受的文,【白受受纯属好听,与属- xing -无关耶!】高兴了一下午。
胡蝶一生经历架空,你们懂~谢谢看官了!
第11章 危楼
胡蝶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还是在自家床上,窗外的光透过窗帘朦胧地照进来,隐约可见屋内轮廓,并没有沈清爵给她温柔地倒茶。
胡蝶从床上坐起来,立时做了一个决定。
她拉开墙上的一扇衣柜,把一件件衣服全都拨弄一遍,几番挑选终于选出一件。
民国时期不仅文化社会开始剧烈变革,时装改革同样空前绝后,洋人们的西装裙子穿在少爷小姐们身上,独有一份味道。
胡蝶穿着一身碧绿衣衫,窄而修长的绣花高领衬着她白皙的脖颈,喇叭管袖子露出一截漂亮玉腕,转了个圈,长裙带风,流苏摆动,胡蝶非常满意。
她穿好褐色小皮鞋,哒哒几步下了楼。
“哎,吃饭!”胡母话音刚落,正好看见自己宝贝女儿推门而出。
“小姐……”庭院里的司机迎上来。
“去沈公馆”司机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胡蝶揪扯上车,塞到驾驶位上。
司机专心开车的空当,从视镜里扫一眼后面坐的大小姐,发现大小姐举着铜镜,左看右看,仔细端详,还时不时抿下嘴唇拨弄下头发,一路上都没停过。
真不知道是看上沈家哪位公子了。
沈清爵最近没有什么政务要忙,前些年她一直在军校,后又参加军阀战争,她肩上的使命,早就完美完成。国人提起任何将军总有褒贬不一之声,惟有沈将军一介女流孑然一身,总不能是为了儿子丈夫打天下不是?故而很少有人出言攻击,她深受国民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