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二 最初
“打死你这个绿眼睛的妖怪,打死你,打死你……”
一群七八岁的孩子围在红墙下,拳头、木棍和石子齐动,砸向被围在中间、年纪更小些的男孩,一边揍得开心,一边大声叫嚣着,毫不顾忌这里是深宫内苑。
有往来的宫人看到这群孩子,不仅装作没看见,反而跑的更快了。
小男孩抱着头,缩在墙根下,不哭不喊。
“他才不是妖怪。”一声大叫突兀的响起。
揍人的孩子中衣着服饰最为华贵的,转过头看清来人,嚣张的说道:“哟,我还以为是谁呢。一边儿去,这里没你的事。”
煦华大步走上去,拉扯开一个傻愣愣的孩子,一手捞起小男孩,抱在怀中,“二弟,皇后在凤和宫等你呢。”
博华本想趁机发作,但听煦华这样讲,不高兴的撇撇嘴巴,率领一帮“狗腿”离开。
“疼不疼?”煦华拿出帕子仔细又轻柔的擦掉容淮胖嘟嘟小脸上的鼻涕眼泪。
容淮的小胖爪抱住他的脖子,脑袋在胸口蹭着,就是不说话,一双翠眸中水汪汪,甚是惹人疼爱。
煦华从身后内侍手里的食盒中,拿出一块蜜饯,塞进容淮的嘴巴里。
甜蜜的味道在嘴巴里蔓延,容淮顿时破涕为笑,“咯咯”笑着在煦华的脸上吧唧一口。
煦华略微惊讶,“亲我做什么?”
“我娘说,遇到对自己好的人,就要亲一口呀。”小男孩奶声奶气的说话声引得旁边几个宫人掩嘴笑。
煦华又拿出一块蜜饯,逗道:“我再给你一块,你亲不亲我了?”
容淮轻哼一声,撇过头,小腿一顿乱踢,挣扎着想要跳到地上去,“我爹说,拿好东西来勾搭的,都是坏蛋。”
煦华哑然失笑,觉得这个小家伙十分好玩,不由地抱紧。
小孩子忘性大,容淮舒舒服服的窝在煦华怀里,很快忘记这个人是“坏蛋”,小手揪皱了别人衣服,大眼睛滴溜溜的望着漫长的甬道。
“大哥哥,你知道……”容淮挠挠头发,皱着眉头苦思,“你知道那个,那个两……两什么殿在哪里?”
“你要去两仪殿?”煦华问。
容淮用力点头,“我祖父在那里。”
煦华知道满帝都城里要想找到绿眼睛的人,唯有谢太师的小儿媳和嫡孙,所以早已清楚这个小孩儿是谢太师的宝贝孙子。他先前听闻,谢太师进宫拜见皇上,正在两仪殿里闲聊。
但是刚才,他仅是看到博华他们又在欺负人,看不惯之下冲上去赶人,直到低下头一瞧,才知道小孩儿是谢太师的孙子。这样的身份对他毫无吸引力,只是觉得小孩儿可爱极了,让人爱不释手。
“我带你去。”煦华说,他十分喜欢容淮,一时有点舍不得和他分开。
容淮欢快的拍手,“你不怕我吃掉你嘛?我可是绿眼的大妖怪哟。”
明明就是个可爱的小包子,居然敢自称“大妖怪”,煦华大笑,“我见过红眼妖怪的呢,你这样的我才不怕。”
容淮露出惊恐的神情,“有红眼妖怪?”
“是呢是呢,”煦华故作正经,“传说只要觉得你比他优秀,他就会出现在你面前,张开血盆大口,‘啊呜’一口吃掉你,连骨头都不剩。”
容淮缩成一团,“呜呜好可怕。”
煦华抱紧他,在他额头上香一口,“别怕,有我呢。”
“你打得过妖怪?”容淮崇拜的睁大眼睛。
煦华点头,颇为自豪的说:“我和师父练武功的,妖怪算得了什么。”
“哦——”容淮拉长语调,欢天喜地的扭动,“我叫容淮,你呢?”
“煦华。”煦华在容淮的手心上写下两个字,弄得容淮痒痒的,止不住的笑。
煦华刻意放慢脚步,但迟早还是到了两仪殿门口,容淮跳到地上,蹦蹦跳跳的不等宫人通报就跑进殿中去,欢快的叫道“伯伯,伯伯”。
殿中响起泰常帝和蔼慈祥的声音,“小容淮,快让朕好好的抱一抱……真是个惹人喜爱的孩子。老师,朕想留小容淮在宫中和皇子们一起读书,您看可好?”
接着是谢太师说话,“老臣谢皇上厚爱,只是老臣担心容淮年幼爱闹腾,反倒是耽误了皇子们读书,那可真是大大的罪过了。”
“太师您谦虚了,”孔皇后客气的说道:“我看容淮这孩子是聪慧可爱的。”
谢太师没接话。
孔皇后眼含笑意,望向正逗容淮玩的泰常帝,继续说道:“皇上,臣妾做个主,就让容淮陪着博华读书吧。”
“嗯?”容淮坐在泰常帝的腿上,不情愿的扭动,“我想和他一起读书——”小胖手遥遥一指刚踏进殿门的煦华,“他帮我打妖怪。”
孔皇后的脸色有一瞬间十分不好看,却又不得不强作欢颜,“煦华这孩子这么快就与容淮要好了呢。”
言下之意,明嘲暗讽煦华故意讨好容淮,将来借谢家的势力,登皇位揽大权。
泰常帝当没听见,低头逗容淮。谢太师“呵呵”一笑,不以为然,反倒显得孔皇后十分尴尬。
容淮看着至少还一直嬉笑玩闹的大哥哥,此时面无表情、规规矩矩的给抱着他的伯伯行礼,好奇的抬头看眼伯伯,又歪着脑袋盯着煦华看。
泰常帝低头看到容淮的神色,笑道:“看容淮喜欢煦华,便在一起读书吧。容淮年纪小,不如与煦华住一起,省得每日一早来回奔波折腾,老师您意下如何?”
谢太师拱拱手,“皇上美意,臣遵旨。容淮,还不快下来谢恩?”皇室一直有选拔些王侯官宦家的孩子,入宫陪伴皇子们读书的习惯,但是像容淮这样小小年纪的,几乎没有前例可寻,让他又是欢喜又是担忧。
泰常帝按住容淮的肩膀,“免了免了。”
孔皇后笑的越发不自然。
用过晚膳,煦华抱着容淮,在一众宫人的簇拥下,回到母亲贤妃所住的锦昌殿,早有人奉了圣上口谕去谢家接来平日里照顾容淮生活起居的嬷嬷,贤妃略有不安的在正殿里走来走去。
贤妃已让宫人收拾出一间屋子,但是容淮抱紧煦华就是不肯撒手,煦华也舍不得离开这只又香又软又可爱的小包子。
明明年纪都不大的两个人,仿佛相视多年的老友,贤妃拿他们没办法,只得同意他们从此同寝同食,同进同出。反正已然得罪了孔皇后,再如何示好都没用,索性放任不管,到时见招拆招便是。
从此,容淮和煦华开始了朝夕相伴的生活。
选择性失忆掉前脚还欺负人家,后脚就想拉拢的孔皇后和博华,见谢家的嫡孙被皇长子给抓着了,心知“大势已去,无力回天”,于是进入变本加厉的构陷找碴中。
在文衍馆里读书的一共只有三个皇子,陪读的倒是有十个,年纪大多与皇子们不相上下,而这十位陪读中有九个是孔皇后找来衬托二皇子的“博学”,剩下的一个是年仅是四岁的谢容淮。
博华仗着多读了几年书,想用自己的学识打败容淮,他觉得只要打败了谢太师家的孩子就可以说明谢家也不过尔尔,不靠谢家他作为唯一的嫡皇子荣登龙椅十拿九稳,没有意外。
“让我来看看你写的是什么。”博华身边的狗腿子郑宝运如鬼魂似的出现在容淮的身后,抢走了他正在默写的课文,“就你个小不点儿还是回家玩泥巴去吧……”
事实让他说不下去了。
对于四岁的孩子来说,字能够写的端正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了,加上老师要求默写的课文居然是一字不错,他在想他四岁的时候,连笔还都握不好。
不过无赖到底是无赖,总能找到邪门歪理来战胜别人。
“你偷偷照着书抄的吧?”
容淮抬眼看到站在门口的瞿先生,嘟着嘴说道:“我又不是你。”
煦华眯着眼睛,在一旁附和道:“是呢是呢,趁瞿先生不注意,将书本藏在袍子下面,偷偷看。”
郑宝运的脸红了,争辩道:“才没有!”
“有没有,只要你背诵一遍就知晓了。”瞿先生负手走过来,瞧着露出惊恐表情的郑宝运,“磨蹭什么?还不过来?”
“这,这……”郑宝运求助似的看向最前面的课桌,坐在哪里的博华当做没觉察到,吹口哨看窗外。
郑宝运自然没能背出来,瞿先生有皇命在身,连皇子都敢打,更别说一个尚书的儿子了。于是,郑宝运嘲笑别人不成,反被先生用戒尺打了十下掌心。
容淮和煦华相识一笑,容淮晃了晃手中煦华为他命人特制的毛笔,开心极了。
博华郁闷的听着郑宝运捂着通红的手,在他身旁“呜呜”,白眼翻得都快看不到瞳孔了。
为什么捣乱了好几次,都没能得逞呢?
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至于博华深思过后的数年内的无数次行动,无论是说坏话泼脏水挑拨也罢,挖坑埋陷阱捣乱也好,均以不同程度的失败告终,容淮和煦华之间的默契与坚固感情让他流泪满面,最终还死在了煦华的手中。
在孔皇后和博华母子轮番不断的阴谋阳谋中,容淮在煦华的眼里从软嫩可爱的小胖包子成长为清俊瘦高的少年。
而他们之间的感情经过许多个春夏秋冬,从最初的友谊,越来越深厚,渐渐有了爱情。
夏日的树荫下,煦华会蹲在池塘边,聚精会神的盯着趴在草地上的一只青蛙,忽地纵身飞扑过去,青蛙跳远了,他却滚进池塘中,“咕噜咕噜”的灌下满口冰凉的池水,浑身湿透只因为容淮想玩青蛙。到了清凉夜晚,煦华便抱着容淮坐在凉席上,你一口我一口的喝甜滋滋的冰镇绿豆汤。
十六月圆之夜,煦华爬到树上,摆出一副摘月亮的姿势,逗得红叶树下的容淮大笑不停。
冬雪皑皑,容淮揉了一个大雪团,偷偷摸摸的窜到正在安静堆雪人的煦华身后,轻轻叫了一声“煦华”,待那人回头来看时,一巴掌将大雪团糊在他脸上,看着眉毛脸颊上的白雪,容淮捂着肚子“哈哈”大笑,煦华冷哼一声,扑上来抱紧容淮,将笑声堵在亲吻中。冰凉的雪水蹭到他的脸上,但容淮没有推开。
他们在春日的暖风中,手牵着手一起奔跑过繁华喧闹的街市,或是尽情的策马在青翠的原野上,任衣摆随风飘扬,似天上的鸟儿一般将要飞翔起来,痛快的挥洒汗水,**高歌,欢笑不断。
甚至已经无法记清楚感情是从何时开始,只记得看向彼此的眼眸中,有了爱意,无法再割舍。
平静快乐的人生,最终都会有一场风浪,铺天盖地,淹没所有……
☆、番外三 再见
泰常二十三年的严冬,一个大雪后的平静午后,容淮进宫找煦华,不同于往常,这一次他的眉眼间是深深的激动与高兴,仿佛有天大的喜事降临,让他走起路来也轻快了许多。
“煦华,我们离开帝都吧。”容淮兴奋的说道:“祖父同意我的请求了。我们一起走遍青山绿水,逍遥自在的生活,再也不用压抑的呆在帝都里了。”
快乐的少年掰指头细数,浑然没有觉察到煦华的诧异,“我揍博华那个小坏蛋揍腻啦,该读的书不该看的话本,我都读完了,帝都城里所有好吃的好玩的,我都吃过玩过至少三遍以上。好不容易求得了祖父同意我离开帝都,我向往爹娘那样的生活很久了,畅游天地,无拘无束。煦华,你说好不好?”
容淮眼中强烈的期待让煦华刻意的避开他的目光,想到昨夜父皇说的话,让他不知道要如何面对,原本的激动的内心仿佛被浇上了一盆冰水。
“怎么了?”容淮很快觉察到煦华的不对劲,凑近了看。
寒风拂面,寒意入骨。煦华咬咬牙,轻声答道:“容淮,我恐怕不能答应你了。”
“为什么?!”容淮从石凳上跳起来,不相信煦华的答案,追问道:“煦华,你不是很喜欢和我出宫玩儿?不是很向往宫外自由自在的生活的吗?”
对宫外生活的向往远远抵不过居然能够实现的梦想啊……煦华重重的叹口气,如实相告:“父皇打算册立我为太子。”
容淮的脸上的笑容凝固了。
煦华抓住容淮的手,急切的说道:“容淮,我想像父皇,想像那些建立盛世伟业的先帝那样,成为一个贤明的皇帝,让天下百姓安乐,端国昌盛繁荣,成就宏伟大业。”
容淮沉默不语,浅翠色的眸子平静如冰封的湖水。
“还有你,”煦华努力的试图着说服容淮,真挚的凝望着他,“我昨晚认真的想过了,你可以参加科举,走上仕途,我们同心协力完成这个计划,怎么样?记不记得书上记载的,端国传至三世时,太安帝年少而使宦官祸乱朝纲,奸佞横行,导致各地烽火连连,几路反王欲重分天下,当时被贬为庶民的开徽帝手拿三尺青锋,聚集起一帮豪杰,听从谋士柳澹兮的建议,经历数年生死,最终重新一统天下,后来他又在柳澹兮的辅佐下,开创一代盛世,君臣情谊被歌颂至今。我们也可以像他们一样相互扶持……”
容淮觉得嗓子干疼的难受,勉强发出声音问道:“你决定下来了吗?”
“是的。”身为天家子孙,这是煦华最大的心愿。
容淮张了张嘴巴,好不容易才说道:“如果,皇位与我,二者选一呢?”
“容淮,你与皇位是可以共存的,并不存在矛盾!”煦华内心焦虑,真切的说道:“我们可以并肩看天下云卷云舒,花开花落。没有人能分开我们!”
“你竟是……开徽帝与柳宰辅仅是君臣故友罢了,你拿他们来当做我们?!”容淮抱头,缓缓的收紧手指,揪住头发。他早已厌倦幸福快乐的生活背后,宫中的恶斗挑衅,更厌恶家中不断施加的压力,好似胸口压了一块巨石,让他动弹不得,喘息不能,他想远远的逃离,和那个用上全部心力去爱的人一起。
可到底,在煦华的心目中,皇位的重要更胜一筹。
他一败涂地。
煦华望着捂住耳朵的容淮,去扯他的手,可是容淮死活不肯。
“那是你的愿望,”容淮终于开口,平静中带着深深的绝望,“我没有那样的雄心壮志,没有那么高远的思想,我只想做我自己,按我自己的意愿活下去。既然,你有你的愿望,我有我的想法,那么……”他褪下手腕上的京白玉珠串,递到煦华面前,“我尊重你,你也不能强求我。”
一字一句如同刀割在心头,不断的涌出的痛意让他几乎忘却呼吸。
煦华没有去接,心惊道:“容淮……”
“也许我早该意识到皇家子孙,哪会愿意同我过闲云野鹤的日子。”容淮叹口气,在嘴边凝结成寒冷的白气,“我绝不会长留于帝都。我们,就此为止吧。”
“容淮,你仍是可以过你想过的日子,在我的身边你仍然可以像从前那样随心所欲……”煦华急了。
容淮狠狠地将京白玉珠串砸在地上,断线的珠子四散而开,滚落不见。
煦华怔住。
“我们到底还是不懂彼此的想法。”容淮苦笑,“早知如此,不如不爱。”
煦华猛的抓住容淮的手臂,吼道:“不行!”
容淮只觉得口干舌燥的说不出话来,拿起桌上凉透了的茶水一饮而尽,苦涩的滋味在嘴里蔓延,却苦不过他此时此刻的心。
煦华正准备继续试图挽回容淮的心,不想刚要开口,容淮眉心蹙起,猛的吐出一口黑血。
血落在衣襟上,触目惊心。
容淮的脸色煞白,身子犹如枯败颓废的落叶不受控制地颤抖,向地上瘫软。
煦华连忙揽住他的腰,惊恐的大叫:“容淮!何谅,快去请太医!快去!”
黑血还在不断的从嘴角渗出,容淮的脸色痛苦至极,翠色眼眸渐渐的黯淡无光。他吃力的抬起手,在眼睛合上之前,抚过煦华的脸颊,擦去了一滴眼泪。
齐太医诊过脉后,摇摇头,暗示可以准备办后事了。
煦华从床前跳起来,揪住齐太医的衣领,“无论用什么办法,都要救回谢容淮!”
齐太医被吓得不轻,而偏偏这一吓令他想起一件事情来,“微臣有一名来自南疆的旧友正好在家里做客,他是当地有名的巫医,殿下您看……”
巫医这一套在中原一带属于不靠谱的存在,相信的人少之又少,一般被当成邪门歪道,普通人家都不可能请南疆巫医来看病,更何况严谨的皇家或是高官贵胄之家。
这名巫医,还是他年少游学时偶然识得,虽见识过其人本事,但深觉诡异非常。后来,他们之间长年书信往来,互相请教过医术,但是他未曾将从好友处学来的东西用到平日诊脉治疗中去。
生死危急关头,煦华顾不上那么多,“快将人请来。”
一旁的谢太师默许了。
没多时,齐太医带着那名举止打扮皆怪异的巫医回来了。巫医看过之后,表示还有的救,他从随身携带的褡裢里摸出一只竹筒,神神秘秘的扫视一圈煦华、谢太师和齐太医。
“这是一种蛊毒,我刚养出来的,按理说可解百毒,解毒之后还有此生此世百毒不侵的功效……但是,还从来没有在人的身上试过,不知是否有效。”
齐太医挠挠鼻子,“不试试的话,谢七少爷必死无疑。”
煦华和谢太师相视一眼,双双点头。
此时,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
巫医的双眼露出兴奋的光彩,“这蛊毒要加入与中毒者关系亲近之人的血液才有效,感情深厚或是有血缘关系都行。不过必须告知你们的是,中毒者一旦服下此蛊毒,会忘情忘性,也就是与献血者之间的感情会永远都想不起来,跟从来没有发生过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