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肚子还是毫无动静。我和丁建业去过医院,我主动要求丁建业陪我去医院。我每次看着毓敏秀欣慰地望着两个孩子的时候,我就觉得那是我的福报,是我曾跪在神的面前答应离开她而带来的福报。只要我离开她,命运就会再次眷顾她。我迫切地想生个孩子,去实践我曾在那间医院冰冷的地板上许下的诺言。
一张张面容各异的脸,一句句大同小异的问话,一间间点着荧光灯的无菌检查室,我一次次屈辱地谈起我那不和谐性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一次次屈辱地面对一个陌生人脱下裤子,张开双腿,进行那项所谓的宫腔镜检查,吃各种各样的药。那时候一天吃药的量比饭都多。我们还求助过中药,各种偏方古帖,那些熬成黑糊糊的中药是我每天的茶水,但又不敢当着众人的面毫不忌讳地喝,于是每次都只好磨磨蹭蹭地磨到最后一人才去吃饭,而饭菜不是被吃光了,就是只剩点残羹冷炙。最后,我的肚子还是毫无动静。不记得有多少个夜晚,月光从窗外射进来投下一片灰白色的光影,或者杳杳冥冥一片黑暗,丁建业从我身上下来,我能听见一声若有似无的叹息,就像在说终于做完了,终于完成了这项艰难的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了。我们静静地躺着,没有说话。
我们最后一次走进医院的时候,医生第一次使用了收养这个词。建议,他说。他解释说各项检查证明我们两个人的身体都没有问题,但他解释不了为什么不能怀上孩子,丁建业平静地听着,我曾以为他会暴怒,会气愤地质问他为什么,但他没有,平静地就像在听别人不孕的消息,或者只是明天的天气预报。医生接着说这在医学上叫做原因不明性不孕症,由某些不明因素造成,生物因素或者心理因素,又或者兼而有之,目前医学还无法做出准确的解释。有许多年轻夫妻和我们一样情况,他们当中有些选择了收养一个孩子,有些选择两人相伴一生。他又笑着说我们还年轻,这种事不必着急,先放松身心,若最后还是不行再考虑,他只是站在一个医务人员的立场告诉我们一种更多的可能罢了。我们都明白,说越多安慰的话,可能性就越低,我想拥有一个自己的孩子的愿望大概是落空了。
走出医院的时候,路上攒动着熙熙攘攘的人群。丁建业在路边沉默地抽完一根烟,没有说话,没有表现出多大的悲伤或者失落。我走到一个四肢残疾,坐在板车上,但仍用没有五指的手臂在自食其力的手工艺人那买了一朵泥制玫瑰花。粉红色的花朵,颜色就像他没有五指的手臂,绿色的枝叶,露出一小截丝线股的茎,散发着呛人的廉价气味。我给了五十元,没有找零。这是我两年来养成的习惯,见到残疾人、乞食者,或者像这样身有残缺的手工艺人,我都会略尽薄力。丁建业淡漠地扫了我一眼,我们沉默地走回了戏班。
那天晚上,丁建业没有回房。我坐在梳妆台上,看着月光刺穿黑暗,在墙上投下一片银光。微弱的银光折射出镜子里我晦暗的脸。我二十六岁了,岁月开始在我的眼角嘴边留下痕迹,这张脸早已不复当年的稚嫩和青涩了。十岁那年,我偷偷在镇外的那片垃圾平原烧掉那本传记,从此注定了这一生悲惨的命运。我到底算不算是个同性恋呢?大概是,大概也不是。我走了太长的路,追逐了太久,到最后,连我自己都分不清了。我爱着她,可我嫁给了他。我这样的失落,也早已分不清是因为没有一个孩子,还是因为我最终没能实践自己的诺言,亦或者是丁建业冷漠的抛弃。
我们还有没有性呢?几乎没有了。当我们都放弃了希望,不再苦苦追求那个孩子的时候,任何的性对我们来说都是一场苦役,有时候在黑暗中,丁建业喝得醉醺醺,我甚至听见我们同时发出一声叹息,终于完成了某项艰巨的任务,但人生就是这样充满了戏剧性。就在我们都放弃了之后,孩子来了。
仍然是那个医生,他兴奋地不停在用手敲打桌面,夸夸其谈,就像在见证一个难忘的历史时刻。他口若悬河地向我谈起现代医学,中医学,甚至是生物学,他说人是这世界上最奇妙的生物,进化得最高级,自然有时候也会遇到一些前所未有的事情,或者奇迹,比如我不治而愈的不孕。反正这就是个讽刺,黑是他白也是他。当我从他滔滔不绝的口水中证实这个消息的时候,已经说不清什么感觉了。
我走到那个四肢残疾的手工艺人那里,买了一朵泥制玫瑰花。那时候是一九八[九年,距离我们最后一次走进医院已经又过去一年了。
☆、第 52 章
静男和静贤三岁了,毓敏秀决定将她们托管在戏院不远的一所幼稚园。王玉桂越来越老了,丁永昌走后,她更快速地苍老了,头发似乎一夜之间变成银丝,静男很好动,静贤身子多病,两个孩子已经令她不堪重负了。开学的那天,马夫人来了。这三年,马夫人还是一直帮衬戏班的演出,只是追随者少了——事实上,从毓敏秀怀孕以后,看戏的人就少了。我一厢情愿地认为是因为英俊帅气的罗通一下子变成了一个大肚婆,伤害了她们美好的幻想。人有时候就是这样奇怪,因为她是女人的罗通而爱她,又因为她是女人的罗通而不爱她。
马夫人抱着静贤,静贤静静地靠在马夫人怀里。她很宠溺静贤,因为静男太好动了,脑子里太有主意,嘴巴里一直喋喋不休,脚下又一直跑动,片刻不停,活脱脱一个假小子。静男蹦蹦跳跳地跑在前面,毓敏秀宠溺地嗔怪着她。她们一起去入学。阳光照在她们身上,像镀了一层金。我站在身后默默地看着她们,竟也不觉得违和,就像婚礼那天,我看着毓敏秀手挽着丁建国不觉得违和一样。什么时候起她们如此亲密的呢?是第一次马夫人来看戏的时候,毓敏秀自然而然的宠溺?亦或者马夫人这么多年的不离不舍?是她怀孕的时候,马夫人时不时买的营养品?还是毓敏秀偶尔的礼尚往来?
说不清了。阳光突然很刺眼,我不知道为什么有些事情别人做来理所当然,而我做来却困难重重。是因为我心虚吗?是我一开始就抱着不切实际的梦想,奢想白头到老,以为有了一个目标就可以大无畏地走下去?我为自己背负了太多的妄念执念,最后我连一些甜蜜的小恩小惠都错过了。真是太愚蠢了!我暗暗下定决心再也不要这么愚蠢了。我的孩子,我感受着衣服下面传来微微的触动,好像终于有了更适合存在的理由。
几天之后我们的新戏《化蝶》首演。仍然是闫振南改变的剧情,大意还是颂扬梁祝缠绵悱恻又哀婉凄绝的爱情故事,总免不了一些陈词滥调。马夫人还是来了,她的婢女手里拿着一袋东西,说是给静男静贤的礼物,是一本图册和一盒颜料,一式两份。
“那天来得匆忙,除了书包也没别的礼物。我听人家讲小孩子语言的能力还没发育好,所以对美术和音乐都比较有天分和兴趣。今天刚好路过,我就买了两盒。”她笑着解释,她清楚毓敏秀不太喜欢她宠着她们,虽然每次都不是空手而来,但也必定先征得毓敏秀的同意才把礼物送给她们。
毓敏秀边卸下头饰,只笑不答,就算是默许了。马夫人拉过一把椅子坐在她的身边(她的婢女被支走了),手撑着下巴,目光灼灼地盯着毓敏秀,又接着说:“时间过得真快,一眨眼她们都上学了。我待会跟你回去,有些日子不见她们了,真是想念得紧呢!”
“她们也天天念叨着你呢。”毓敏秀说。
“算这俩兔崽子还有点良心,不枉我这么疼她们。”
“她们现在对你这个干娘可比我这个亲娘亲呢。”她笑着。
马夫人得意地扬起唇角,这样的恭维简直是至高无上的荣耀。
“大概是因为我和你很相像。你知道吗?我小时候也学过歌仔戏哦。”
毓敏秀停下来看着她。马夫人那双狐媚的丹凤眼调皮地闪了闪。浓郁饱满的红唇,精巧细致的手指,怎么看也不像是会拿长枪唱“我身骑白马走三关”的人。毓敏秀挑着眼,“你看起来不像。”
马夫人轻轻笑了,“这怎么能看出来呢,眼睛看到的东西往往是会骗人的,心看到的东西才是真实的,你看起来又哪里像是演歌仔戏的。”
毓敏秀审视自己一番,点头应是。
“我学的第一出歌仔戏是《薛平贵与王宝钏》。里边有两句我还记得怎么唱呢。”她起身,连带比划地唱起来,“我身骑白马走三关,我改换素衣过中原,放下西凉没人管,我一心只想王宝钏。”她得意地收住声,“怎么样?我唱得还不错吧?”
“岂止是不错,简直是太厉害了。你要是演歌仔戏,我肯定没饭吃了。”毓敏秀赞着,一边将身上的戏服脱下,马夫人很自然地帮她。她还在絮絮叨叨说着什么,但我完全听不见了。只记得那动作与我曾经一模一样,一样自然而然。我的手一抖,手边的顶戴碰落在地上,发出哐啷一声。
有片刻的沉默,毓敏秀和马夫人回头惊愕地看着我,茫然地双眼就像两个美梦初醒之人。
“阿凤,你怎么了?”毓敏秀问我。
“没……没事。我不小心碰到了。”我说。跟着声调抖动的还有我纷乱灼烧的内心,以致我怎么也收不回的眼光。毓敏秀似乎终于觉得事情不对,稍稍转过身子避开马夫人的手,轻声说道:“我自己来好了。”
马夫人讪讪然收回手,笑着圆场,“在家伺候我们家那位穿衣习惯了。”她的眼睛锐利地扫过我,还有我微微隆起的肚子。
毓敏秀邀我一起离开,这是我们多年来的习惯,但那天我再也走不动了。那个自然而然的动作似乎证实了马夫人喜欢毓敏秀这个猜测,我浑身冰冷,双手沉重,一直到她们双双离开,我身上的戏服都没能换下来。我跪在祖师爷面前,双手合十,我承诺过我会改过,我日行一善,我会茹素,我愿意折寿十年,我每一天,每时每刻都谨记我的诺言,严格执行我的诺言。我的肚子里,已经在孕育一个七个月大的生命。我承认我动摇过,我不够虔诚,但这是惩罚我的借口吗?这是吗?
☆、第 53 章
承诺到底是什么呢?
谎言和誓言之间的差别,大概就是前者是听的人当了真,而后者是说的人当了真。
马夫人喜笑颜开的脸在我的眼前盘桓不去,她自然而然帮毓敏秀脱下戏服,一面说着她小时候的趣事,她自然而然地让她帮着,陪着欢笑,听得津津有味。是我想多了吗?我没有!如果没有那一声惊醒,她们就会自然而然地继续下去。这种自自然然从身体流露出来的感情,就像人的欢乐和悲伤一样,丝毫假装不了。我不想说这是嫉妒,因为我真的没有。从她关上心门的那一刻开始,我就决心为她的幸福最后守护一次。时间已经过去十年了,距离遇见她那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已经十年了,很长很长的时间,就在她关上心门的那一刻,我就打算好了第二个十年,甚至第三个十年,就这样陷在那个永远都醒不过来的虚妄的梦里。但是现在,梦出其不意地醒了,我不知道我该如何继续闭着眼睛自欺欺人了。也许我应该像马夫人一样,逮着一个冠名堂皇的借口,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出现在她身边,可以和她送静男静贤去学校,可以给她们买礼物讨她们欢心,甚至可以当她们半个妈妈。我这么得天独厚,却因为我的怯懦,我愚蠢的伪装,终于将她拱手相送了。
一想到她们也许享受着四人的家庭温暖(因为王玉桂身体的关系,她体贴地给她们专属的母女时光),静贤会乖巧亲昵地搂着马夫人的脖子,在她的怀里撒娇,用糯糯地含糊不清地声音喊她,告静男的状。静男撒着脚丫子围着她乱跑乱叫,我甚至能看到静男衣服涂抹着五颜六色的颜料。毓敏秀宠溺地责备她不要贪玩,嗔怪似的瞪着马夫人,嘴角却漾着笑意。我的心再也受不了这样的煎熬。这不是嫉妒。不是。
事实上,所有的景象与我想象得如出一辙。唯一不同的是,毓敏秀没有看着她们。她不见了。马夫人抬头向我微笑示意,又宠溺地看着她们。我知道,她在厨房,在为她开小灶。很多年以前,在一个月光晦暗的夜晚,她曾在像个天使一样站在温柔光晕里轻声对我说,热水已帮我热好。那个晚上,我躺在床上听见蝉鸣,看见萤飞,月光躲在云层里忽明忽暗,所有的一切因为她的到来都变得迥异往常。
我站在厨房外,透过稀疏的窗棱看到她拿着铲子熟练翻炒食物的身影。不是长及腰间的波浪栗色卷发,是被随意盘起的黑发;不是婀娜窈窕的身姿,而是生育了两个双胞胎之后未来得及及时收束的臃肿腰肢;不是后背深V露出优雅蝴蝶骨的连衣裙,而是这件穿了三年或者五年,上面还残留着静男不小心洒上去的汤汁的衣服。岁月在我们身上留下了什么?生活又在我们身上留下了什么?这就是。这就是一个女人的成长和老去。我目睹了她的一切,那个曾经说一口流利标准国语的妙龄少女,这个如今操着一口聒噪难懂的闽南语的失婚妈妈。生活不是偶像剧,不是所有的男女主角都是帅男美女。岁月也不是仁慈的慈善家,只赋予于我们成熟和智慧,却不带我们的青春与美貌。就是这样一个女人,一个平凡、普通且不再青春美貌的女人,我爱了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