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只知道,林复在我心中和其他人都不一样,从初初相识开始她那纯良笑容开始到最后她涕泪横流握着我的手说对不起我时结束,她都是特别的,是独一无二的。
很幸运,我们的爱情没有因为高三的结束而夭折,我们考上了同一所大学,纪念日那天她带着我去放孔明灯,我看着她被烛火的暖光点亮的侧脸,一脸认真的抱着她的孔明灯一笔一划的写着什么。
见我出神许久,她一脸痞像的一把搂住我“我们都应该歌颂我们的结合长长久久,你是不是也是这么想的?但是不好意思写?别害羞!来!大胆的写上!”
很遗憾,我起初想写的并不是歌颂我们伟大的爱情,而是简单的诉求林复能健康平安的过完这一生,但转念想想我陪在她身边,定也能保护她平安快乐,于是大手一挥,写上了那也不错。
放完孔明灯的第二天,我正好要路过放孔明灯的附近,本来是想要打车去,可突然来了兴致,便开始步行,我在清洁工打扫的垃圾堆中看到了熟悉的字迹,是我的字迹,是我的那盏灯,大家都明白孔明灯总会坠落,将它放上天只不过是求一个寓意,所以当时的我欢天喜地的将它捡了回家,那是多么不容易呀,我的孔明灯竟然被我放上天,又被我捡了回来。可现在想想,被我捡到的孔明灯,是上天不愿接受我这个愿望所以退给我了吧。
时间的洪流冲淡了我和林复在一起那些曾深刻印在脑中的日日夜夜,第二天我就答应了男人,在男人惊喜的神色中说出下个月想结婚的念头,男人更是二话不说便答应了,但在结婚之前,我想我有必要去美国见她一次,不带责问,也不抱有复合的希望,单纯的去怀念一下,怀念那时的她,也怀念那时和她在一起的我。
暴乱...真是可笑...在大美利坚合众国的国土上,我竟然成了恐怖分子暴乱的牺牲品,肋骨处被暴徒用大扳手狠狠击中,我躺在机场候机厅光滑的大理石地板上,看着远处被一枪爆头面目全非的人,暗自庆幸自己还留有一口气。
脑子嗡嗡作响,混合着民众的惊叫,以及机场外不断的警笛的喧嚣。视线有些模糊,我一直觉得生死有命,死亡并不可怕,可现在我却被拉入一个巨大的黑洞,我有些怕了...我突然意识到,我不曾放下过林复,找着冠冕堂皇的借口来到美国,也是因为思念过度,想见她一面而已。
林复,你还好吗?
林复,你还记得我吗?
林复,我想我会抱着我对你的爱,永世长眠。eversleeping。
疼痛侵袭了我的意识,最后的记忆定格在脑中朦胧出现带着痞笑的林复身上。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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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有道 完
? 总裁有道
一开始我便注意她了,面试应届大学生的时候,她谦卑的姿态和有理有据的专业回答。在大家俏皮地和主管互动的时候,她也没有平常接触的高学历年轻人那般恃才傲物,只是在一旁笑笑并没有插话。我翻了她的档案,是的,来自顶尖学府的博士生。
她的家庭应该比较优越,我想。她待人接物都有受过良好家庭教育的痕迹。那次下楼,我例行视察,她低头整理文件,礼貌性地抬头问好一声便又低下头去。我匆匆扫了眼她的桌案,有和家人的合照,我没有仔细看。
她没有工作经验,好在子公司规模不大,三个月后她也是从实习生直接过渡到组长。那天她看上去并不开心,对大家的敬酒也是心不在焉。
她应该是T,从她细致又粗放的工作方式,还有那一头扎眼的短发。
我没有想到,她是来自大西北的农村家庭,并且上头还有两个嫁人的姐姐。她并不忌讳自己的出身,也没有贫困家庭子女的那种独特抑郁。喜欢户外运动的人,性格应该差不到哪里去,当然除我以外,我喜欢攀岩,可我的脾气很差,我知道。
和她第一次接触,是在她加晚班的时候。她做事很认真,就像她的字迹一样,周正。她和我说话时,没有局促不安,说话语气拿捏得很到位。
第二次接触,开头的气氛就没有那么融洽了。我和男友发生了很激烈的争吵,他甚至气恼地对我动了手,这里我还是要为他辩解,他一直都是很温文的人,那次我实在把他逼急了。我脸上的巴掌印和红眼眶,把正在晨跑的她吓到了。是的,当知道有人居然能治住在公司最横行霸道的人,都会被吓到。
她拿下衣帽和耳机,在公园的商店买了杯热饮,放在我坐的长椅上。而她坐在另一边,不说话。
她是个适合倾听的人,可我不是会诉说的人。所以第二次接触仅以一句“公司见”结了尾。
她的情绪很不对头,在我有打算将她提到副部长的位置的时候,她犯了个让公司亏损四百万的错误,虽然不是她直接导致的,但也是由她经手的。她的直接上司拿她顶了包。
我没有说什么,因为我确实对她失望了,毕竟在这次招新我对她是最富以厚望的。并且我对她也有了揣测。不与面试官互动是木讷,加班加得这么晚是工作效率不够,那天她的热饮也是守株待兔,可是她的温暖我也说不出是假装的,那善意的眼睛和微笑,假得这么用心?
那天,她加班很晚。我隔着玻璃窗,她一手捂在眼睛上,一手抓着干巴巴的面包咬,面色很苍白。
我从茶水间的闲言碎语得知,她的初恋女友之前与她分手了,讽刺的是,女友并不是去结婚,而是跟了另外一个T。那个T我认识,俊俏有钱会哄女人,最近听说为了新宠收了心。想必新宠就是她的初恋女友,这确实是一段良缘,如果抛开她这个伤心人的话。
我还是对她有些失望,公事私事不分,太女人了。
她恢复得很快,没有一个星期又是刚进公司那个神采飞扬待人温和的她。
我和她之间在往后的半年只有公事上的交流,当然不包括偶尔从茶水间听到的有关于她的八卦。她相貌身材并不出挑,甚至在les里面处于平庸的位置。大概是腹有诗书气自华,她给人的感觉很温和,又加之她平常稳重乐观的性格,还是引得公司两三个女人的青睐。
在她为公司工作了一年后,董事会也予以给她新的任命,拓展部部长。那时候,我的第三段恋情刚好夭折了。家里好像是算准我最终还是会听命他们进行门当户对的婚姻,所以从一早开始并没有对我的感情生活多加干涉。
在公司的庆祝晚宴上,我喝了几杯有些上头,她拦过我的酒杯,目光灼灼地看着我,“我没让你失望吧?”
“过来。”我对她说,然后胡乱地吻着她的脸颊。那天,我确实失态了。
我们做了爱,我第一次和女人做爱,那是一种水乳.jiāo融的感觉,我很享受,双腿缠在她的腰身,要了一次又一次。她倒有些吃不消,做到凌晨两三点便倒头睡了过去,怎么推都推不醒。床褥湿透了,我有些害羞。第二天我是被她吻醒的,她吻着吻着喉咙发出如幼兽分娩出来般的疼痛声音,我听的清楚,她在叫她初恋女友的名字。我闷哼一声,她才反应过来,这是头一次我在我下属温和的脸上发现有类似慌张的裂痕,我承认我是一个恶劣的老板,我笑了,她愣了愣,才神情放松地吻着我的脸颊,唇角,低沉地说着,“不会有下一次了,我不会喊错了。”
我喜欢上她了。
我喜欢她每天早晨给我煮的粥,喜欢她每天跟在我后面跑步,喜欢她背着我散步,喜欢她认真看文件的样子,喜欢她一本正经地在例会上发言,喜欢她给我做饭,喜欢和她一起看电视剧,喜欢她吻我时的坏笑,喜欢她进入我身体时的疯狂,喜欢我要她时她慌乱又迷恋的表情。
身体心理上的契合,我从未如此喜欢一个人。我恨不得她所有衣服上都有我的味道,恨不得和她在任何地方做爱。
我真的,疯狂了。
按照剧情发展,疯狂便是自我毁灭,那么是她初恋女友回来了?没有。只有不幸福的人才会回头,她的初恋女友如愿以偿的和那个T在一起了。我脾气不好使了坏心眼,我当然不会拆散那俩,毕竟她心里还惦记着初恋,我才不会给她机会,一点点苗头都不行,我动了那个T的家族产业,是啊,给那俩展示患难与共情比金坚的机会,她更郁结了。
在夭折的三段感情里,我一直不愿示弱,固执地认为对方就该喜欢我的一切,到现在我也还是这么认为。我脾气不好容易发怒,可良好的家庭教育告诉我摔碗筷是泼妇行为,所以我选择了高冷地扬起下巴抬腿走人。以往我的男朋友都会委着身子哄我,但后来他们就像摸清我的性格一般任由我走开,而她不会,无论我怎么走开,她都会跟上来,我走不开她的视野了。
她是一个好情人,同时也是一个好的较量对象。在工作生活中,她总是温和地用着她的方式改变我,虽然从表面看起来是我赢了,可是我的行为不自觉地依照她的意愿。
在我们好上的第二月头,我送了一套别墅,她笑了笑然后收下了,我一直都不介意在对方身上花钱。她拿出了自己的积蓄,给别墅添了什件,并且要求我和她同居,我当然想和她同居,她说我就立马答应了。
然后我们在别墅做了很久,沙发上楼梯上床上,厨房浴室车库,连小花园里我都大胆地跨坐在她身上。
让我们停止昏天黑地做爱行为的是,我经期来了,她做得有些迷糊了,看我流血便开口说,“你处女膜长得这么深?还流这么多?”
第三个月尾,我提她做了副经理。对,我是一个坏老板,任人唯亲是我的原则。闲言碎语当然有,她对这个倒看得比我还开,使我不得不怀疑她的博士学位是不是也是睡出来的,我都为她感到没羞没臊了。
值得开心的一点是,她终于不再关注初恋的动态了,虽然有时候她还是走神。但是没关系,看在她容忍我坏脾气的份上。
疯狂就是自我毁灭的开始,我起先也说了。在第四个月头,她出事了,一场重大的交通事故,抢救那两天两夜,我没有去医院,坐在公司的沙发上,痴坐到等来抢救成功的消息。走了两步,我的心脏就开始钝痛,昏厥过去。
医师说是心力衰竭,幸亏及时要不然就全身瘫痪了。这把我的家人吓到了,他们同意我们的事情了,当然我在心力衰竭上做了文章,但当时我确实快要窒息了。
她和我说分手。
是的,她居然和我说分手。
那一刻,我恨不得她没有被抢救过来,就那么死去。我面无表情地看着她,高傲地仰着头,好。
我穿着可笑的病服,回到我的房间,耳边还回响着她平静的话语,她说在撞车的那一刹那,她想的是初恋,她忘记不了她,她已经欺骗不了她自己了。
我呢?那么我呢?我发疯般地掀翻了房间里所有的东西。在我可笑的筹谋让家人接受我们的时候,她却想着怎么逃脱在什么时间逃脱。那一刻,我想到了报复,我要报复她。
我觉得自己快要变成《一帘幽梦》里那个歇斯底里的绿萍,我痛苦地在分手一星期后哭出声,我终于在我第四段恋情里哭出声,那么活生生地,从心底拿走一件很重要的东西,在往后的夜晚我都能听见血管在拉扯在爆裂的声音。
我计划着如何报复她,断了她前程?摧毁她的家庭?杀死她的初恋?
在她出院递给我别墅钥匙的那一刻,我所有的计划都崩盘了。
别走。
求求你别走。
不要离开我好不好。
我是自尊自爱的人,这些话我不会说出口。接过钥匙,转身,大步离开。
我很幸运,当时回头看了她。
她拄着拐杖,站在原地的样子。
END?
☆、南攻北受 完
? 1 个头
小北是北方人,阿南是南方人,小北比阿南要高半个头,决定同居的那天小北把十厘米的恨天高都穿上了,她拖着行李,摘掉高冷的墨镜,低头看着阿南,“我觉得我是攻。”
“嗯你是攻。”阿南也不和她争,伸手便把她的行李拿了过来,顺便把她牵在自己身旁马路的里侧。
“我是攻!”
“嗯,别乱动。”
“啥?”
“让我好好牵会。”
2 口音
小北在和爸妈视频,雀跃地招手让阿南过来。“阿南,你和爸妈表演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