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我姓常,名叫常中。这名儿有点二,打我有了自我认知后,就十分想改去——因为我恰好就上的畅城一中,简称畅中。为此,没少被取笑。从一开始绝对地抵触,到慢慢习惯,再后来具有自黑精神,我又升入高中部。那时候知道改名是各种麻烦,再加上老常是个老传统,坚决不准。因为那样会破坏我们家里名字的延续性。我就放弃了。
没错,我有个孪生弟弟,常庸。中庸中庸,我们俩没一个中用的。我的不中用表现在各个方面,常庸比我强了许多,只是为人老实。按现在时髦话,有点妈宝。不过到了他的身上,得换个说法——爹宝。
母亲大人身体不好,产下我们两个后,没多久就去了。爸爸坚决没有听从爷爷奶奶的建议再娶,而是辞去了工厂的工作,做起买卖来,好养活我们两个。我记得小时候还真是没见过世面的孩子,被同学取笑的多了,我就无视起来。而常庸跟在我身后,我就得做出个姐姐的样子,把他护住。打了多少架,叫了多少家长,我自己根本数不清。后来老常都彻底放弃不管,只叮嘱常庸看着我点,别下手太重。
后来到底是不是老天爷可怜我们家,爸爸他的饭馆开得有声有色,总算开了两家分店,算是致了富。那时候我们都已经上了高中,爸爸开始请各种辅导老师,想把我们的成绩提高,完成他对母亲大人的承诺,让我们俩做个有文化的人。
常庸不成问题,他底子好,又刻苦,不补习也能考上。而我能继续留在高中部,本就是爷爷出了钱才进的。学习简直就要了我的命,更何况爸爸玩了填鸭式的突击法。我更加无心书本,成绩自然处于垫底的状态。
高考时候常庸果然拿下了高分,顺利进入外地的一所名牌大学王牌专业。我?勉勉强强上了个三本,还是什么边缘专业。这可让常老先生叹了无数气,后悔无数晚上。
他还想让我复读来着,我跟他说:“你要让我复读,我就去读新东方。”
最后结果就是,我跟常庸打包了行李,各自奔赴外地,留下爸爸一个人在畅城,继续开着他的饭馆。
上了大学,我就是疯玩。爸爸现在给的零花钱足够,我更是肆无忌惮。可不知道咋回事,大三寒假开了窍,一门心思要考研。老爸一开始还以为我是信口开河,毕竟就我那水平,差太远了。可见我一个假期,都是在家蒙头苦读,他也开始鼎力支持,变着花给我做饭。
后来我就干脆不去学校,在家里拼了命学。所以说,有借有还。我前面没学的,这一年还是给补回来了。尽管有老爸的营养爱心餐,我还是瘦了十多斤,成为一个标准麻秆。按常庸说的:“姐,你说我叫你姐,还是叫你哥呢?”
考研成绩下来,我居然还真考上了畅城大学中文系的研究生。老常知道我成绩那晚上抱着母亲大人的相片哭了一夜,我见着他个爷们的身材默默泪流,却怎么都不理解。
如果我能稍稍知道点读研会给我带来如此改变,我哪怕是去老常的饭馆里端盘子,都不愿意去的。
可是生活没有如果。在我那年打了欺负常庸的同学后,被一堆小男孩堵在巷子里报复到破了相,我就知道,总说如果是最没用的情绪。
我在宿舍遇到了所谓初恋,我被彻底掰弯,直不回去。
而我最想不到的,除了当事人,常庸竟然是第一个发现的。我以为他会告诉老常,正自愁眉苦脸,常庸异常郑重跟我说:“姐,你别怕,老常不认你,我养你。”
那时候我拍了拍他肩膀,说:“你记着啊,万一他知道你,你得给我生活费的。”
可是感情的事实在捉摸不定,研究生没毕业,我们就已经和平分手。她是外地人,读完研回家接受了父母安排的工作,老老实实相亲结婚生子,从此如同两个世界的人,再无交集。
我毕了业后,混到家杂志社实习,却在实习期跟个责编好上了。实习结束哪里还能不留下我?倒真是顺风顺水起来。再后来等我有了些名声,拿了些奖,我们双双出轨,和平分手。这次我没离开杂志社,她辞职北上,越混越好。
而我这次劈腿,也没持续多久就腻味了,最后不了了之。我在杂志社纯属混日子,谁让常庸是个人才,专门去学企业管理,试图把饭馆再做大点。我压根不担心这小子会独吞,谁让我们一个娘胎里一前一后出生。说不定我本来是妹妹呢。
如果不是不知道哪个倒霉催的起意聚会,我压根没想到,会跟她有这么多纠葛。
说起来,我跟印萱可是实打实的好朋友,她就是我最好的朋友,没有之一。她是为数不多不会拿我名字开玩笑的人,还是个老师眼里的乖孩子。我们初中是同班同学,到了高中更是同桌。后来大学她就在畅城大学,我们联系才少了些。
等我回来读研,印萱已经结婚。等我毕业,她都是个小孩子的妈了。这时候我们会偶尔聚聚,毕竟一个城市,又彼此熟知。她跟她老公闹别扭,跟我抱怨。我那些乱七八糟的情史,也对她毫无保留。
没错,我没有隐瞒她。如果大学四年我们还在一块儿,我也就不会遇到初恋。也许性格也不会像现在这样,会踏实一些。
我们的联络就这般不咸不痒,偶尔一起聚聚,陪她逛逛街看看电影,又或者跟她讲我又遇上什么人什么事,给她解闷儿。她的儿子果果我倒是很喜欢,调皮捣蛋劲儿,完全不是常庸小时候的木纳老实。
印萱应该就是现在所说的别人家的孩子吧?素颜八分,淡妆九分,浓妆七分。一直都是及腰的长发,自然流露出南方女子独有的温婉秀气。但她也不是玩不开的人,属于行为较为开放,内心遵从传统的典范。大学毕业后跟初恋男友分手,后来找了个靠谱稳重的结婚。怀孕之后便辞去工作,在家相夫教子,做了全职妈妈。她老公生意越做越大,对她也好,算是朋友圈里所谓的人生赢家。
这天聚会,我本来就没打算去。但是快要下班时候,印萱给我打电话,非让我去。我想了想,跟本来约好的妹子取消了饭局,就屁颠屁颠去了。
到的时候稍微有点迟,进了包厢,里面已经喝上了。宣传委员正拿着麦克风声嘶力竭,我赶紧捂住耳朵,打了招呼,寒暄之后看到了她。
正是夏日,她穿着条长裙子,脚上是双帆布鞋,长发扎了个马尾,一点都不像个三岁孩儿的妈。我刚刚到她身边,她就转头看到我,笑眯眯说:“你来晚了,罚酒三杯。”
我忙摇头,这头可不能开,拒绝了她:“我开车来的,不能酒驾。”她嘀咕了声没劲,就转过去跟别的同学聊天了。而我实在对他们没啥印象,就在她身边坐着,喝饮料吃水果。印萱背靠着我,聊到开心出笑得花枝乱颤,身子一抖一抖,偶尔还回头跟我说两句话。
我坐得有些无聊,就拿出手机,跟本来约好的妹子聊骚。聊着聊着,她就约我晚上去她家里玩玩。我看了看时间,心里荡漾一片,就跟她约了十点半,不见不散。
等到了九点四十,我借口有事儿要先走。班里面的人醉的差不多了,也没人说什么。临走时候印萱拉住我短袖下摆,说话都有点含糊:“你带我回去下,开不了车了。”
没办法,谁让她是印萱呢。我扶起她,顺手拿了她的包,跟大伙打了招呼就出来了。她任由我半抱着她上车,还算老实。我给她系好安全带,开车往她的家走。
她家里也去了好几次,算熟悉。这个点正常情况果果应该已经睡了,我估计她是送回父母家里,才这么放心出来hi。我心里惦记着有约,车开得快,等到了后,我看她差不多算半清醒,就跟她说:“回去自己喝点水,早点睡啊。我还有事儿,就不上去了。”
印萱揉了揉脑袋,不知道怎么地就把皮筋解开了。长发零落,一瞬间美极了。她点点头没吭声,要解安全带。或许酒后手脚有些反应迟钝,怎么着都解不开。我翻了个白眼,无可奈何凑过去给她解开,嘴里骂着她:“下回少喝点吧,有什么好喝的。”
我都顺手给她开了车门,正要退回来,印萱突然扶住我的肩膀,二话没说就亲了上来。她身上酒精味混合着唇齿间的甜味,一下子扑鼻而来让我措手不及。这是怎么回事?我整个人都僵硬住,不知道该怎么反应。倒是她,稳如泰山,香舌轻转极尽挑拨。
这个亲吻于我是完全被动,但还是被她带得不由自主回应起来。结束后我坐回去,咽了咽口水在想怎么应付这尴尬的局面。她拎起包,跟我说了句玩得开心啊,就走了。
什么情况?我问了自己好几遍,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而且扪心自问,这个吻的感觉还挺不错,让我有点意犹未尽。这时候手机响了,是她妹子的微信,问我到哪里了。我下意识摸了摸自己嘴唇,骂了句什么,赶紧调转方向往过赶。
夜宵很棒,妹子很好,我在陌生的床上入眠,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但黎明时分我睁开眼,却彻底迷惑了。看了看时间,我挣扎着起来。妹子睡得正沉,顺手给她拉了拉被角。洗漱之后,我没多待,下楼坐进自己车里。
清晨的风嗖嗖,我开着车漫无目的。熟悉的街景,熟悉的我自己。脑子里一团迷糊,却满是她的影子。
昨夜似梦非梦,我一直无法确定那个吻的真实性。但我的生活轨迹,是彻彻底底转换了方向,再也找不到本来的踪迹。?
☆、2
? 转眼过了端午,老常再次嘀咕了我结婚的事情。我知道常庸不在,说不过他,可我真是不可能去相亲的——这要去了,算什么事啊。等吃过晚饭,我借口要回去赶稿子,匆匆离开。
我们也有十来天没见面了,她倒没说过什么,还是经常晒晒果果,发一些搞笑的图片,或者一些有意思的话。正常的交流还在继续,可我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
比如有一次群里说,不管什么情况,只要我们玩三国杀之类的游戏,她总能立刻猜出我是个什么身份。我没有参与讨论,她却发了个这就是真爱的话,还加上个羞涩的表情。
我就不淡定了,开始杂七杂八乱地想。
她约了我好几次,都被我找借口推脱了。可这回是真的再没借口,只好拍了拍自己脸,暗自打气,再匆匆赴约。
路上,我果断地承认了自己的心。没错,我对印萱动情了。可是我怎么能对她动情呢?我们是六年的同学、十几年的好友,她已经结婚,家庭稳定儿子可爱,我怎么能动情?就是因为那个美好的吻?
我承认,如果早些时候,又或者她是单身,既然我喜欢了,那一定不会这么纠结。常家人,无论如何不能做这种损人的事情。
我稍微早到了有二十分钟,也就在车里吹空调,并没下去。我拿出手机,看着她的微信头像,看着看着,趁现在只是一时之谜,我可得把持住。我的朋友真不多,这段友情真的无比珍惜,不愿意就因此失去。
打定了主意,整个人轻松不少。我给她打电话,知道她坐车来的,马上就到了。拿了东西,我也不再犹豫,去车站接她。
她今儿恢复了一个成熟女子的打扮,高跟鞋穿上后比我还高点。我们一块儿去吃冰,顺便买了正在热映的电影票,打算一起去看。她说说笑笑,一点儿异常都没。我也不是那么小家子气的人,跟她说了许多最近接到的稿件里常识性的错误。她向来笑点低,泪花儿都被我了逗出来。
电影是美国的动作大片,场面火爆,3D效果给力。奈何我是个恐高的货色,看着看着就有点晕。薯片很快就被我吃光了,我扭了头问她要,却发现她脸颜色有点发白。
低了声音,我歪着脑袋问:“印萱,你怎么了?”
她用气声说:“刚刚吃冰,肚子有点疼。”我先是无可奈何,后来想起她光辉的前史,伸手过去摸了摸她的手,一片冰凉。我的姐姐诶,来事儿时咱能不能不要这么折腾?
电影里超级英雄正在拯救世界,我虽然是个普通人,但一些温暖还是不吝啬给予的,更何况她是印萱。把中间的扶手推上去,我说:“过来点,给你暖暖。”印萱没多说什么,靠过来被我搂在怀里,两只手臂抱着我的左手,注意力全在银屏上。别说,这么抱着,从后面看还真挺暧昧。我的心思一点点从银幕转到怀里的印萱,闻着她洗发水的味道,渐渐失了神。
晚上回到家我还自我安慰道:毕竟是动了心嘛,好歹得有个疏通的过程。
后来想,真得送我四个字——自欺欺人。当真白学了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