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了。”
尴尬之极,对话陷入沉默,她低头抿了一口酒。
群魔乱舞间,歌曲到了顶峰,周围的人纷纷站起来挥舞双臂,在我俩身边树起人墙。
她一脸兴趣地跟着打节拍,看她沉醉在音乐之中,我不知从何而来的冲动,在人声鼎沸中质问她:“为什么?”
“啊?”她侧耳,表示没听见。
“我说——”我凑近喊了出来,“当初——你为什么不继续唱歌了——”
这次她听见了,垂眼,而后俏皮笑笑:“因为,没意义了啊。”
“一个爱好,一个难过时的放松渠道,留给我的回忆已经足够,所以不需要继续了,”她脸颊红红,眼睛里却清明的很,“你呢?”
真是现实又残忍的人啊。
只是玩一玩而已,有资本有天赋所以就乘兴玩一玩喽,至于用生命去歌唱,用青春去拼搏,热爱、梦想、牵绊,又是什么呢。
大概什么也不是。
我仰头灌尽面前的酒水,站起来居高临下地睨着她,吉他每一声的嘶叫都在我脑海中碰撞,我浑身战栗着,“啪”一声手撑在桌上,瞪着她哑声说:“给我吉他。”
“……”
“我让你看看,什么叫唱歌。”
那是个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困兽之战,我从绝望、颓废、自嘲中抽提出吉他,抖落厚厚的灰,如同一个浪人剑客握着一把□□,声嘶力竭,呐喊宣誓,我想我是疯了,带着一个乐队癫狂,带着整个酒吧冲进了末世狂欢。
好似万花筒绽开的视野,我看见雪穗呆立许久,甚至都要成一尊雕塑。
然后她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轻轻一笑,漫不经心地背起贝斯,走到乐队中间。
——我赢了。
此后很多年,雪穗回忆起都打趣我说,那大概是知寿你这辈子最有气势的时候了。
那时候我正给吉他调音,轻松快活地弹粉色系的小歌曲,桌上放着鼓手家祖母做的抹茶蛋糕,阳光薄薄地透进来,把坐在飘窗里的雪穗撒了层金粉。
那时候我们已经成立了自己的乐队,开始名声大噪,获得不少公司的橄榄枝。
我突然想起,问她为什么会改变主意。
处在明亮的飘窗里,她呷了口咖啡,听不出悲喜地说,这份想一直坚持唱歌的心情,让她想起年少时的友人。
“那年,我们谁都没到约定的决赛现场。”
“我想她内心大概和你一样不甘心,那么她完不成的心愿,我想帮她完成。”
我蓦然想起了给偶像高坂雪穗盖棺定论的了了数字,心中酸涩不已。
那时候,身为她的友人,我已经被她折腾得精神衰弱。
揭开东大乖乖女的面纱,她是个口味很挑,过分在意身材,寡言但又毒舌,时不时还少女心的家伙。
偶像包装都是骗人的。
我不想过分表扬她细心体贴,会照顾人,烹调技能满分这些属性。
于是作为她的搭档,我每天都过着被冷嘲热讽揪去晨跑,被便当拉拢,再被冷处理去集训的生活。
但是她很认真,我是说,她对友人的心愿,很认真。
组乐队的时候宁缺毋滥,死活不将就,一边完成学业一边每天铁打不动地练习,因为看得现实,因此总能找到乐队当前的位置并制定下一目标,并有一套极其苛刻的计划表。
孤独又强大的人的特质。
我想,是时候说说雪穗的那位友人了。
第二年末乐队的第一张唱片成功大卖,被每天训练压得简直没有人形的伙伴决定好好度假,新年后,大家喜气洋洋拜过年,这时键盘手提起自家哥哥在莫斯科大学留学,要不要一起去俄罗斯旅行。
大家高声喊好时,雪穗没有吭声。
大家热切讨论要不要滑雪、看雕像时,雪穗抱膝坐在我们中间,把头埋在臂弯里。
“我不想去……”
她小声发表意见,我们却当她没怎么出过远门,多少有些害羞,所以一番高歌乱舞连环轰炸把人给拽走了。
现在回想起,拉着小小一个行李箱,穿着滑雪服迷茫站在候机室的雪穗,怎么都让人心疼。
蓝天白云和彩虹的风景极美,雪穗却总是在走神,和人说话眼睛躲躲闪闪,不说话,常常自己缩成一团,就连到了莫斯科,大家出去玩,她也是躲在键盘手哥哥的出租房中,过着一关关乏味的单机手柄游戏。
问她怎么了,她又不说。
真是要发霉了……
于是心焦的我只能挑了一个明媚的早上,把她□□放到红场上面晒。
这是个让我现在想起都掩面而泣的决定。
那天极冷,我俩缩在广场连椅上,地面积起厚厚的雪,有工人在清理,不远处还有骑着高头大马的俄罗斯警察巡逻,我们被教堂高塔环绕,远目寂寥无人,向西望能瞅见克里姆林宫红墙。
太阳慢慢升起,驱散晨雾,终于有了些暖意。
行人渐渐多了起来,我们舒展开身子,抬眼恰好在光与雾交织的地方,人群之中瞥见一个姑娘带着厚厚的手套,拿着一沓纸在和一个男生交谈,像是大学生在做课余调查,他们相谈甚欢,姑娘把淡金色的长发抿到耳后,从这个角度看,侧颜很恬静。
距离很远,却生出别样的魅力。
我正想给雪穗说——看,出来走走是不是感觉很好。
转头,看见雪穗定定地注视着光与雾那片朦朦胧胧的地方。
我在她眸子里找不到我的倒影,只觉得她的眼睛水亮亮的,折射过光,折射过湛蓝的天空,起雾的冬青,格外专注又虔诚。
话语都是多余的,那就静静看吧。
男生说了会话,把那沓纸放进背包,然后挥手作别,姑娘笑着转身,她跑了几步,身边的白鸽接二连三地飞起,此时阳光初升,一片奶黄色的翅膀中,她不经意间转身,双手搭在围巾上,对着漫天鸽子甜甜蜜蜜笑了起来。
角度正对着我们,漂亮的红色围巾绕在颈间,轻巧扬起一个角。
我们几乎屏声静气,眼睁睁地看着她走远。
“呼……我们也走吧,诶诶诶!雪穗!”
我的友人,手一撑从连椅上跳下去,在薄雪中滑了两下,踉踉跄跄拼命地追了上去。
于是变成我目瞪口呆地看她们俩先后消失在人群中。
那天下了大雪,雪穗一直到傍晚才回来。
脚冻伤了,晚上开始发高烧,吃了药也不睡觉,就睁着眼睛,亮晶晶地望我。
我自然不能跟她计较,就只能边给她换凉毛巾边哄着。
“和美女见面说话了?”
她傻笑着摇摇头。
“把人跟丢了?”
摇头。
“那你干什么去了!”真想把毛巾甩她脸上。
“看……看她啊。”她咯咯笑起来。
“……”
“亚里沙在念大学……”她雾蒙蒙地看我,扁扁嘴,“她……她有很多社团朋友……”
“她长高了……看上去……也成熟很多啊……”
“她有很多人爱……”喃喃着,眼睛渐渐盈满泪花,从眼角滑到耳朵里,但她还在笑,像一朵稚嫩的花,“她很幸福……”
我的喉咙里塞了一大团棉花,愣愣看着她。
“知寿……知寿……”她糊涂起来唤我。
“……我在。”
“知寿……告诉我,恋爱是怎么样的……”她抓紧我的袖子,呜咽道,“姐姐说是甜甜的……像家里的点心……可是……可是……
心里疼……
远远看着她……冷……感觉……要死掉了……”
“傻瓜,”我帮她擦干泪,沙哑地回答,“爱情本来就有好多种啊,故事不同、结局不同,哪能……都是美满的。”
一月二十四日,筱原知寿知道了友人的一个惊天秘密,知道了友人深埋在心底的心事。
——我的友人,喜欢同性。
——她深爱着当年和她一起奋战lovelive的女孩,那个当年出国的重要成员。
对此,那晚后我没有找她主动提起,她亦不言及,彼此都当毫不知情。
作者有话要说: 在此番外爆出一万后我终于承认文案里的短篇是个错觉……
放在一起不好看决定分两章……
另外……得了开学恐惧症……(泣
☆、番外三:我的友人(下)
生了一场病,回国后雪穗瘦了一圈,下巴都尖了,她竟一点都不在意,反而更加卖力地弹琴唱歌,参加比赛、录制唱片,终于,我们的乐队经历漫长蛰伏期后,一鸣惊人,广为人知。
七月底,东京暑气正旺,我们俩坐在录音棚里,她吃着雪糕和我商量乐谱,突然冒出一句话。
“她家信东正教。”
时隔七个月,她才有勇气说出来,那时夏蝉正鸣,草丛有一簇一簇的蝴蝶飞舞。
我静默等了许久。
“我想知道,她有没有一点喜欢我,”她望着调试的灯光,声音平静,“可是又想,知道了又能怎么样呢。”
“当年,亚里沙的姐姐就因此和家庭决裂,饶是这么有能力的人,也苦苦奋斗两年才让公司在东京有一席之地。
有时候,我十分羡慕前辈们,我深知自己不如她们果决,不如她们勇敢……就像她们当年敢于为废校创出一个神话,而我只考虑最现实最不费力的事情。
废校的话,就改报其他学校好了,亚里沙走后,索性团队解散罢了……
觉得自己挺失败的,包括现在的我,又能给她什么呢。”
她说着说着把头深深垂下去,像只小猫咪一样小声说:“可是还是想知道……她喜欢过我……哪怕有一点点吗……”
最终,来年初春时,雪穗自身去了莫斯科,我想这大概是她与爱人见面的最后一面了,我甚至设想雪穗在初春小雪中俏皮地开玩笑问:“你喜欢过我吗”的画面,顿时就一阵抽疼。
我不能对喜欢同性感同身受,活了快三十年的我,只是在用心或不用心地谈恋爱,我喜欢过国中某个男生长长的睫毛,喜欢初到东京时遇见的男主唱……这一份份的感情,就如同兑水一般,碰杯喝掉半杯原酿,兑半杯蒸馏,再碰杯喝掉,再兑半杯蒸馏……
到最后,已然是蒸馏水的味道,青春,也该走到头找个人凑合结婚了吧。
我想我是羡慕雪穗的。
她有一大杯满满的原酿,散发着岁月的醇香。
等雪穗回来的这段时间,我就这么抱着酒杯感叹年华易老,本以为能让我消沉十天半个月,谁知不到一个礼拜雪穗就回来了。
她开开心心地买了很多礼物回来,恶趣味地给了我一件俄罗斯老太太专用驼色大披肩,叽叽喳喳讲着莫斯科种种风土人情,在某种烈性酒的话题上滔滔不绝……
许久,她停顿了下,帮我续上茶,仰脸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