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机 by 苏芸【完结】(2)

2019-04-05  作者|标签:


警告:本文是短篇,雷文,慎入。          


 我的课桌里,静静的躺著一封信。
 棕色的信封上写著我的名字,没有贴邮票也没有写地址,显然是写好就直接放进我课桌抽屉里的。我拿在手里反复看了几次,确定那的确是我的名字。
 然而,谁会给我写信呢?

 现在是早读时间,大家在课代表的带领下齐齐的大声读著英文课文,没有人注意坐在角落里的我。我捏著那封信,手心里捏出了汗,这会不会是谁的恶作剧?
 上课铃尖锐地响了起来,长相酷似猫头鹰的女老师走进来,大家纷纷拿出代数课本准备上课。我也手忙脚乱地翻著书,偷偷把那封信塞进了书包。
 那一天我都过得心神不宁,即使是在随堂测验的时候,我脑袋也仍想著那封信。会是谁写给我的?看那字体不像是女孩子,所以不会是情书,可是哪个男生会写信给另一个男生呢?那字体很成熟,不像是十五、六岁的学生写得,难道是某个老师写给我的?
 越想越觉得不可思议,我开始怀疑那封信是不是真的存在了。我悄悄的把手伸进书包,很快摸到了那个棕色的信封,被我手心的汗浸得软软的。
 那一整天,我总是不自觉的去摸书包里的那封信。

 好不容易到了放学时间,吃过晚饭爸妈就赶我去复习功课。头一次,我毫不犹豫地直接跑上楼,没有在电视机前停顿一秒。
 我听见爸爸奇怪地说,“这孩子今天是怎麽了。”
 然而我顾不了那麽多了,关上门我就从书包里拿出那封信,又仔细地看了看信封上我的名字。那是用黑色钢笔写下的,字体很漂亮,有种成年人的潇洒,但是不知因为什麽,每个笔画的末尾都轻微地有些转折,就像是写字的人突然颤抖了一下。
 我屏住气,小心翼翼地裁开信封,那里面只有一张薄薄的信纸。纸张带著一种很特殊的味道,很熟悉,又莫名其妙地让人不快,可是我想不起在哪里闻过。
 信纸上的字迹和信封上的一样,黑色的墨水只写了一句话:“永远都不要去彼岸。”

 我把信纸翻过来,它的背面雪白一片,我又仔细的检查过了信封,里面什麽都没有了。
 只有这一句话:永远都不要去彼岸。
 可是,这是什麽意思呢?
 我把那封信折好,小心地藏在抽屉里,然後开始复习功课。但是我很难把精力集中在课本上,我总是不断地想那句话的意思。还有,是谁给我写了这封信呢?
 那天晚上我睡得很不好,总是想著这封信的事,第二天上学的时候,我蓦然发现,我和以前不一样了。
 从前的时候,我坐在角落里,看著别人说笑会觉得羡慕和嫉妒,然而这一天,因为那封信我有了一个别人不知道的秘密,虽然和一大群人一起坐在拥挤的教室里,我却因此有了一个幽静的秘密花园。

 然而这不是胡思乱想的时候,中考很快就要到了,每天的功课压的人喘不过来气,而我的成绩还不够好,至少考上重点高中是很吃力的。我每天没日没夜的看书,连午饭都在教室里用两个包子解决,边吃包子边在几何图形上画著辅助线。
 我很快忘记了那封信的事。

 六月到来,我的初中生活也正式结束,我的中考成绩不算好,只上了重点中学的自费段,爸妈把我狠狠的骂了一顿,然後带著我一起去叫自费的学费。我没有什麽朋友,一个人在家里熬过了长长的暑假。
 高中生活很快开始了,我仍和初中时一样,不善言谈,内向木讷,理所当然的也没有认识什麽新朋友。好在进入高中,我的成绩总算有了些起色,尽管别人总是在背後叫我“书呆子”、“傻瓜”之类的,我也并不是很在意。因为成绩好,总有人来问我问题,是女孩子我通常会耐心讲解,可是一遇到男生的话,我总是早早结束。
 於是开始有人说我闷骚,说我好色,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是在刻意躲避著与同性接触。随著年龄的长大,我越来越发现我与他们的不同之处──和同性有身体接触我会觉得兴奋,而对女孩子我则没有什麽**。我查了很多书,也旁敲侧击的问过一些人,最後我知道,我是一个同性恋者。

 我极力隐藏著这件事,一直到我考上一所著名的大学而离开家时也是如此。在大学里我仍然本分极了,成绩优异,遵守纪律,然而大家也都觉得我是一个内向无趣的人。
 同寝室的男生都觉得我古怪,他们有他们的圈子,我却一直独来独往。这样没有什麽不好的,当你习惯了寂寞的时候,与人相处反而变成了无法想像的事情。我一个人去食堂,一个人去图书馆,一个人自修,即使回到宿舍也仍然是一个人。
 每个宿舍夜晚都会有长长的“卧谈”,我的宿舍也不例外。他们晚上的谈话我是从不参与的,然而当那天晚上他们谈起学校旁新开的一家酒吧时,我却忍不住问了一句,“在哪里?”
 他们吓了一跳,仿佛一个隐没在夜色里的鬼魂突然跳出来对他们说话,睡在我下铺的东北男生很快说:“就在南门旁边,下次一起去吧?”
 我知道他是出於好意,然而我还是拒绝了,我不能想象和他们一起说笑嬉闹,我连直视他们的目光都觉得慌乱紧张。

 第二天晚上,我和往常一样背著书包走出宿舍,却没有去自习室。我沿著相反的方向一直走到南门,一路上都战战兢兢,很害怕遇到同班的同学。其实去酒吧没有什麽好奇怪的,然而我去酒吧或许他们就会觉得奇怪了。一个平时除了书本什麽都不关心的人为什麽会想要去酒吧呢?
 我也不知道。酒吧这种地方,我只在书上和电视里听说过,或许我渴望的就是那种朦胧**的氛围,让我可以把隐藏的自己,释放出那麽一点点来──只要一点点,就足够了。
 那个酒吧很显眼,木质的招牌上有霓虹灯,拼成两个蓝色的大字:彼岸。
 
 我突然觉得这个名字很耳熟,我一定在哪里听到过。我站在酒吧门口呆呆地想了好几分锺,直到後面有人不耐烦地问我进不进去,因为我挡住了别人的路。
 我面红耳赤地说了声对不起,推门走进酒吧。酒吧里的装潢比我想象的要简单的多,但也高雅得多,的确像是一个开在大学周边的酒吧。这天是周末,虽然时间还早,但酒吧里已经有不少的人。我找寻了半天都没找到空的座位,只能在吧台坐下。
 吧台不大,只坐著我一个人,穿白色T恤的调酒师走过来,问我要些什麽。
 我慌张起来,只能直勾勾地看著他,他嘴里流利地吐出一大串酒的名字来,我一种也没听说过。最後,我傻乎乎地说:“给我一杯橙汁吧。”
 那个调酒师笑了笑,很快倒了一杯橙汁给我,他的长相干净明朗,笑起来十分温柔。
 酒吧里放著音乐,是我不知道的乐队,但歌手轻柔飘渺。所有人都沈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我也慢慢地放松下来,喝空了面前的橙汁。
 那个调酒师又走过来,“橙汁好喝麽?”
“好喝。”
“其实就是外面超市两块钱一瓶的橙汁,只不过价钱贵了五倍,不划算的。要不要尝尝这里的鸡尾酒?比市区的还好。”
 我老实地说,“我不大懂。”
“你是第一次来?”
“恩。”
“那我推荐你尝尝我们的Memory,我最拿手的就是这个。”
“好。。。好的。”

很快一杯酒就被送到我的面前,漂亮的酒杯里呈现著四五种不同的颜色,我小心翼翼地喝一口,味道很甜,不像是酒。
“怎麽样?”他兴奋地观察著我的表情。
“很好喝。”
“你接著喝。”
 第一层被喝光,嘴里突然涌起一股酸味来,越来越浓,最後就变得又涩又苦。看著我尴尬的表情,那个调酒师大笑起来,把一只装了白水的杯子推到我面前,我抓起来一饮而尽。
“这──”
“这酒叫Memory,所以就像回忆一样,你回想过去,刚开始是甜蜜的,但越来越心酸,最後会很痛苦,痛苦到忘了你正在回忆快乐的事情。因为一切都已经过去了。”

 我半懂不懂地看著他,他摊开手笑笑:“算了,反正你应该不喜欢喝酒。你是这里的学生?”
 我说是,他就和我聊了许多关於这所大学的事情,慢慢地,话题转到了我的身上,我们开始聊我自己。
 我从没想过自己可以这麽流畅的和人交谈,可能是酒精的作用,也可能是面前这个调酒师令人放松的气质,我第一次毫不顾及的表达著自己。开始的时候,都是他在讲,我偶尔插一两句话,慢慢的,我越说越兴奋,越来越滔滔不绝,对面的男人就只是笑著,偶尔发一两个音节表示他在听。
 我把我的一切都将给他听,隐藏了十几年的表达**在这一个晚上疯狂地爆发了,我讲我的童年,讲我的父母,讲我初中和高中沈默枯燥的生活,讲我这麽多年来的封闭和沈默寡言。。。。。。最後,连困扰了我好几年的秘密我也讲出了口,我告诉他,我是一个同性恋。
 他并没表现出什麽惊讶的神色,似乎是在等我继续说下去,然而我却迫不及待地想听他的评价──我一直都想听到人们对我的评价,尽管我总是佯装作满不在乎。
 他说,“这其实很平常,很多人都是同性恋,没什麽大不了的。”
“我不知道,有很多人麽?”我所知道的,就是只有我一个人,一个被包围在异性恋中的同性恋者。
“有的,比如我啊,”他的语气平常,“我就是。”
 我目瞪口呆地看了他几秒锺,他那种满不在乎的态度让我觉得很震撼,但也就是在他说出来的一瞬间,我突然有种解脱的感觉──这世界上,并非只有我一个异类,而同性恋也并非什麽大不了的事情──至少在这个人看来,并不是什麽大不了的事情。
“行了,”他拍拍我的肩膀,“活的轻松点,你是个挺不错的人。”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麽哭,也许是因为终於找到“和我一样”的人,又或者是减轻了沈重的负罪感,再或者,是因为有人告诉我,我是一个“挺不错的人”。
 我的眼泪劈里啪啦地掉在吧台上,鼻子里发出响亮的抽泣声,有人好奇地看向我,我想收敛些,但我控制不了。我**一样汹涌澎湃地哭著,显然吓著了面前的男人,他试著劝我几句,我却哭得更厉害了。
 最後,看著我的人越来越多,那个调酒师只得走到我身边,拉著我站起来,我半靠在他身上,笨手笨脚地跟著他走进了吧台後面的休息室。
 我一直哭到酒吧打烊才渐渐止住了眼泪,这期间他一直没说话,只是偶尔递给我几张餐纸。关门的时候他送我出门,我惭愧的不敢看他,只是说,“对不起。”
“没事。”他抓抓烫的很蓬松的头发,那头发在灯光里呈现出好看的黄色,“不过刚看到你,还真没想到你是会哭成那样的人。”
“其实我上了中学以後就没再哭过。。。。快十年了,这还是头一回哭。”我更加羞愧,把头垂得很低。
“能哭出来就好,事情最怕的就是憋在心里。现在好点了?”
“好多了。”我点点头,“谢谢你,认识你。。。很高兴。”
“我也是。”
“你不明白。”我抬起头看著他,他真的是一个很英俊的男人,“我认识你,是真的很高兴。”
 这是我第一次能够对一个人敞开心扉,这也是我第一次被认同、被接纳。我像一个在大洋里挣扎的溺水著,突然透过迷雾看见了海岸线──不管那是海岛还是大陆,都足够给一个濒死的人以希望。
“我明白的。”他望著我,露出温和的笑意,“我也是真的很高兴。”
 
 我们没有再说话,默默地往前走,快走到南门的时候他突然问我:“现在宿舍已经关门了吧?”
“是。。。”如果这个时候回去,我恐怕要在通宵教室里枯坐一个晚上。
“那你回去了怎麽办?”
 我刚想回答他,我要去通宵教室,他却问我,“在我那里将就一晚上好麽?”
 他的语调和表情都很诚恳,我无法拒绝他,我隐约知道和他回去会发生什麽事情,但我仍然无法拒绝。我渴望著和人的接触──哪一种接触都可以。
 
 我以为他的家不过是在学校附近出租的教师宿舍,然而他却从学校的停车场里开出了一台银光闪闪的车来。这部车很漂亮,内部精巧又舒适,我束手束脚地坐著,很怕碰到什麽易坏的东西。
“这辆车怎麽样?”他娴熟地操纵著车辆,侧过头来问我。
“很漂亮。”
“其实这不是一辆车,”他凑过来,在我耳边神秘地说,“这是一台时光机。”
 我惊愕地看著他,但很快就明白过来,他是在开玩笑。他说话是的气流吐在我耳朵上,让我的脸腾起一阵燥热。
“你看这个,”他指了指方向盘旁边一个小小的银色按钮,“只要一按这个,就可以回到1997年了。”
“为什麽是1997年?”
“我也不知道,”他腾出一只手来换挡,汽车在公路上急驰起来,“买个我这辆车的人是这麽告诉我的。”
“那你试过没有?”既然他说得煞有介事,我就只好配合他,“你回去过了没有?”
“我没试过。”
“为什麽?”
“因为那个人告诉我,这辆车只能回去一次,而且只能停留一个小时。我想,留到有需要的时候再去吧。”
 我刚想回答,车已经在一个居民区门口停下了。他叫我在原地等一会,自己则把车开进车库。
 我在黑暗里忐忑不安地站著,想著即将要发生的事。我会和他发生什麽?会做爱麽?那之後呢?会交往麽?
 这个可能性让我的心脏猛地收紧了,它给我的不是欣喜,而是惶恐,就像是一个极度贫穷的人见到大笔的宝藏一样的惶恐。
 我很快提醒自己,这也许只是普通的**,他明天就会装作不认识我,我们形同陌路。
 可是。。。我知道他在哪里,只要我去那家酒吧,就找的到他。
 但是我会去找他麽?
 彼岸酒吧,彼岸酒吧,我在嘴里念叨著,越来越觉得迷惑。
这个名字真的很耳熟,我一定听过,是在哪里呢?
也可能是我太多疑了,彼岸这个词已经被用的泛滥,我听过并不稀奇。

 夜很深了,小区里几乎没什麽人,一个邮筒孤零零的陪我杵在黑夜里,我靠上去,绿色的邮筒空洞冰凉。
 这年头,几乎没什麽人寄信了吧。为什麽还要设一个邮筒在这里呢?说起来,我好像从来没接到过信,除了──
 我终於想起来,我是在哪里听到过彼岸这个名字了。是从那封信里。
 那封信告诉我:永远不要去彼岸。
 冰冷的感觉从脊背里升起来,夜风像带冰凌的刀,我的额头上渗出了冷汗。
 我已经忘记这件事很久了。

 那个邮筒还贴在我的背上,冰冷的钢铁像一个潜伏在我背後的怪兽,我跳开来,踉踉跄跄地後退几步。刚才还让我觉得兴奋的事情,顿时变成了一个陷阱,一个圈套。无边的黑夜像一个野兽,张开这巨大的口,默默潜伏著,等待著我的自投罗网。。。。。。
 车库里响起脚步声,空洞的回声渲染出诡异的效果来,内心的恐惧像洪水一般淹没了我,在那个人走出车库之前,我转过身,逃命一般逃出了小区的大门。

 我在附近的一个公园里待了一夜,天亮後乘第一班公车回了学校。上大学的第一次,我请了病假倒在寝室,望著惨白的天花板发呆。
 那封信。。。我真的收到过那封信麽?
 那封信被我放在书桌的抽屉里,在搬家的时候和其他零零碎碎的东西一起丢失了,除了我的记忆,我找不到任何证据来证明我收到过那样的一封信。
 到底是谁把那封信放到了我的课桌里?又或者那些都是巧合?那封信只是某个人的恶作剧?

 我正胡思乱想著,有人轻轻敲了敲我寝室的门,常有逃课的室友忘带钥匙,我甩开被子,有些头重脚轻的爬下床去开门。
 门打开了,站在我面前的却不是我的任何一个室友。昨晚那个调酒师笑著上前一步,笑容温和,我却只能觉得惊恐。
 我的脚步一趔趄,几乎摔倒,他上前一步扶住我,这只能让我觉得更加恐惧。
“你怎麽光著脚?”他把门关上,扶著我在椅子上坐下,“先把鞋穿上。”
 他自然而然地拿过我的拖鞋帮我穿在脚上,我的脚随著他的动作一阵痉挛。他来的时候手里提著一带东西,这时候他把袋子打来,五颜六色都是水果。
“昨天你突然不见了,我好以为你出什麽事了。今天听说你生病了,就来看看你。”他把一个橘子递给我,“现在感觉怎麽样?”
 我接过橘子,冰凉的橘皮把我的手也弄得发凉,“你。。。你是怎麽找到我的?”
“你忘了?你昨天不是说了自己的学院和专业麽。我有一个朋友就在你们学院,打听了一下就知道了。”
 我越来越後悔昨天的鲁莽和轻率,我觉得我自己做出了一件无可挽回的事。

 他的手突然放在了我的额头上,我吓了一跳,他随即收回手。
“有点发热,你还是到床上躺著吧。”
 我有些发晕地爬上了床,脚步一滑险些跌倒,他即使地接住我,扶著我的背直到我爬回上铺。
 可能是我的身体有些发凉,他手的感觉十分温暖──可是,我明明在发烧的。
“要不要吃个水果?”他举著一个苹果问我。
“好。”既然他是来探病的,那麽我吃过他的礼物,他自然就可以离开了。
“水果刀呢?”
“洗洗就行了。”
“不行的,”他在我们一团糟的书架上找到了水果刀,“果皮上有农药,生病了不要吃。”
 
 他耐心地削著果皮,低垂著眼睛的样子看起来很温柔。我躺在床上看著他,心里慢慢泛起一股酸涩的滋味。
 苹果削好,他刚想递给我,却又想起了什麽。
“你吃过午饭没有?”
 我下意识地摇摇头,不但午饭,我连早饭也没有吃过。
“不能空腹吃水果的。你等一下,我去给你买点吃的。”
 他帮我掖了掖被子,出门时小心的掩上门,这样我就不必再下来帮他开门了。过一会他提著粥和菜回来的时候,我正把脸埋在枕头里无声地流眼泪。
 这个人有一种可怕的能力,他能让人在觉得幸福的同时,失声痛哭。

 他耐心地等我哭完,其间一直用手温柔地按著我的额头。那天他一直待到我的室友回来才离开,我知道了他的名字,安泽。
 从那以後,我们常常见面。
 我无法拒绝他,就像一个快要渴死的人不能拒绝泉水,一个快要饿死的人不能拒绝食物。他是唯一一个对我温柔的人,或者说,他是惟一一个让我感觉到我存在这的人。他是我和这个世界的唯一联结,某一天我消失了,也只有他会想起,曾经有这麽一个我存在著,所以,我无法拒绝他。
 我和安泽在一起了,他对於我不像是一个恋人,更像是一个世界。只有面对他,我才能流畅地说出自己的想法来,也只有面对他,我才能觉得安宁和平静。

 接下来的日子,用两个字就足矣概括:幸福。
 我们有时一起吃饭,周末会一起出行,他开著他那辆银色的车拉著我跑过很多地方。他从不告诉我我们要去哪里,如果我问他,他一定会指著那个银色的按钮,“去1997年。”
 於是我想起来,我是坐在一部时光机上。就是这部时光机,带著我们从幸福穿梭到极度幸福。
 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很爱说话,就像在其他人面前,我很爱沈默。我好像把一生的语言都积攒起来了,只是为了说给他听,对於别人,我是不存在的,只有对於安泽,我才是我。
 不管我说什麽,他总是很安静地倾听,表情专注,仿佛他就是为了听我说话而存在的。
 虽然我隐约的知道,他并非只是对我一个人如此温柔。

 我们在一起做过很多事,只是没有做爱。我在第一次去他家的时候落荒而逃,他以为我对**有抵触,但是他并不知道,我害怕的并不是那个。
 我没有告诉过他那封信的事,但我也没有再去过彼岸,我们总是在外间见面,他有工作时我就去教室自修。我总是极力忘记那封信的事情,所以在一段时间里,我确实忘记了。
 他对我十分温柔,我也十分满足於现状,并不要求更多的东西。但有一天,他面色凝重地告诉我要和我谈谈,我意识到,我们的关系就要发生改变。
 他说,“我不想再骗你了,这段时间,我一直和别人也有来往,我和很多人发生过关系。”
我说我知道。
“但是以後不会我,”他抬起头看著我,瞳孔湿润,“以後,我就只有你了。”
 他请求我原谅他,我也只能原谅他,尽管我并没有真的怪过他。
 他抱著我,说一些颠三倒四的话,狼狈地哭泣,这是我们在一起时,他头一次哭。
 我把头靠在他肩膀上,很明确地知道,从这一刻开始,离开他,我就会死。

 第二天我们一起去郊游,两个男人像小学生一样幼稚的在乡间乱跑,夜晚就睡在一户农家的土坑上。半夜我睡不著,爬起来看星星,过了一会,他也出来,拿著一条杯子批在我身上。
 秋天的夜晚很冷,过了一会他就冻得浑身发抖,我打开被子,把他盖住,两个人就裹著一条土气红花的被子,冷的鼻青脸肿,一起看著星星,十分狼狈。
 然而,星空确实很美,那种过於深邃和渺茫的美丽震撼了我们,我们盯著闪烁的银河,一语不发。
 那辆银色的“时光机”在星空下,静静闪著光。
“你说,真的能回到过去麽?”我轻声问他。
“不知道。”他笑了笑,“但就算能,我也不想回去。”
“为什麽?”
“人总想回到最幸福的时候。”
“你最幸福的时候是什麽时候?”
 安泽的头靠在我肩膀上,他说,“现在。”

 第二天我们回了城市,安泽没事,我冻成了重感冒。学校原本组织我们在那天献血,我因为生了病只能推迟到下次。
 错过了统一献血,我就要跑很远到市区的血站去献血,安泽每天叮嘱我吃药,在我病好了以後,用“时光机”拉著我到了中心血站。
 血站的护士十分热情,安泽不分青红皂白也被拉著测了血压,於是我们两个人并排躺著,每个人的肘部都插了一根针头。
 我看到他的血液缓缓流出,仿佛一条红色的河流,与此同时我的血液也奔流出血管,长椅的两头,联结这我们的心跳。
 我有种错觉,仿佛我们的生命已经连为一体,再无法区分。
 我再次清晰的感觉到,离开他,我会死。
然而最後的结果,是他离开了,我却还活著。
 
 我们的分手很平静,我和他接触过的所有人都不同,然而等我带给他的救世主般的满足感淡去,他就看清了我只是一个懦弱平凡的普通人。
 他请求我原谅,我也就原谅了他,我能指责他所做的任何事,但我不能指责他不再爱我。
 人永远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就像我原谅了他,却还强烈地恨他。他从彼岸酒吧辞了职,我成了那里的常客,经常满目血红地瞪著吧台的位置,然後喝个酩酊大醉。
 
 我不再说话了。
 任何人都无法让我说一个字,我对整个世界沈默了。世界对我而言,不再有沟通的途径,我对所有一切都丧失了交流的**。我决绝讲话,甚至拒绝听,拒绝看。。。我开始不去上课了,也不想很任何人接触,我坐在彼岸酒吧的吧台上,所有人都谨慎地和我保持这距离。
 他们认为我是一个疯子,但我很清楚,我是理智的。
 我只是对这个世界丧失了兴趣。
 如此而已。

 学校把我送去心理门诊,医生诊断我患了抑郁症,有严重的自闭倾向,建议我休学治疗。
 家里为了我办了休学,每天送我去看心理医师,然而我决绝对张开说一个字,坚定地抵触著治疗。
 我只是不想说话,因为这个世界上不再有值得我开口的事物,这没有什麽值得大惊小怪的,我只失去了活著的意义。
 然而我也无法去死,爸爸妈妈寸步不离地看守著我,我没有任何寻死的机会。事实上,我也并不想死,我连死的兴趣也没有。
 妈妈在我面前哭了,她理解不了在我身上发生的事情。
 他们永远也理解不了。
 即使他们明白了事情的始末,也会认为,我不过是失恋了而已。然而我很自己清楚,我失去的并非是一个恋人,而是和世界沟通的渠道。
 我对安泽有种**的依赖,也只有他明白──可他连他也只是隐隐的知道,他对我而言,意味著什麽。
 在最初的那一段时间,我是觉得痛苦的,那种痛苦就像被硬生生割掉了舌头,挖出了眼睛,刺聋了耳朵。然而到了後来,连痛苦也没有了,什麽都没有了──只剩一片空茫。
 世界於我,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废墟,我是废墟里的一抹残魂,无处飘荡。
  
 爸妈在等著我好起来,但我知道,我永远都好不起来了。
 为了让他们不那麽痛苦,我开始试著像个正常人那样生活,开始说话,爸妈欣喜若狂,把这归结为心理医师的功劳,我并不反驳。
 没有什麽值得我反驳,因为一切都只是烧毁了的尘埃。

 两年以後我复学了,同时上两个年级的课,於是只晚了一年毕业。在毕业典礼当天,有一个医学院的学弟找到我,说有个病人想见我一面。
 这世界上,除了父母,和我有关联的只有一个人。於是我又见到了安泽,尽管我几乎认不出他来。
 他全身插著管子,皮肤上长满了褥疮,全都是流著脓的小洞。他的脸像是腐尸的脸,眼窝凹陷,嘴唇上长满了褐色的真菌。
 他没有头发,只剩下不到四十公斤的体重。
 然而他竟然还有神志。

 我在他的病房里呆了整整三天,他醒过来十几次,每次都是张了张嘴就又昏了过去。最後一次,他的手指了指床头的柜子,然後,他再也没有醒过来。
 他又腐烂了四天才彻底死去,艾滋病患者在晚期都难免受到这种煎熬。他没有家人,我把他的尸体送到火葬场,然後把骨灰撒在了某个厕所的下水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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