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几天,寒池就要走了。这个城市的地下乐队就会再次失去头领。
“这不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吗?”赵一鸣评论着。
是啊,这样火山的路可能会好走一些。关键是要有一个贝斯。
“你为什么不答应他?”
罗素沉默了。原来是是说这个。“我不会答应的。”
“为什么?”赵一鸣始终觉得罗素应该直接走上专业的道路。
“因为火山。”
赵一鸣质问着:“难道从那个乐队里出来重组个叫火山的乐队就不行吗?反正尼采不在了,不管怎么样的火山都肯定和以前的不同了。”
“不。”总有东西会是一样的,而且那绝对不是勉强来的。相同的应该不是名字,而是信念,基于音乐而高于音乐的东西。
赵一鸣也不再去说什么了,他对罗素点头:“你想这样就这样吧。我想如果是尼采,也肯定不会答应的。”
说到尼采,罗素的表情有了变化:“如果他们想签的其实是火山呢?”
“为什么这样说?”
“如果尼采还活着,他会答应签约吗?”
赵一鸣不知道。尼采属于逆来顺受的类型,应该不会拒绝……但是那不是本意,他只是被认同而已,而不是刻意迎合的结果。这和铅蓝有本质的不同。
“所以说,他们只是‘候选’,只是‘备用’。”罗素肯定地说,“正确的一定是我们。”
没有到弄巧成拙的程度,但是铅蓝的确是文过饰非,反而没有自然而来的美好。这个方面,火山一直赢着。
“那继续就可以了,”罗素说,“因为我们是对的。最后一定会到达正确的结局。”
“现在谈结局太早了,”赵一鸣提醒着,“接下来还有排练,首先要让乐队有一定水平才行。”
“知道了。”罗素点点头,开始做排练前的准备。
“小狗!鸣叔!嗨!”长桐笑着进来了,放下手里的吉他,“我期中考了全班第二哦!”
“恭喜。”罗素平淡地说。他除了英语没有其他名次靠前的科目。他对成绩好的聪明人一向很淡然,他不想去记对自己没有用的东西。
“你这么厉害,那些平时拼命学习的孩子还活不活了?”赵一鸣问。
“什么啊,搞得我不学似的。”长桐不满地反驳,“我在学校还不是一心一意地学习,回家才摸吉他。”
“哦,怪不得你吉他没进步。”赵一鸣恍然大悟般点点头。
长桐大声叫着:“你平时练过吗?没有资格说我啊!还不是顾着赚钱去了!再说好好学习也是应该的啊!学生的本职就是学习啊!”
赵一鸣正觉得吵不下去了,马庭正好来了。赵一鸣松了口气,去搬琴了。
“马庭,我这次考了第二。”长桐逢人便开始宣传他的成绩。
马庭惊讶地说:“第二?第一是谁啊?”
“第一是一个很神奇的人,从来没有闲下来过,总是看书学习。他那种人以后肯定是废物。”长桐断言道。
“也不至于吧……但是没有课余生活的高中以后肯定要后悔就是了。长桐你真的是天才啊,可以一边玩乐队一边当优等生。”
“哪里哪里,”长桐装作谦虚地说,“要是我不玩乐队说不定就年级第一了。”
“行了,开始练吧。”罗素听着一群高智商的人的交谈觉得很累,他从来不属于聪明的一类,大多靠感觉,而且记忆力不好。连学吉他都很花了些时间,比起他们自己完全是失败者。
似乎察觉到罗素的不悦,长桐闭上嘴,乖乖地拿出吉他。
“太快了,”罗素再次停住了,“拽都拽不住。你今天怎么了?”
“对不起。”马庭道歉着,“新曲子还没习惯。”
赵一鸣没什么动静,长桐又开始不满地叫着:“快总不是一个人的问题吧?肯定是配合的问题,你光说马庭也没用啊。”
“还有你,”罗素又面向长桐,“你那段SOLO太差了。”
“我……上个星期期中根本没时间好不好。”
“应该是上上个星期吧,这个星期不是出成绩吗?”
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拆穿,长桐支吾了一下又流利地接了下去:“刚考完当然要去放松一下,周末出去唱歌去了,所以没练,你总不能不允许我休息吧?我还是自由人啊。而且,你唱的真的一般,绝对没有主唱的水平,一般乐队不是可以找单独的主唱吗?干脆单独找一个好了。”
“三寸不烂之舌。”赵一鸣接下话来,“先别吵了,我说句公道话,你们水平已经够了。我觉得现在可以直接联系酒吧了,一点小瑕疵根本不算什么,不专业的根本听不出来。”
“真的吗?”马庭兴奋地问。
“前提是桐子的SOLO再漂亮一点。”赵一鸣说,“我奇怪了,你的手法不规范,但是看着眼熟,不是自学的吧?”
“半自学吧,没老师。”他说。
罗素再次在心中感叹,没人教都能到如此程度。赵一鸣说:“对了,为什么不让罗素教一下?”
长桐抬头看了一眼罗素:“他不是节奏吗?”
罗素不说话,把刚才的SOLO行云流水地弹了一遍,长桐目瞪口呆。“你……为什么弹节奏?”
“你说你要弹旋律的。”其实这段自己弹过不下千百遍,弹不好才奇怪。单按进度来说,长桐比自己快,只是练少了而已。
长桐思考了半天,最后说:“我会好好练的。”
“我也是!我会对着节拍器练的!”马庭跟着说。
“好了好了,现在是继续还是休息?”赵一鸣问。
“休息吧。”意外的居然是罗素,“我回房间一下。”
“最近小狗越来越神秘了。”长桐说,“心事重重。鸣叔知道什么吗?”
“铅蓝要出道的事情你知道吗?”赵一鸣问。
“哦~主唱和贝斯都是我们学校的,而且曾经和小狗一个乐队?”
“诶?什么?”马庭一头雾水。
长桐没有理会,而是开始追问:“主唱谢寒池跟狗狗什么关系?他干嘛这么消沉?话说他们为什么没在一个乐队?”
“你怎么这么八卦?”赵一鸣不满地说,“他们两个的事我怎么知道?”
“鸣叔不是万事通吗?”
“去你的。”
看着马庭不懂,长桐又开始跟他解释起铅蓝,然后聊到酒吧,马庭又问:“对了,你没成年没关系吗?”
“没关系,反正看不出来就是了,鸣叔也会帮忙打掩护的对吧?”长桐说着满脸兴奋地看着赵一鸣。
“对了,这事还要给你家长说,你家里人知道你在搞乐队吗?”
“他们不要紧啦。”长桐用无所谓的语气说着,“反正我谈恋爱染头发打耳洞他们都不管,乐队不算什么,他们早就习惯了。只要成绩单好看他们就不会有话说的。”
“那你为什么不能正经点?”其实赵一鸣还固执地认为长桐这种装扮并不合适。
“这是我想要的。”他简单地解释着。
容易被潮流影响的人,赵一鸣想。然后他转向马庭,说:“罗素的话你不要太往心里去,他真的很注重节奏才会那样的,不是针对你。”
“我知道,”马庭说,“我水平的确不够,这是我的问题。”
“慢慢来,现在已经很不错了。”他去拍马庭的肩膀。唉,好孩子,又朴素,又坦率,人又好……相比起来……
“开始吧。”罗素的声音忽然在门口响起。回头望去,他已经站在那里。
“罗素,你……”长桐看着他手里的贝斯。
“没有贝斯是不行的。”他淡淡地解释着,拿着贝斯走到贝斯音箱前。
其实最为惊讶的,是赵一鸣。他一眼就看出了罗素手里的是尼采最喜欢的常用的一把黑色的日芬。
“你还会贝斯吗?”马庭也问。
“会。”他调了音,然后说,“开始吧。”
有了贝斯,整个曲子就厚重了起来。在罗素强力引导下,节奏没有跑偏,效果出奇的好。虽然少了一把吉他,整体有了不小的提升。
第二次和的时候,意外的是这次差错出在赵一鸣身上。他狼狈地把手放下键盘,说“我休息一下”,然后匆匆出了房间。
他拿出烟,觉得心情无法平复。他看着罗素的背影,无法不想起尼采——太像了,虽然身材相差甚远,但是手法都是一模一样的。因为他的贝斯也是尼采教出来的。
他在向尼采靠近,并且在渐渐重叠。赵一鸣不知道这到底是事实还是自己的幻觉。各种方面和细节都像极了,而最为相似的还是在追逐的东西。这让他感到害怕,他连能够印证的人都没有。他不知道这是不是他所想看到的。
“又在抽烟?”罗素的声音又想响了起来,赵一鸣慌忙地灭掉了烟。
虽然语气不同,但是让自己灭烟的做法却是出奇的神似。“没什么。”他对自己说。
“什么没什么?”他问。
“没什么。”赵一鸣重复了一遍,让自己冷静下来。
三人的格局被确定了下来。赵一鸣宣布不再参与排练,但是会时不时来看。酒吧的事情,公园那家也同意了。进展出人意料的顺利,只要长桐调整好晚自习的安排,他们就能去演出。同时,铅蓝已经离开了这座城市,听说最后的离别演出去了上千人。
从店里回来的路上,长桐说星期四晚上可以。所以这个星期四就应该是新火山的初次登台了。
回家刚不久,门铃又响了。八成又是赵一鸣。他打开门,果然是。
“给你带来了一个好消息。”
尼采复活以外的都不算。他看着赵一鸣,没有反应。
“是一个你需要的人。”赵一鸣的补充让罗素吓了一跳。虽然不现实,但是他看相赵一鸣的身后,的确是个和尼相当高的身影。
“快进来吧。”他把身后的人叫进屋里。
罗素看见他的时候不禁屏住了呼吸。挺拔而略显消瘦的身材,黑色的风衣在他身上像是量身订做的一样合适。完美的五官,像被计算过的那样没有瑕疵。几乎就是从时装杂志里走出来那样,站在那里就是一道风景。
面对他,罗素在此感觉自己严重的言语的欠缺。
开口,预想中一样温柔悦耳的声音,“你好,罗素。”
作者有话要说:即便写成这样了,寒池的悲剧还将继续。
赵一鸣不想让罗素变得和尼采一样。他不希望有任何人替代尼采。所以就拉来了新人。
OK,人齐了,好戏终于开始了。
第十八章 复燃
新成员的加入,对队员们并不算完全的喜讯。当长桐第一次看到修泽的时候,马上小声说了句:“我操。”
修泽站在屋中,完美得像画一样,让他身边所有的东西顿时暗淡无光。
“打个招呼吧,这是贝斯,叫陈修泽。”赵一鸣洋洋洒洒地介绍着。
“你好。”修泽走近了,对长桐说着。
“你好,我叫叶长桐。”长桐说着,觉得浑身不自在,看着他总觉得像假的一样。说完,他向赵一鸣确认道:“你确定这是贝斯而不是模特什么的?”
“是贝斯,水平已经得到了罗素的认可。”
“操,又是个神人不成。”他看着修泽,小声说,“绝对整过形。”
赵一鸣也再次观察了一下修泽的脸,说:“我觉得很自然啊。”
“整也可以整得很自然好不好!我绝对不承认人真的可以长成这个样子。对了,小狗呢?”
“他在楼上。怎么?”
“叫他来跟这个人交流一下,我对着他讲不出话来。”
“我来不就可以了。”赵一鸣用着满不在乎的表情,“你想问什么?”
“职业。”
“小陈,你是干什么的?”他面向修泽问。
“摄影。”简单的回答。
摄影师?被拍还差不多。长桐想着。赵一鸣继续问:“拍什么?”
“风景,旅行摄影。”
长桐立刻说:“那你是旅行路过这里的?”
修泽点头。长桐立刻对着赵一鸣问:“那你还让他进来?他根本不住在这里啊!”
“他会在这里住一个月,如果配合得好会留下来。”不知什么时候,罗素忽然下来了,解释着。
“那…那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不是不确定吗?这种临时成员有什么意义?”
“他的配合很好。”罗素解释着。
“那是他跟你!”长桐说着,“跟我们又不一样!”
发觉到长桐的反常,赵一鸣问着:“你怎么了,跟吃错药样的,人家又没惹你,让别人进来怎么不行了?”
“他怎么进来的?肯定不是自愿的。”
“是我看中的,不行吗?”赵一鸣说,“我看人家长得标致,应该能博人气,才邀请的。”
“长得标致?难道乐队是看脸吗?”长桐咄咄逼人地质问,“还有,难道我长得不够吗?”
赵一鸣愣了一下,然后继续说:“重点是贝斯,罗素必须弹吉他。长相是次要条件。”
长桐不依不饶:“我看他不顺眼!”
罗素看着眼前两人的争吵,没有多去思考什么,只是看看修泽,发现他表情平静,像是在看和自己无关的事情一样。“没事吧?”出于好意罗素问着。
“没事。”语气温和却不带多余的感情。罗素看着他,觉得自己没有再看一个人,而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整个人还是和一开始一样,没有给人一点真实感。即使和他对话,罗素也不觉得他是在和自己真心交谈,类似于规定好的程式,做出唯一的回答。对于罗素来说,虽然不自然,但是这种感觉并不坏。
两个人争论了一会儿,门铃终于响起,马庭来了。他没有对修泽的加入过多的表态,排练很快开始了。
“太邪门了。”长桐还是非常介意,“他是人类吗?”
“怎么能这样说呢。”马庭小声地提醒他的言辞。
休息时间,修泽放下贝斯,坐在了一边,看着乐谱。从他身上的气场使他身边没有任何一个人。
刚才的排练非常顺利,长桐也不得不承认两把吉他比一把要好得多。其实应该是说修泽的弹得实在是很不错,没有出错,也没有看谱子,几乎是计算过一样精准,每一次弹的力度都一样。
这让长桐更加恐慌,修泽简直是个机器,从外观到内在都是。他的一举一动都找不出破绽。除了长桐以外的人,都很满意这个效果。赵一鸣看完后赞赏了几句就回去了。
罗素站在一边,继续打量修泽。一开始他有种他和尼采很相似的错觉,可是现在一切都解开了。他和尼采相近的恐怕只有身高。
黑色的头发让皮肤显得更加白,和欧洲人带红的肤色不同,他的白有轻微病态的意味。黑色的衬衫让他看起来更加消瘦,一直包裹到手腕。拿着乐谱的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手背上能看见青色的血管。
罗素眯起眼睛。他根本不像是在这个世界上的人,像是虚幻的人物,美好得超出了人的接受范围,而且反应又是生疏得充满隔离感。比起来,尼采虽然也完美,但他完美在于人性化,亲切易于接近。修泽则像一个真正的无法接近的神灵。
……可是他就在自己面前,并且已经确定他是人类了。罗素走向前去,问他:“你学过多久的贝斯?”
修泽放下乐谱,抬头看罗素,说:“没有好好学过。”
罗素看着他黑色的眼睛感到轻微的眩晕,那几乎是能把人吸进去那样深邃。“那……你有兴趣练下去吗?”
修泽没有迅速地回答,而是换了一个语气:“我会在这个住一个月。”
“然后呢?”罗素希望能留住他,仅仅为了乐队。
修泽并不非常感兴趣,一副寻常的柔和的表情:“暂时可以这样。”
本来摄影师就是和乐队没有任何关系的,何况是个旅人。仔细想想,罗素都觉得硬要他留下有点勉强。
“过来啦!下首练什么,先选一个?”长桐嚷嚷着向这边叫着。罗素释然,这个难以继续的对话可以正当地结束了。
“《狂热》怎么样?”长桐提议。
罗素摇头,他不想唱这首。他唱不好。
“我觉得这首气氛挺好的,很适合酒吧。”马庭跟着说,“专辑里这首是第二喜欢的。”
“不行。”罗素直接用语言否定了。
“让他听一下吧,如果他觉得不错就定了,怎么样?”长桐看着修泽说。
罗素没有制止,而是看着马庭把耳机递给修泽。修泽听着,一直都是面无表情。马庭看了半天,忍不住问:“怎么样?”
修泽取下耳机,罗素祈祷他说“不”,可是他居然点了头。
“OK,三比一。你还有什么异议?”
这是尼采最满意的歌的。最后一次酒吧的开场曲也是这首。他最喜欢尼采唱这首歌时的样子……所以这首歌他不能唱。
可是排练还是很快地开始了,大家看着谱子就开始了演奏。其余的还好,只是贝斯让罗素感到非常不适。并不是觉得修泽弹得不好,而是类似于自己无法唱出来的那种感觉,无论怎么演绎都会成为亵渎。
“小狗,你怎么不唱?”长桐问着。
罗素咽了咽口水,说:“今天嗓子不好。”
“刚才不还唱得很好吗?”
罗素不说话了。
难得能够说罗素两句,长桐立刻说:“我说你最近真的很奇怪,到底在想什么?是谢寒池的事吗?”
被这样一说,罗素轻微地被吓到:“跟他有什么关系?”
“人家不是出道当明星了吗?你在后悔没能跟他一起去?”
“怎么可能。”罗素摇头。真不知道长桐在想什么。
“那为什么这首歌唱不出来?难道以前和谢寒池唱过?”
哭笑不得。再怎么也轮不到寒池吧。“跟他没有关系。”可是罗素也无法说出是因为尼采。
“我说,我们谁没有点自己的烦心事情,但是大家都耐性子在练呢,你能不能大度一点认真点?没人唱我们还弹个什么?要不我们真的再去找个主唱?”
“够了,长桐……”马庭制止着。
“找个像谢寒池那样的?”
“继续练吧。”罗素没有任何生气的意思,“我唱唱看。”
其实罗素反而有点感激,他没有说中要点,罗素心中的情感得以掩藏。
排练结束后,长桐满脸不爽地一个人先走掉了。
马庭本来想跟上去,但是还是留下来了。他对罗素和修泽解释着:“对不起,他反常是有原因的……”
罗素摇头:“没关系,你不用为他道歉。”
“但是只有我一个人知道原因。”马庭说,“他哥哥住院了。”
长桐有个哥哥的事情,他自己可没有说过。“很重的病吗?”
“有点严重吧。他现在比较焦虑。”
“他为什么不说出来呢?”
“他不想想起这件事,他这是想让自己通过乐队忘掉这些事。”
“忘掉?他和哥哥关系不好吗?”
“他和家人关系都不好的样子,可是哥哥应该算是最好的一个。他没有看上去那么快乐。”
在罗素看来,长桐就是个习惯性的怀疑论者。“那下次酒吧他还来吗?”
“应该吧。”他边说边看向修泽,“今天他太失礼了,对不起。”
修泽轻轻地摇头,表情有了细微的变化。是哪里说不清楚,可是看起来像人类了一点。
“那我先走了。”马庭挥手,也离开了。
罗素回过头,看见修泽一个人站在屋子的中央。
“愿意继续吗?”罗素问。
他点点头,用淡淡的表情看着自己。罗素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然后……你不回去吗?”
修泽穿上外套,然后拿起贝斯,之后抬起头问:“附近有什么风景很好的地方吗?”
罗素其实没有真心觉得附近有风景,硬是要说的话……“旁边有个公园,然后江边应该不错。”
“谢谢。”他礼貌地说着,推开门出去了。还是不像人类,罗素继续想着。
又是一个人了,不过清静也是必要的。但是如果是像修泽这种安静的人,也没什么。
他回到二楼,收拾了一下,发现修泽的乐谱忘记拿了。再去看,发现他的包都没有拿……
他一定是故意的,他根本不像是丢三落四的人。罗素把乐谱放进包里的时候,看见里面看起来非常昂贵的单反和几个镜头,还有苹果的笔记本和手机。罗素皱眉,这一包的东西要值多少钱。他关上包,又看见包上名牌的商标,对修泽的好感又下降了一些。他根本就是把自己包装得一点破绽都没有。
还在想的时候,包里的手机开始震动起来。罗素打开包,接了陌生的电话。
“喂?”
“罗素?”他的声音很好辨识。
“你的包忘在这里了。”
“我知道。明天我来取。”
明天?他不担心这些东西吗?罗素想多说些什么,结果修泽直接说:“我挂了。谢谢。”接着就是忙音。
罗素看着被挂断的电话,然后出现了手机的桌面,一个有点像艾薇儿的金发女孩,应该是某个明星吧。以防万一,罗素把包放到了自己的房间里。
今天就是第一次演出的日子。罗素在店里坐着,反复听着以前录的歌曲,可是从中找不到一点感觉。尼采的声音只让他听得越来越心酸,根本无法超越。
下午三点左右,修泽出现在了店里。他对罗素打了个招呼,然后罗素就把他的包递给了他。
“这是你的店吗?”修泽看看四周,问道。
“算是吧。”
修泽没有回话,而是继续观察着,眼睛扫过乐器的时候,没有一点感情。“装修很不错。”
原来是这样的结论。“东西丢在我这,你不担心吗?”罗素问。
修泽听了,转头,表情轻微地降温:“包里的东西,你看了多少?”
罗素问心无愧地说:“收乐谱的时候看到了电脑相机手机,然后接电话的时候看到了屏幕的桌面。”
很正常的理所应当的回答,可是修泽的表情更加寒冷,一贯的温和已经消失不见。可即使是这样的表情,在罗素眼里也像是杂志上的名模,并不令人生厌。修泽盯了罗素很久,终于再次开口了:“她好看吗?”
罗素花了点时间反应那个“她”是谁,他大概觉得是那个桌面上的人。“好看。”其实罗素真的没多大感觉,而且他完全不能确定那个她到底是人还是手机还是别的东西。
修泽移开了目光,脸上的阴郁并没有好转。罗素在一旁看着他,觉得时间都要静止了。又过了一会儿,他忽然开口:“能带我走走吗?”
“去哪儿?”
“桥上。”
走走停停。罗素关掉店,陪着修泽开始向江那边行走。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鬼使神差地关掉店来陪一个陌生人,后来想出的理由是今晚要演出,所以放松一下也无妨。修泽调整着焦距,随处向街边按下快门。罗素朝着他拍照的角度看去,完全不觉得那里有风景。破旧的老城区,即将被夷平,盖上新的商品房。江边的批发市场无时不刻熙熙攘攘,从远处看都觉得拥挤得令人窒息,密密麻麻的招牌大多是以红色为主题。上了引桥,四周安静了多,开始能看见一些树木,可是走过这些令罗素赏心悦目的景色时,修泽只是在看着相机里刚才拍的照片。
桥上风很大,总是会看见很多情侣,无论什么时候。有年轻的,有中年的,偶尔也会看见年长的。桥是段极富有安定感的路程,从出发到结束,风景的接近和远去,途中没有什么能够扰乱人的东西,对于恋人也许正是绝佳的场所。虽然不算浪漫,但是别有深意。罗素没有走过桥,他不喜欢钢筋水泥的宏伟的大桥,他们不是连接两岸的风景,而是像将江水斩断的疤痕。
罗素像右边望去,两岸的江景楼鳞次栉比,水上漂浮着笨重的汽船,水平线被模糊。阴天,太阳在云间被遮住,透出微弱的光芒。罗素回头,又看看前方,恍然觉得自己只是这个世界中小小的一个人而已,根本渺小得什么都不是。他看看身边的修泽,正准备用长镜头拍着水平线那里的景色。罗素停下来等他。
又是风衣,不过这次没有扣扣子,里面是一件藏青色的衬衫。“晚上演出你也要穿这一身吗?”
修泽放下相机,问:“那我应该穿什么?”
虽然并不难看,但是这不适合摇滚,实在是不适合。或者说他整个人就非常不适合摇滚。反过来,罗素还是不知道他答应留在这里的原因。“稍微休闲一点的衬衫?”
“嗯。”他回答着,继续摆弄着相机。
既然已经是乐队成员了,总要相互了解一下才好。罗素继续问着:“你平时喜欢什么音乐?”
“Bossanova,新世纪,氛围。”
罗素觉得完全找不到共同语言了,这和自己和乐队都完全搭不上调。虽然尼采以前也听这些东西,但是并不以其为主。罗素听到舒缓的听不懂的东西就容易睡着。
“你觉得这座城市怎么样?”他开始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