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先生再见!”得了夸奖的小孩儿脸兴奋得通红,揪着林万可的袖子就往前拖。
乐莘微一颔首,转身进了书院。
林万可被拖着走了两步,又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直到那抹清瘦的身影消失在门后才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
回家路上林百知话特别多,叽叽喳喳个不停。
林万可任他拽着衣袖,心里其实也乐得很,只是这两天累过了,人有些恍惚,
清言书院距离林家只有一小段路,走过书院那道种满蔷薇的墙时,林万可鬼使神差往掉落团子的地方看了一眼。
豆沙团子依旧躺在地上,只是旁边多了一只雪球一般的兔子,正在舔舐溢出来的豆沙。
他以为自己看错,伸手揉了揉眼睛,就见那兔子也在看他,一双玛瑙一样的眼睛晶莹透亮。
“大哥大哥,我想吃得意楼的蜜汁鸡翅。”
林百知靠在他身上撒娇,将他的注意力拉了回来。
“好,我带你去买。”
小孩儿欢呼一声,雀跃不已,更加卖力地揪着林万可的袖子往得意楼的方向拖。
转身时一朵蔷薇勾住了他的粗布衣服,竟黏上去不肯掉落,似开在了肩上。
******
蔷薇粉墙下,那只雪白的兔子团着身体,舔豆沙舔得正欢。
一片小小的金色羽毛飘然而下,慢慢悠悠地落在了兔子旁边,幻化成一个面容漂亮得近乎嚣张的红衫少年,绣了精致花纹的靴子轻轻踢了踢不为所动的兔子。
“喂,姜跳跳,拜托你下次出门前打声招呼好么?阿菱找你快找哭了。”
话音未落,眼前的兔子已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名眉目秀洁的黑衣少年。
“真好吃,胭扑的桃花糕也及不上这个,你要不要尝尝?”他一手吮着蘸了豆沙的手指,一手托着团子。
“啧,地上捡来的脏东西你也吃!”红衫少年嫌恶地瞥了一眼。
“真的是好吃嘛……”姜跳跳舔了舔嘴唇,意犹未尽。
“你放着跃然居不管,居然跑这里来吃垃圾,枉我还四处替你奔波,再这么下去关门大吉算了!”
这横眉竖目的红衫少年,正是凤凰煌采。
另一名黑衣少年自然就是大众情人——传奇兔精姜跳跳了。
耗费煌采大量心血的跃然居自开张之后,一直生意火爆人满为患,虽说酒仙佳酿提供的酒功不可没,似乎更多人是冲着姜跳跳而来。
姜跳跳只在开张那天露了一面,随即“跃然居有个大美人”的消息传遍了整个京城。
前来看新鲜看热闹的人几乎将门槛踏破,姜跳跳无奈之下只能选择消失,这与他“坐个小雅间喝个小美酒,醉意微醺看人来人往”的开酒肆初衷完全背道而驰。
因此他最近很是苦恼,干脆化成兔子的形态四处找阴凉处睡觉。
跃然居的众人为此天天找煌采倒苦水,诸如“跳跳再不回来我就不干啦”之类的话听了不下数百遍之后,煌采也恼了。
为了替他开这跃然居他跑前跑后不知费了多少力,姜跳跳坐享其成还当甩手掌柜,搁谁谁都气。
“可是我一回去,就有好多人缠着我喝酒。”姜跳跳委屈道,“我喝醉了什么样你又不是不知道。”
煌采听了脸都绿了。
这也是他郁闷的原因之一。
开张那天明明他也去了,还特意挑了身朱红色洒金点的衣服,要多抢眼有多抢眼,往那一站招摇得要命,可居然人人都惦记着姜跳跳这个只会穿黑衣服的呆兔子,气得他一夜没睡。
“这我可不管,反正明天你再跑出来,我就回采琼宫去。”煌采从鼻子里哼哼道。
姜跳跳想了一会,觉得比起偷懒还是煌采比较重要,于是不情不愿地“哦”了一声,乖乖跟在他身后回去了。
当然,如果没有那么多爱凑热闹的闲人,姜跳跳还是很高兴待在跃然居的。
这里头大到桌椅屏风,小到杯盏碗碟,无不由他亲自过目挑选,全是自己喜爱的样式和摆设,更何况伙计们都是他的一众好友。
没错,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跃然居里不是神仙就是妖精。
如果有稍有道行的术师游历至此,一定会被这间混杂着妖气和仙气的小小酒肆给惊到。
好在京城第一术师成橘在酒肆周围布下了结界,所以一般人根本不会知道,那个浑身异香扑鼻的端酒小丫头是空谷幽兰,总是坐在靠窗第二个位置的着绯红衣服的美丽少年真身是一株桃花,而经常打瞌睡的大厨,其实是一只胖乎乎的灰老鼠。
这些闲得不能再闲的小神仙和小妖精,和姜跳跳一样向往着繁华而有趣的人间,他们每天忠实地扮演着自己在人间的角色,乐在其中。
相比之下,酒仙佳酿就算是个大忙人了。他有自己的职责,能抽出时间来一趟实在不太容易。
话说姜跳跳被煌采押回跃然居的那天,佳酿恰好得空带来了刚开封的百花玉露,香气扑鼻,惹得楼下阿菱他们馋涎欲滴,纷纷找借口上来讨酒喝。
佳酿只带了一小坛子酒,哪容得那么多人抢,正在争执间,听得对面好大的动静。
煌采推开窗子,就看到街对面的素食馆外面围了好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