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最终他只是感激地拍拍敕棍的手背,一瘸一拐地走远。
他的估计是正确的,敕棍并没有听出这是个调侃。
正如阿福猜测的那样,敕棍不太懂得正常的人际交往模式,所以他觉得这是一件值得思考的事,而当他思考不清楚时,他应该放出来和同事进行讨论。
就像讨论每一场案件和每一个值得深究的毒贩一样。
“这不是你的作风,”回来之后的莱文给敕棍递了一瓶啤酒,“你就这样放他走了,那万一他又挨一顿打,我和阿明岂不是有被掀锅的风险?”
“那你们换到我那里住。”敕棍道,“我也一直觉着阿明把受伤的队员带回家不合适,我到底是队长,带我这里比较好也比较安全。”
反正他们不止是睡衣,连分过来的临时公寓都是一样大小。唯一不同的大概是莱文家中多了点人气,敕棍多了点单身汉的臭味罢了。
但莱文知道敕棍考虑的不仅仅是这点,他喝了一口酒,斜眼撇着敕棍,笑了——“你是觉着那小哥之后遇到危险,真会回来找你是吧?”
敕棍抬眼看莱文,他皱起眉头想了想,微微点点头又摇摇头。他当然希望阿福还会回来找他,但找他就意味着阿福遇到了麻烦,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他又不希望阿福找他。
相比之下,莱文的思维就直接多了——“你看上他了?”
这个问题太深奥了,敕棍当然想不明白,毕竟他不知道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所以他捏着下巴思索了好一阵子,才道——“今天他和我说了一句类似的话,我不知道……两者有没有关联。”
“什么话?”莱文问。
“他说,‘我怀疑你对我有意思。’”敕棍认真地回答。
莱文差点把酒喷出来,他忽然明白敕棍为什么能当队长了。
就凭敕棍这样的私人情感通路和天生自带的绝缘体标签,他确实能把工作上的事情办得干手净脚。
第46章
可惜莱文并不赞同敕棍的感情走向,“队长,要不要我提醒你,你现在在违规。”
敕棍当然知道。
红鹫队员不宜在任职期间和任何普通市民产生感情,更不用说成为恋人或组建家庭。之前说过,这会削弱红鹫的行动力,也会让他们失去无弱点的特质。
但也由于红鹫成员多是二三十岁的年轻人,热血沸腾,精力充沛,没点悸动与幻想是不可能的。所以大部分红鹫不是招妓,就是像莱文和阿明一样,自己内部消化。
“说‘看上’就有点过了。”敕棍说,他也开了一瓶啤酒,咕咚咕咚喝下好几口。
“你还有几年就离开红鹫队了,”莱文说,“这时候就不要触雷了吧?”
是,还有六年。
六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他到了四十岁,即便他不想走,上头也会考虑到身体因素,要求他从一线退下来变成训练官。
不过他从来没想过做训练官,这么多年做红鹫根本没地方花钱,他存了一笔小款,一旦他退出来后,他会找一个清净的地方住下。
政府是养这些红鹫成员一辈子的,所以即便他什么都不做,开销正常又不酗酒吸毒,就这么过到死没有问题。
只是对一个三十四岁才第一次尝到心动感觉的人来说,这诱惑有一点点大。
“我都不知道你喜欢那个样子的,”莱文说,“你和他接触也不多,你怎么就看上了呢?”
敕棍表示不清楚,“我也以为我不喜欢那样的。”
“那你喜欢哪样的?我是说,如果你喜欢男人的话。”
敕棍想了想,道——“我以为是阿明那样的,长得白净点,瘦弱点,看上去斯斯文文,工作勤勤恳恳。”
气氛瞬间凝固。
如果不是看在敕棍是队长,估计莱文冲上去就是一巴掌。而且他完全相信,队里绝对不止自己有这样的想法。
两秒之后莱文选择原谅。
“你真的很不会聊天,”莱文忍不住道——“那我捷足先登了,你是不是心里头很不痛快?”
看得出敕棍这逼人平时伪装挺好,遇到感情却十足坦诚。
他摇摇头,老实交代,“不是一样的感觉。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就是……看到阿明不会有多余的想法,但那个阿福——我是说……阿明那种客观来说挺好,但看到阿福的时候就觉得——挺好。”
这也挺好那也挺好,莱文觉得队长活该lū 一辈子。
这时候阿明回来了,听罢莱文的描述,阿明却给出了相反的看法。
阿明觉得阿福不错,这不错不仅仅在于他外型,主要是他x_ing格挺老实忠厚,“我觉得他挺厉害的,我也是贫民窟出来的,在那种环境下还能坚持自己的做法,其实特别不容易。”
同时阿明也认为,如果从红鹫队出去再产生这种感情,估计也晚了,都四十岁的人了,再谈几年估计真是找个伴搭伙过日子罢了。
“不过队长,我只从你的话里听出你喜欢他,”阿明有些抱歉地道——“我……我没听出他也看上你。”
好的,阿明总是能抓住重点。
而显然,这样的重点一抛出来,莱文和敕棍都觉得很安全了,这压根就没有触雷的可能。
虽然鸦国同x_ing在一起的情况很多,大家也习以为常,但没有哪个贫民会闲来没事找个红鹫当对象,他们看到红鹫就像见了鬼一样,有多远恨不得躲多远。
“他叫我别去找他了。”敕棍补充。
莱文和阿明的脸上露出同情的神色。
第47章
不过老实说,莱文和阿明的判断是对的,阿福还真不敢报以什么奇怪的幻想。
这不是说敕棍不好,敕棍这人符合阿福的审美。虽然阿福没谈过恋爱,但他情商显然没敕棍那么低,他知道这叫好感。
然而和一个红鹫产生好感——阿福怕不是嫌命长。
此刻他穿着精神病院睡裤,披着一件发黄的衬衫,一步一踉跄地走回贫民窟,就是最好的证明。
他回来的消息当天晚上就传遍了整个贫民窟,但这并不是什么值得注意的事,毕竟如果他不回来——这才能证明有鬼。
他没去找骆驼,而是直接来到隔壁的阿婆家。
阿婆见着他那样,估计也听说了之前的事,没怎么多嘴问,从柜子里拿了床旧被子就给他搬空屋里去。顺便告诉他扫帚在哪里,哪块抹布可以用,这条街晚上几点停水,半夜急了去哪里蹲坑。
交代完了便让阿福自己收拾收拾,半小时后给他端来了一碗粥和一个饼。
阿婆这里唯一比骆驼家方便的地方,就是屋后就有一条水管。要实在懒得跑半条街了,脱光在屋后冲一冲也算洗了个澡。
他把床板擦干净,又把屋里的垃圾扫掉,清理完毕后踎到门口吃饼和粥,吃到一半,远远地瞥见骆驼站在街尾。
和骆驼一起来的还有几个常见的面孔,但骆驼没和他说话,也没靠近他,就这么隔着老远眺望,而后又转回了隔壁街。
阿福心说行吧,你不来也好,我他妈压根没指着你能跟我说句抱歉。你要来了,我怕我忍不住把粥扣你脑袋上。
期间几次有黑帮的人走来,也仅仅是瞥了阿福一眼,没多话。
阿福正在消除别人对他的怀疑,不用说,那怀疑的目光从自己身上游走,自然就只能落回到骆驼身上。
阿福这下是彻底跟骆驼杠上了。
睡前阿福躺在硬邦邦的床板上,内心还惆怅了一下。
他打小不怎么和人结仇,就算闹不愉快了打一架,第二天也都能把话说开。他觉着熟悉的人没隔夜仇,不熟悉的人也懒得记着这仇,所以在陶道时,他的人缘还蛮好。
当年陶道因为毗邻首都,年轻人都往首都边上靠,离家务工的很多,剩下的基本都是带孩子的老弱病残。阿福是为数不多的青壮力,所以谁家需要搭把手的,他也乐意去帮忙。
士兵突然要遣散他们街道的那一天,阿福压根没来得及收拾家用,大家就你凑一点我凑一点,好歹让阿福口袋里有了点金币以备不时之需。
然而遗憾的是,从陶道往百会深处迈进的过程中,大家一路走一路散,一群人被士兵分开了好几遍,到达百会时,阿福还真就没一个认识的人了。
可惜骆驼却成了他在这里的第一个仇人。
阿福闭上眼睛,想把骆驼的影像赶出脑海,结果一闭眼,眼帘里却又出现敕棍的模样。他回想起今天敕棍的表情和他抓着自己手腕想写字条的样子,阿福还有点想笑。然而笑过之后,心脏却微微加快。
他轻轻地叹了一口气,翻过身把被子拉上。
看来此刻他不适宜回忆任何人,他需要的是绝对的安宁。
第48章
包子摊不能出了,阿福总得找点事做。他是不太好意思每天白吃白喝阿婆的饭菜,虽然阿婆的儿子联系不上,也挺喜欢阿福,但阿福过不了自己那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