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它们的本质区别在哪里?
我认为,在于对人尤其是对人的生命的态度。苏联是不在乎人的,它甚至打的就是人海战术。一百五十万将士,说派出去就派出去了,虽然是“先后”。直到伤亡五万之众,实在打不下去了,这才撤兵。撤兵也不是因为心疼那五万生命,而是国力不够,赔不起。
美国却相反。战争伊始,就把尽量避免人员的伤亡放在了首位,包括尽量避免敌方人员的伤亡。与兵不厌诈、滥杀无辜的“战争惯例”相反,在这次伊拉克战争中,美国人“每一次攻击都要事先告诉对方,然后在尽量减少平民伤亡的准备中,用jīng确制导炸弹打击敌方的军事政治目标,而且还要尽量少伤对方的军事人员”。至于尽量避免己方人员的伤亡,自然更是题中应有之义。一个连敌人的生命都要珍惜的武装集团,岂有不爱惜自己将士的道理?于是美国人没有万无一失的把握决不轻易动武,即便动武也尽量不动用地面部队,因为他们“宁可毫不在意地扔掉一百吨炸弹,也不肯轻易地付出一个人的牺牲”,这正是他们明知是杀jī却还要用牛刀的真正原因。
一个人的生命比一百吨炸弹更珍贵,这就是美国的战争理念。刘亚洲将军告诉我们,美国人有着“一贯珍惜生命的传统”,而且在历次战争中都是人员伤亡最少的。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国参与了除苏德战场外所有重要的战役,并在决定性战役中起主导作用,但人员伤亡只有三十万,占总伤亡人数的千分之三,远远低于日本的六百万,德国的近千万,苏联的两千万,中国的三千万。实际上,“一个世纪以来,美军参与了世界上所有的大规模战争,从来没有遭受到比对手更重大的伤亡,而且伤亡越来越少,直至零伤亡”。如果说,在朝鲜和越南战场(这是美方投入兵力最多也败得最惨的地方),美国还派出了大量地面部队,那么,这一次在伊拉克,为数不多的陆军却是参战而不作战。在空中打击泰山压顶般的掩护下,地面部队轻装上阵,快速前进,遇险则绕,一路狂奔,兵不血刃地直取敌国首都,从而把伤亡减到最少最少,使战果变得最大最大。
这种“胜利”,实在是太惊心动魄了。
人权也是国力
美国人能够如此麻利地搞定一场战争,视颠覆他国政权如囊中取物,取人首级而不伤己身,当然是因为“美军始终紧扣军事革命的脉搏,不敢丝毫落后”,因此多财善贾,长袖善舞,打遍天下无敌手。但问题是,其他国家难道都是不知落后或甘愿落后,一心一意等着挨打,束手就擒的?怎么就总也跟不上“世界cháo流”,而且一差就差了十万八千里呢?
这里面当然也有很多原因,比如guī兔赛跑的故事里,兔子输给了乌guī,是因为骄傲,而美国这只“兔子”却连盹都不打一个,“乌guī”们自然追不上。但美国不打盹,苏联就打盹了?美国是“兔子”,难道苏联不是?当然也是,否则怎么会去打阿富汗,又怎么敢打阿富汗?那么,为什么跑来跑去,最后只剩下了一只“兔子”,另一只却变成了“乌guī”?
原因就在于这两只“兔子”的想法不一样。苏联是只要能称霸,流血牺牲在所不惜。美国呢,霸也是要称的,却不想死人,至少是不想多死,很在乎死多死少。这就bī得他们千方百计发展军事科学技术,发明制造诸如jīng确制导炸弹、无人驾驶飞机之类的东西,bī得他们大力发展空军,尽量避免陆战,尽可能地通过信息战、心理战来打击对方。也就是说,由于美国珍惜生命尊重人权(当然首先是美国人自己的人权和生命),结果反倒增qiáng了军事力量和战斗力,已到了可以不损一兵一卒就横行于天下的地步。
实际上这也是美国这个国家在短短二百多年间由一个大西洋彼岸的松散联邦迅速崛起为称雄世界的超级大国,现在又变成唯一的超级大国的原因之一。我们知道,美国这个国家的建立是有些与众不同的。她是先有《独立宣言》,再有《联邦宪法》,最后才有联邦政府。然而美国的建国日却定在联邦政府成立、合众国正式成为一个国家的十三年前,即1776年7月4日。这是他们发表《独立宣言》的日子,而《独立宣言》最重要的jīng神是: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一些不可剥夺(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中间建立政府。也就是说,这个国家自建国之日起就把人权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并由此而凝聚了国民,增qiáng了国力,壮大了国势。
毫无疑问,美国的人权也不是没有问题的。细数起来,也会有一大堆。但美国尽管不够尊重他国人权(比如nüè待伊拉克战俘),总归珍惜本国士兵生命(看看《拯救大兵瑞恩》就知道);过去人权状态不好(比如歧视黑人和妇女),现在总在改正(至少不敢公然歧视)。这就够了,足够使它自己qiáng大起来了。比方说,把在他国(比如纳粹德国)受迫害的科学家吸引到美国来为其所用,想方设法“不战而屈人之兵”,既达到战争目的又不损兵折将,等等。
可见人权也是国力。对人权的尊重,对生命的珍惜,都将直接转化为创造力、生产力和战斗力。诚然,有战争就会有牺牲,死人的事情是难免发生的。但战争的目的决不是杀人,更不是人死得越多越好,而是相反。古人云:“从古知兵非好战”,我们也可以跟进一句:“自古善战非嗜杀”。不要以为抛头颅、洒热血、敢于牺牲就好,更不要把自己人民和战士的生命不当回事。刘亚洲将军说得对:“国不知有民,民就不知有国。”美军在伊拉克,一路凯歌,如入无人之境,沿途路不破,桥不炸,雷不埋,根本就没有也不必担心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当然不会有的。因为伊拉克人民完全犯不着为那个从来就不把他们当人看的家伙卖命。“地球上所有的战争都是人的战争”,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将来谁更尊重人权、珍惜生命,谁就更容易取胜,反之则败。苏联人的军事体系和战争理念也好,萨达姆及其专制政权也好,输就输在这里!
本文凡有引号者,均引自刘亚洲:《一场充满问号的战争》,
《厦门晚报》2004年6月3日至6月10日
第35章 看法官告政府——读“马伯里诉麦迪逊案”(1)
被告麦迪逊
现实生活中最好看的事情,恐怕莫过于打官司。你看古时候,只要县衙门一击鼓,县太爷一升堂,门外便总是围满了好事者,赶都赶不走。这大约因为但凡是案子,总会有悬念,具有戏剧性,可以观赏;又因为但凡是案子,总会有判决,具有示范性,应该观摩。我们虽然并不希望打官司,却也保不住什么时候会打他一打,正所谓“你不打官司,官司要打你”。看看别人怎么打,学点经验,没有坏处。
所以,打官司好看、可看、该看。如果是民告官,或者是官告官,就又多了点看头。如果是小官告大官,而且是本应该审案的法官告了政府要员,只怕就更值得一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