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还你的,格特露,一百倍地还你,他大口地喘着气,说。他的喉咙痛苦地抽搐,眼睛也迅速闪出泪光。
记住我的话!他突然坚决叫道,不到一年工夫我一定要拿整整一百个这种小玩意放到你手里。我不求你相信,只要你等着瞧。
她并不相信。她的怀疑叫她感到内疚。她找不到方便的话讲,只好说道:
我知道你肚子饿,马。你满脸饿相,来吃饭吧,什么时候来都可以。希金波坦先生不在我就叫个孩子去叫你。还有,马--
他等着,虽然他心里秘密知道她会说什么,她的思想过程他看得清清楚楚。
你不觉得是应该找个工作的时候了么?
你相信我会成功么?他问。
她摇摇头。
谁都对我没有信心,格特露,除了我自己之外。他的口气很激动,很反抗,我已经写出了很好的东西。而且很多,早晚会卖出去的。
你咋知道你的东西就好?
因为--他犹豫了。整个广袤无边的文学和文学史天地在他的头脑里悸动,它告诉他不可能跟她说清他为什么会有信心。因为在杂志上发表的东西百分之九十九都不如它们。
我希望你能听得进道理,她说话声音虽小,信念却不动摇。她相信自己对他那病的诊断。有道理的话我希望你听得进,她又说了一遍,明儿个来吃晚饭!
马丁帮助她上了车,便匆匆忙忙赶到邮局,那五块钱他用三块买了邮票;然后,在那天晚些时候去莫尔斯家的路上在邮局呆了很久,把一大堆厚重的长信封称了重量,贴上了全部的邮票,只剩下了三张两分的。
那天晚上对马丁很为重要,因为他晚饭后遇见了罗司·布里森登。布里森登是怎么偶然到那儿去的,是谁的朋友,是什么熟人带去的,他全不知道,也没有兴趣去向露丝打听。简单地说,布里森登给马丁的印象是贫血,没有头脑,而且马上就把他忘掉了。一个小时以后他又觉得布里森登是个粗野汉子。那多少是因为他一间房一间房地乱逛,瞪大了眼睛看着画,或是从桌上、书架上乱抓书籍杂志,然后把鼻子伸进去。尽管他在这屋里是个生人,最后却缩到一张巨大的莫里斯安乐椅上,让自己脱离人群一心一意读起一本他从自己口袋里抽出的小册子。他读得出神,手指头在头发里揉来操去。那个晚上马丁没有再留心他。只有一回注意到他踉几个年轻妇女开着玩笑,显然非常成功。
马丁离开时却偶然赶上了布里森登,他已经走了通向大街的便道的一半。
啊,是你呀?马丁说。
对方不客气地哼了一声,算是回答,却转身过来和他一起走。马丁没有再努力搭腔,两人一声不响走完了几段路。
神气十足的老笨蛋!
那一声叫喊又突然又刻薄,把马丁吓了一大跳。他忍俊不禁,更加不喜欢那人了。
你到这地方去gān什么?又走了一段路,那人突然向他抛出了这么一句话。
你呢?马丁反击。
上帝保佑,我不知道,回答是,至少这是我第一次粗心大意。每天有二十四小时,总得很过去的。跟我来喝点什么吧。
好的,马丁回答。
他随即感到为难了,怎么会答应得那么痛快。家里还有几小时的下锅之作等着他在睡觉前完成,躺上chuáng还要读一卷惠斯曼,更不要说斯宾塞自传了。他觉得那自传充满làng漫情节,不亚于任何惊险小说。他gān吗要和一个他并不喜欢的火舌làng费时间呢?他想。但叫他同意的并不是那人、饮料。或与饮料有关的一切,而是那明亮的灯光、镜子、一排排耀眼的玻璃杯,还有温暖快活的面孔和热烈的喧闹。是的,是人的声音,乐观的人,呼吸着成功的人,像男人一样花钱买饮料的人。他感到寂寞,他看中的是这一切。因此,他一听见邀请就同意了,像条连钩上的白布条也想咬的红鱼。自从在雪莉温泉和乔对饮之后马丁除了跟杂货店的葡萄牙老板喝过之外就再也没有在酒店喝过酒。脑力劳动不像体力劳动,疲倦了并不渴望喝酒。他不曾想过喝酒。可刚才他却想喝酒了,确切地说,是渴望着那传林连盏、豪饮浅酌的气氛。dòng窟酒吧就是这样一个地方,布里森登和他此刻就躺在dòng窟的大皮椅上喝着威士忌苏打。
两人闲谈着,谈了许多问题。两人轮换着叫酒,一会儿是布里森登,一会儿是马丁。马丁酒量大,对方的酒量却也叫他绝倒。而对方的谈吐更不时地叫他吃惊,停杯谛听。没有多久马丁就发现市里森登无所不知,是他所遇见的第二个有思想的人。他还意识到布里森登有着考德威尔教授所缺少的东西--火焰,炽亮闪光的dòng见力,蓬勃燃烧的无法抑制的天才。鲜活的语言从他口里伯伯奔流,他那薄薄的嘴唇像机器上的冲模,冲出的话又犀利又惊人。有时他又温柔地咂起嘴来,抚弄着日里刚清晰吐出的声音。她那薄薄的嘴唇发送出温柔的、天鹅绒般的声音,美在那微光融融、qiáng光煜煜的词句之上萦绕徘徊,那是震响着生命的神秘和奥妙的成熟的词句。他那薄薄的嘴唇却又像支号角,宇宙的撞击与骚乱在其间震响,词句像银子一样清脆,星空一样灿烂,概括了科学的终极理论却又有余不尽--那是诗人的语言,超脱的真理,捉摸不定,难以言传,却仍然为他的微妙的几乎难以理解的平常词句所委婉表达了出来。他以某种想像力的奇迹看到了经验主义最辽远的前沿以外,那是没有语言可以表达的,可是他靠了他辉煌的语言奇迹,赋予了熟知的词语以崭新的意义,从而把一般的灵魂难以领悟的意义送进了马丁的意识。
马丁忘却了他最初的讨厌印象。书本知识的jīng华在这地变作了现实。这儿就是个智慧的jīng灵,一个值得他崇拜的凡人。我在你脚下的泥污之中。马丁心里一再这样说。
你研究过生物学,马丁别有所指地大声说。
出乎他意料之外,布里森登摇了摇头。
可你讲的真理却是只有生物学才能充分证明的,马丁坚持,对方却茫然地瞪了他一眼。你的结论总得和你读过的书一致吧。
我很高兴听见这话,回答是,我这一点知识能让我找到了通向真理的捷径,真叫人安慰。至于我自己,我从来不在乎我自己对还是不对。因为对不对都全无价值。人类是永远不会知道终极真理的。
你是个斯宾塞的信徒!马丁得意地叫道。
我从少年以后就再也没有读过斯宾塞了,当初我也只读过他的《教育论》。
我希望也能像你一样漫不经心地吸取知识,马丁半小时以后插嘴道。他一直在仔细分析着布里森登的知识结构。你是个完全武断的人,因此非常神奇。你武断地提出的东西是科学靠演绎推理新近才确认的道理。你是跳进正确的结论的。你肯定是拼命找寻着捷径,靠某种超理智的程序,以光的速度摸索着真理的。
是的,约瑟夫神甫和达顿修土也准是为此烦恼过的,布里森登回答,啊不,他接下去,我算不上什么。只是命运的幸运的拨弄送我上了一个天主教神学院去接受了教育。你的知识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马丁回答时也打量着布里森登,从他那贵族味的瘦长的脸、下垂的双肩直到放在旁边椅子上的大衣、大衣口袋里鼓鼓囊囊塞满了的书。布里森登的脸和细长的双手都叫太阳晒黑了--太黑了,马丁想,黑得叫马丁纳闷。布里森登显然不是在户外gān活的人。那他为什么叫太阳晒得那么厉害?那晒黑的皮肤上有某种病态的东西,令人纳闷,马丁回头再研究他的面部时想。那脸瘦瘦的,颧骨隆起,面颊凹陷,配上一个马丁从没有见过的那类jīng致漂亮的鹰钩鼻,眼睛的大小毫不奇特。不大,也不小,一种难以描述的棕红色,其中燃烧着一种火焰,更准确地说是隐藏了一种双重的表情,矛盾得出奇。挑战的,不屈的,甚至极其粗野的,却又引人怜悯的表情。不知为什么,马丁已经怜悯起他来,不过他马上就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