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羲之评传_郭廉夫【完结】(42)

2019-03-10  作者|标签:郭廉夫

  有人认为,王献之学习张芝书法是在王羲之死后,看来情况不是这样,因为在王羲之还健在时,他就曾建议父亲将张芝变章草为今草的经验用于创制行草书。如果他没有仔细研究过张芝草书,怎能向父亲提出很有见地的建议呢!王献之与他父亲一样,学书不仅限于一门,也不是专攻一体,对名家之长兼收并蓄,在向传统、向别人学习的基础上,创造出自己独特的艺术风格。人们常说名师出高徒,名师教育学生不能以自己的作品为标准,而是要超过自己,创造出新的风格。

  做到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王轰之的教育在王献之身上达到了理想效果,项穆曾道:"书至子敬尚奇之门开矣。"①据《晋书·王献之传》记载:"工草隶,善丹青??尝书壁为方丈大字,羲之甚以为能,观者数百人。"关于书壁大字,虞龢《论书表》云:见北馆新泥垩壁白净,子敬取帚沾泥汁书方丈一字,观者如市??有一好事年少,故作jīng白纱裓,着诣子敬;子敬便取书之,正、草诸体悉备,两袖及褾略周。年少觉王左右有凌夺之色,掣裓而走。左右果逐之,及门外,斗争分裂,少年才得袖耳。关于王献之的学书经过,他在《论书表》中有这样的记述:臣年二十四,隐林下有飞鸟,左手持纸、右手持笔,惠臣五百七十九字。臣未经一周,形势仿佛。其文章不续,难以究识。后载周,以兵寇充斥,道路修阻,乞食扬州市上。一老母姓沈,名光姜,惠臣一餐,无以答其意,臣于匙面上作一"夜"字,令便市债,近观者三,远观者二,未经数日,遂获千金。

  很显然这是虚构的故事,是王献之编造出来的神话。孝武帝司马曜要求王献之用小楷写出他学书的经过和秘诀,当时王献之实在不愿从命,但也不敢违命,于是他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办法,把他编造的故事写出来,这样不但可以jiāo差,而且可以提高自己的声望和地位。此事迷惑了不少人,连唐代书法家虞世南也信以为真,他的《劝学篇》说:"羲之于山yīn写《huáng庭经》,感三台神降;其子献之于会稽山见一异人,披云而下,左手持纸,右手持笔,以遗献之。"①孙过庭却根本不相信王献之遇到神仙的事,告诫人们"以斯成学,孰愈而墙",以此求学书法,会碰壁的。

  王献之与他的父亲王羲之一样,不仅是一位杰出的书法家,而且是一位出色的画家,很小的时候就学习绘画,善画畜shòu一类的动物,据传曾有《渥① 马宗霍辑:《书林藻鉴》卷六,卷五九,文物出版社1984 年第1 版。① [宋]陈思:《书苑菁华》。

  洼马图》、《画符及神》各一卷留传后世。曾经有这么一件事,"桓温,赏使书扇,笔误落,因画作乌駮牸牛,甚妙。"②中国画的山水画泼墨、泼彩就是将墨、颜色随意倾倒在宣纸上,然后根据气势和形状进行皴染、勾画,表现出山峦、树石、沟壑、飞瀑,泼墨写意需要很高的技艺,否则一榻糊涂。王献之将笔误落染在扇子上的墨团画成一头妙趣横生的牛,可见他的绘画功力不同一般。绘画讲究"意在笔先","应物象形",在这里全颠倒了,成了"意在笔后"、"应形象物"了,这是一个特例罢了,一切艺术规律都是相对的,这就是艺术辩证法。

  三、婚姻与仕途

  子女到了一定的年龄,父母总要为他们的婚姻操心。古今一样。不过在婚姻是"父母之命"的古代,做父母尤感责任之重大。王献之的父亲王羲之自然也不例外,他曾有《与郗家论婚书》,书云:"??献之,字子敬,少有清誉,善隶书,咄咄bī人。仰与公宿旧通家,光yīn相接,承公贤女,淑质直亮,确懿纯美。敢欲使子敬为门闾之宾,故具书祖宗职讳,可否之言,进退惟命。"①经过订婚等一番过程,王献之在他二十二岁(365 年)与表姐郗道茂正式结婚。当时王羲之已经去世,郗道茂父亲郗昙也不在人间,在王献之母亲的主持之下,郗道茂过门到了王家。王献之与郗道茂从小在一起长大,可谓青梅竹马,婚姻算是美满的。王献之的这门亲事不像他的父亲带有政治色彩,是亲上亲。然而在封建社会里,上层人士的婚姻总与政治纠缠在一起的。公元371 年,王献之与郗道茂离异,诏尚简文帝女新安公主。新安公主又称余姚公主、新安愍公主,名司马道福。道茂、道福仅一字之差。新安公主很受父亲简文帝、母亲徐贵人(徐淑媛)的宠爱,后来将她许配给桓温的儿子桓济。作为驸马的桓济并不安分守己,他与其兄桓熙密谋杀害叔父桓冲(桓车骑)。桓冲"累迁车骑将军,都督七州诸军事"②。桓冲"生性俭素、而谦虚爱士,言不及私,以国计为重,与谢安有将相之和,对谢多有谦让,忠言嘉谋每尽心力,胸怀博大"①。桓济谋杀叔父未遂,yīn谋败露后,朝野议论纷纷,影响很大。桓温早有谋夺君位的野心。所以桓济谋杀叔父,实际上是反对朝廷反对皇帝之举。有鉴于此,桓济被流放长沙服刑苦役。这时简文帝决定将新安公主改嫁王献之,并拔擢王献之为中书令。王献之在《别郗氏妻》写道:虽奉对积年,可以为尽日之欢,常苦不尽触类之畅,方欲与姊极当年之足,以之偕老,岂谓乖别至此,诸怀屒塞实深,当复何由日夕见姊邪?俯仰悲咽,实无己无已,惟当绝气耳。

  王献之与郗氏离婚以后,心情极度内疚,离别自己的妻子永不得见面,俯仰悲咽在情理之中。王献之与妻离异成了简文帝的驸马,后人均抱谴责态② 《晋书·王献之传》。

  ① 《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

  ② 《世说新语·夙惠》。

  ① 《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王大令集》。

  度,"别妻一帖,俯仰悲咽,既笃伉俪,何不为宋大夫之却湖阳乎?"②意思是说王献之为何不像宋弘拒绝湖阳公主那样呢?后汉时期,帝姐湖阳公主婚后不久,丈夫亡故。帝劝其改嫁,公主云:"宋公(弘)威仪德器,群臣莫及。"帝曰:"方且图之",公主坐在屏风后,弘被帝引见,帝曰:"谚言贵易jiāo,富易妻,人情乎?"弘曰:"臣闻贫贱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帝对公主说"事不谐也"。由于宋弘态度坚决,不肯与原来的妻子离婚,公主改嫁于他的事,只好作罢。原来王、郗两家关系十分亲密,王献之的几位长兄见大舅郗愔十分恭敬有礼,"常蹑履问讯,甚修舅甥之礼。"王献之与郗氏离婚后,特别是郗愔之子郗超死后,情况大不一样,见郗愔"皆著高展,仪容轻慢。命坐,皆云'有事不暇坐',既去。"甚至"命席便迁延辞避",郗愔对此很气愤,感慨道:"使嘉宾(郗超)不死,鼠辈敢尔!"郗超有盛名而且获宠于桓温,桓温掌握实权,对于郗超的父亲谁也不敢怠慢,而今郗超已经过世,情况自然就不同了。①王献之与新安公主结婚后,双方感情并不深厚,故引出一段与侍妾的风流韵事。"复缠绵妾侍,发其讴吟。"王献之曾为侍妾桃叶作歌词两首,在江南广为流传。歌词是:

  桃叶复桃叶,渡江不用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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