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英会陪都(2)
翁文灏(1889-1971),字咏霓,浙江鄞县(今宁波)人。13岁乡试中秀才,后到上海读书,1908年赴欧洲留学,1912年获比利时鲁汶大学(Louvain)物理及地质学博士学位,同年回国任农商部地质研究所教师。1916年在北京与地质学家丁文江等人共同创建农商部地质调查所,任矿产股股长,1922年任该所代所长。1926-1937年任所长,期间曾兼任北京大学地质学系教授、清华大学地理系主任、清华大学代理校务(即校长)等职。至1940年选举中研院院长时,翁氏已创造了十几项其他学者难以企及的第一,如中国第一位地质学“海guī”博士(1912年),第一位代表中国出席国际地质学大会的代表(1922年),第一位系统、科学研究中国山脉的中国学者(1925年),第一位对中国地震事业作出过重大贡献的创始人,中国第一个油田(玉门)开发的组织者与领导者,第一个发起中美合作新生代研究室并参与主持周口店北京猿人遗址的科学考古发掘者等。1932年,翁文灏受蒋介石特邀到庐山牯岭讲学,蒋一见翁之相貌才学,钦慕不已,惊为旷世逸才、党国栋梁,先后任命翁为国防设计委员会秘书长、行政院秘书长等职。其后翁氏遇车祸重伤,蒋介石下令不惜任何代价予以抢救,使其得以死中重生。自此,翁氏以感恩戴德的心情追随蒋介石,为党国效劳。就在此次选举新院长之时,翁文灏已成为中国科学家在国际知名度最高的学者之一,同时身任国民政府经济部部长之要职(1948年6月,曾出任国民政府行政院长,后被中共列为国民党首要战犯之一)。
任鸿隽与陈衡哲王世杰(1891-1981),字雪艇,湖北崇阳人。曾留学英国和法国,先后获伦敦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巴黎大学法学博土学位。1921年回国,历任北京大学教授、国民党政府法制局局长兼海牙国际仲裁所裁判官、武汉大学校长、国民政府教育部长等职。权倾学界,声震天下儒林(后任外jiāo部长、总统府秘书长、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长等职)。
任鸿隽(1886-1961),字叔永,原籍浙江归安(今吴兴),其祖父为了躲避太平军战乱由浙入川,任鸿隽生于四川垫江。少年时代的任鸿隽勤奋好学,颇受教书老先生赏识,每次考试总是排名第一。1904年最后一次科举考试,以第三名资格成为末代秀才。随后,任鸿隽进入重庆府中学堂速成师范班就读,第二年毕业后带着120元积蓄,与两位同学顺江而下,赴上海求学。
在上海,任鸿隽进入成立不久的中国公学。这是在国际社会反华、rǔ华势力大行其道之时,由一批被迫回国的留日学生创办的一所学校,其中大多数是革命党人。任入校后立刻剪发易服以示革命,并与该校学生胡适、朱经农以及后来在李庄时期的同济大学校长周钧时等同学建立了深厚友谊。再后来,任氏东渡日本,加入孙中山创立的以造反闹革命为志业的同盟会,并出任四川分会书记、会长。留日期间,任鸿隽除了旁听同盟会元老章太炎的国学讲座,还考入东京高等工业学校专攻应用化学。选择这个专业,据他自己说是为了革命与造反。他看到许多革命党人为推翻清朝政府,经常以暗杀的方式进行恐怖活动--当时恐怖活动还算一种比较时髦和光荣的志业。暗杀就是暗杀,不是坐而论道,仅仅是在嘴上和纸面上玩弄“投枪”和“匕首”的把戏,这一志业需要拿出真正的胆魄、勇气和智慧,以及看得见、摸得着、能放出响声的炸弹。于是,许多留日学生与革命志士怀揣伟大的梦想,躲在某个角落,悄悄鼓捣起烈性炸药与炸弹来。由于制造者并不懂化学原理,不仅事倍功半,还经常祸及自身。在目睹了好友喻培伦、huáng复生因制造炸弹而受伤的惨状后,任鸿隽做出了专攻化学的抉择,以便用专业知识制造新型炸弹,把大清王朝炸个底朝天。后来由于革命形势陷入低cháo,任氏的一系列宏伟构想宣告流产。
因在日本与孙中山相识并结成反清同盟,辛亥革命后,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回国后的任鸿隽被任命为总统府秘书处秘书。期间为孙中山起草了《告前方将士书》、《祭明孝陵》等著名公文。同年4月,随着南北议和结束,孙中山让位给袁世凯,任鸿隽不愿为袁氏政府服务,遂与同事杨杏佛等人要求赴欧美留学。经过一番周折,终于作为第一批“稽勋生”获得批准。这年初冬,任鸿隽与杨杏佛等11人在上海码头登上“蒙古号”轮船,驶向大洋彼岸,于1912年12月1日到达美国纽约。随后,任鸿隽与杨杏佛同入康乃尔大学文理学院学习,后转哥伦比亚大学继续攻读。1914年,任鸿隽发起成立中国科学社,自任董事长,编印《科学》杂志。1918年,任氏获硕士学位归国,抗战前历任北洋政府教育部教育司司长、北京大学教授、东南大学副校长、四川大学校长等职。
蔡元培去世时,任鸿隽正担任中央研究院总gān事兼化学所所长、中国科学社董事长,另外还有一个国民政府参政会参政员的头衔。除了拥有化学所同仁的支持,此时的中国科学社具有一定的实力和影响,理事会成员有赵元任、秉志、竺可桢、周仁、孙洪芬、胡步曾、李四光、吴正之、翁文灏、姜立夫等学术界名流大腕,也被视作支持任氏争夺院长一职的潜在力量。
群英会陪都(3)
此次任鸿隽参加竞选,还有一个外在的优越条件,这便是他的夫人陈衡哲,即著名的女海guī、传诵一时的文学家兼诗人“莎菲女士”。
陈衡哲出身湖南衡山名门望族,清华学校毕业后留学美国,是中国最早官费留美的女生之一。1917年,正在美国瓦萨女子学院(VassarCollege)读书的陈衡哲,应时在哥伦比亚大学就读的胡适之约,以生动平实幽默的笔调,创作了描写美国大学生日常生活的白话小说《一日》,刊载于《留美学生季报》第一期。这被视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白话小说,比鲁迅《狂人日记》的问世还早了一年。紧接着,她以莎菲女士的笔名,用白话文创作发表了《老夫妻》、《巫峡里的一个女子》、《孟哥哥》、《小雨点》等文学作品,陈衡哲随之声名鹊起,成为新文学运动中第一位著名女作家。而这个时期的胡适,正陷于新旧文学之争的痛苦与尴尬境地,一批留学生朋友如梅光迪、任叔永、杨杏佛、朱经农等,多对胡适竭力提倡的白话文与白话诗等新文学,不予支持,甚至反对和嘲笑,只有陈衡哲以超越同侪的远见卓识,旗帜鲜明地以实际行动公开支持胡适这一先锋行动。为此,胡适对这位颇有识见与勇气的才女深为敬佩并感念不忘,胡、陈二人也埋下了相恋的种子。10年之后,胡适在给陈衡哲《小雨点》作序时,曾深情地回忆说莎菲是他倡导文学革命的“一个最早的同志”,“当别人还在讨论文学革命时,莎菲已经行动了”云云。令局外人惋惜的是,随着1917年胡适归国,并娶家乡小脚女人江冬秀为妻,远在美国号称终生奉行独身主义的陈衡哲,在左右摇摆、反复权衡之后,最终于1919年与二次赴美、万里求婚的任鸿隽定情于花前月下,并于1920年中秋正式成婚。胡适闻之,特作《我们三个朋友》一诗相赠,并赠贺联一副:“无后为大,著书最佳。”自此,胡适与陈衡哲的恋情,在微明的曙色中转进了一条浓雾迷漫的幽径,世人看到的只是两个朦胧的剪影以及身后一串串情感纠结的模糊印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