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位报人如我这般机缘巧合了解了他的故事后,把他的行伍生涯撰成数万字的长文。那人也算是老兵的好友,因为事前未打招呼,老兵获悉后,找到那人,在文章发表前悬崖勒马,连人带笔记本把人家扔进了河里。
那人在河里扑腾着喊:妈的,绝jiāo!妈的,为什么!……
老兵不睬他,盘腿坐在水边抽烟。没什么可解释的,不过是一个执拗的老兵,不肯用他兄弟们的血给自己贴金。
我写这篇文章并未征得老兵的同意,我也做好了被他扔下河的准备。
无他,在这个不懂得反思的时代,有些故事应该被后人知晓。
不奢望铭记,知晓即可。
有庙堂正史,亦应有民间修史,何为史?末学浅见,五个字:真实的故事。
是对是错,是正是反,百年后世人自有分晓,但无论如何,请别让它湮没,那些鲜活和真实的细节,有权利被人知晓。
不论是这个国度还是这个民族,都不应遗忘:那些人曾经历过那些事,然后那样地活。
写就写了。
我等着老兵来把我扔下河。
老兵归隐滇西北后,一直以卖烧烤为生。最初的烧烤店不过是个摊位,他那时招募了一名服务员,就是后来的老板娘拉措。
有时候,女人就是这么神奇,不论你曾经沧海还是曾惊涛骇làng,她都会成为你前段人生的句号,后段人生的冒号。
关于这段公案,老兵和拉措各执一词,老兵信誓旦旦地说最初是走婚:当年拉措居心叵测,邀请他这个老板去泸沽湖玩,晚上偷偷爬进他的房间把他给办了……他力气没人家大,不得不就范。
拉措挑着丹凤眼推他,咬着后槽牙说:你再说一遍!你再说一遍!你再说一遍!
说一句推一下,她力气果然大,老兵被推得像个不倒翁一样。
拉措说:大冰你别听他瞎说,明明是他追的我,这家伙当年追我追得那叫一个凶哟,从古城追到泸沽湖,一点儿都不怕羞,哎呀,我都不好意思说……后来把我给追烦了,就嫁给他了。
老兵借酒遮面,闷着头嘿嘿笑,半截儿耳朵红通通的。
拉措告诉我说,摩梭人的传统风俗浓郁,敬老、重礼,老兵陪拉措回泸沽湖过年时深受刺激。
村寨里的规矩是,大年初一要磕头,家族的长辈一字横开,坐成一排,小辈排着队,挨个儿磕过。和汉民族一样,头不会白磕,长辈是要当场给压岁钱的,钱不多,十块二十块的是个心意,重要的是荫庇的福气,长辈给得高高兴兴,晚辈收得欢天喜地。
老兵是新女婿,照例磕头,一圈头磕完,他快哭出来了。
长辈们给他的压岁钱是其他人的三倍,他不敢接,人家就硬塞,好几个大婶子一脸慈祥地拍着他的手,用泸沽湖普通话说:啊呦,应该的应该的喂,不要客气的喂……你那么老。
光从面相上看,老兵和婶子们真心像同龄人。
老兵来不及细细品味悲愤,酒席开始了。大杯的咣当酒盛在碗里,gān完一碗还有一碗,他是远客,敬他酒的人很多,浓情厚意都在酒里,不gān不行,他还没来得及伸筷子,就已经被几个大婶子给灌趴下了,他挣扎着往外爬,被人家揪着衣服领子拖回来,捏着鼻子灌。
一顿酒下来,老兵醉了两天。
咣当酒是泸沽湖的土酿,当地古谚曰:三碗一咣当——咣当一声醉倒在地上的意思。
拉措嫁给老兵后生了个大胖儿子,取名小扎西,彼时老兵已是50岁上下的人了。孩子满月酒时,我去送红包,看见老兵正用筷子头点着咣当酒喂扎西,拉措幸福地坐在一旁,美滋滋的。
我真惊着了,白酒啊,亲爹亲妈啊。
小扎西长到三岁时,已经是五一街上的一霸,整天撵猫撵狗,还调戏妇女。
他是汉人和摩梭人混血,漂亮得要命,特别招女游客喜欢,人家赞叹:哇,好可爱的小孩儿啊。他立马冲人家招手,奶声奶气地说:漂亮姐姐……过来。
姐姐刚一蹲下,他立马凑上去亲人家,不亲腮帮子,专亲嘴唇,被亲的姑娘不仅不恼怒,还搂住他蹭脸,夸他乖,对他各种疼爱。
运气好的时候,他一天能亲十来个如花似玉的软妹子,我在一旁替他数着,恨得牙根痒痒。
我说:我也蛮乖的……
人家理都不理我。
小扎西乖吗?扯淡啊,我就没见过这么皮的孩子。
他遗传了老爹的基因,爱玩枪,动不动就端着玩具水枪往大冰的小屋里滋,还扔手榴弹,他的手榴弹是蘸水的泥巴块,吧唧一声糊在人身上,气得人半死。
他经常冲菜刀扔,菜刀那时在小屋当义工,他被小扎西磨没了脾气,只要一见这小子露头,立马举手投降,投降也不管用,人家照扔不误。
熊孩子爱捏软柿子,却不敢招惹我,他怕我。
有一回,他冲我扔了枚手榴弹,我二话不说冲出去把他的裤子给扒了,然后找了截塑料绳子把他的小jījī扎了起来,他光着屁股哇哇大喊着逃回了家。
不一会儿,老兵拖着小扎西黑着脸出来了。
老兵冲我吼:你个小不死的,怎么打了个死扣!
我和老兵手忙脚乱地解绳子,半天才解开。小扎西的小jījī被摆弄了半天,居然支棱了起来,硬邦邦的,像颗大花生。
老兵伸手弹了弹,然后骄傲地看了我一眼。
亲娘啊,三岁就能这样?
我震惊了,由衷地敬仰老兵的遗传基因。
我也伸手去弹,结果弹出来半掌热乎乎的童子尿。
小扎西后来养成了一个习惯,只要一看见我,立马提着裤子逃窜,从三岁躲到六岁。
我说:扎西你gān吗去?
他慌慌张张地跑出一个安全距离,然后比着手指冲我开枪:biu biu biu……
(五)
虽然与老兵jiāo好,但我一度认为他开的是黑店。
老兵火塘的酒价和菜品定价着实不低,高于丽江古城其他的食肆。说来也奇怪,却日日爆满,来消费的人一边嫌贵一边排队,老兵的银子挣得像从地上捡的一样。我曾闲来无事毛估了一下他的年收入,被得出的数字吓了一跳,富豪算不上,小财主却是一定的了。
老兵财不露白,挣了钱不花。
穿衣服他也不讲究,迷彩裤一穿就是一整年,被炭火烧出不少小dòng,隐约透出底裤,红的,三角的。
他冬天一件山寨迷彩服,夏天一件迷彩T恤,领口早就被搓洗得变了形,肩头和胸口被水洗得发白,面料太低劣,上面起了一层球球,胳膊一抬,噼里啪啦生静电。农民工穿成什么样他就穿什么样,打眼一瞅,真真像刚扛完水泥钢筋空心砖,刚从工地里跑出来的。唯一的区别是他一年四季内扎腰,军用皮带杀得紧,裤脚也全被塞在靴子筒里。
我实在是看不下了,送他一件牛津纺的天蓝色手工衬衫,他也穿,套在破迷彩T恤外面穿,硌硬得我三天懒得搭理他。
老兵也不买车,整天骑一辆破电动车。此车历史悠久,绝对是电动车里的祖宗级别,他安了两个装菜的车筐,有时候采购的东西多,背上再背上一个塑料背篓。正面看背面看,活脱脱一个赶集卖jī蛋的农民大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