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电影院、挑对象、自行车接新娘
七十年代的恋爱与结婚--泡电影院、挑对象、自行车接新娘
在七十年代,谈恋爱似乎是见不得人的事情,即使有情有意也得躲躲闪闪,好似搞地下活动一般。那时候常见女孩子坐在男友的自行车后座上,一见前面有人,赶紧下车,红着脸低着头羞答答地穿过旁人的视线。
看一场电影属于比较时髦的谈恋爱方式,小青年谈恋爱往往托人提早买好两张电影票,带上话梅之类的零食,若是夏天就买两根冰棍,边吃边看,蛮有生活情调的。电影散场后,手拉手去吃一碗阳chūn面或小馄饨夜宵,既经济又实惠。泡电影院日子久了,恋爱也自然而然谈成了。
那时,城里女孩插队下乡后与农村的小伙子结为伴侣,类似的婚事在当时常常登载在报纸上,作为一种革命风气加以提倡。那样的城市女孩子被人视为新时代女性的楷模。
城里男孩娶个农村的“小芳”则更为常见。李chūn波的《小芳》唱出了那个年代不知多少悲欢离合的爱情故事。
现在,我们只能在影视作品里去重温那个年代的爱情镜头了:女孩一身格子衣,大辫子,在心爱的人面前将又粗又长的辫子拉到胸前,低头抚弄着,面若桃花,双唇紧抿,双脚不自然地搓着地面。
那时候,姑娘们找对象喜欢选择的职业是“四个轮子一把刀,革命红旗两边飘”。所谓“四个轮子”指驾驶员,“一把刀”指炊事员,“革命红旗两边飘”则是指革命军人。这些职业在当时是最吃香,也最为姑娘们所垂青的了。
除了职业以外,姑娘们对其他方面的要求也很高。正如当时的一首《择婿歌》所说的那样:“一表人才,二老归天,三转一响,四十平方,五十工资,六亲不认,七尺男儿,八面玲珑,九(酒)烟不沾,十分听话。”“三转一响”是指结婚时必须有自行车、缝纫机、手表、收音机,这些现在看来微不足道的东西,当时可算是高档商品了。“四十平方”是指住房面积。这首“择婿歌”的标准不可谓不高,条件不可谓不苛刻。
一些地方时兴用自行车接新娘,而且还要“永久”牌的。出嫁那天,女孩子很少涂脂抹粉,往往是素面朝天,穿的倒有些讲究,一件碎花对襟衬衫或者织锦嵌满紫金线的小花袄。新郎也理了个利落清慡的发型,用清水抹了,鬈曲晃眼。自行车一路颠簸着,身后是pào竹声声,烟尘呛得新人面目都有些发cháo。新娘十指紧紧扣住车后座,指尖发颤,想伸手抱拥新郎后腰又有些羞赧,就这么勾着脖子僵硬地坐着。车轮偶尔与地面冲撞一下,她便趁势靠了上去,眼眶含满了泪水,幸福得满溢。
这一撞,似个温暖的抚慰,短暂的倚靠中,这对小新人给了彼此一个承诺。他们就这样一路晃啊晃,在各自的憧憬里,驶向了不知名的前方。
七十年代“偷情”般的阅读记忆--手抄本
在七十年代“文革”结束前,手抄本是当时流传甚广的“民间文学”。大凡四五十岁的人都知道,在“文革”时期,除了鲁迅作品、《金光大道》等极少数书籍外,其他的文学书籍都被当成大毒草给扫除了。文化成了一片沙漠,文化的荒芜,造成了人们jīng神生活的贫乏,这就给手抄本的流行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舞台。这些大多以侦破和反特故事为主,连作者姓名都不清楚的手抄本,很快便占领了文化的阵地。一些先在城市流传,后又传入农村的手抄本,成了城乡青年争相阅读和传抄的对象。虽然,这些手抄本不能被公开,有的人还因为手抄本判了刑,坐了牢,但还是没有阻挡着人们冒着危险去传抄,他们像争抢着红蓝气球的孩子,把过多的激情提炼并释放出来,去开垦属于自己的那片jīng神“麦田”。
“文革”时期形形色色的手抄本有100多种,流传最广的有《第二次握手》《绿色的尸体》《梅花党》《一只绣花鞋》《余飞三下南京》(即《叶飞三下南京》)等。“文革”手抄本流传最甚的时候是1974年、1975年,即使是在不甚发达的农村,也有“文革”手抄本传来,当时这些手抄本还属于禁书,若被上级发现或者是被别人揭发,受批评挨处分恐怕是免不了的,严重的还可能被批斗。
诗人北岛的《波动》写于1974年,也曾以手抄本形式传阅。比较起来,《波动》的形式要“成熟”得多,也表现了更多的艺术探索的成分。它由多层的第一人称叙述构成多层的独白。
在“文革”手抄本中,大部分还是健康或比较健康的,但也有一些哗众取宠及不健康的读物。这种不健康的手抄本,流传最广的是《曼娜回忆录》又名《少女之心》等。这些描写性生理、性行为、性体验的手抄本,在谈性色变,没有正确的性教育的年代,是很能俘获青年人的心的(现在看起来,这些手抄本的内容也是huáng色的东西)。
“文革”手抄本作为那个年代的特有产物,是人们在动乱年代对jīng神生活的一种渴求,也是最易让人们接受的一种传播方式,成为人们茶余饭后消遣和娱乐的谈资。众所周知,在那动乱的年代,除了八个样板戏之外,并没有多少书籍、电影供人们娱乐,手抄本自然也就受到人们的青睐被广泛传抄了。如今,这些手抄本经过二十多年的沉淀,能够保存下来并被正式出版,实属不易。正因如此,对于那些曾读过或抄过这些东西的过来人来说,无疑是打开了记忆的闸门,再去重温一番当时的惊喜和激动。而那些苍白躁动的青chūn,那些在黑暗中阅读所获得的抚慰,却只能留在我们的记忆中了。
七十年代大快朵颐的记忆--冰棍
对于冰棍的记忆,成长在七十年代的儿童们最有感触。没有华丽的包装,也没有太多的品种,除了冰就是棍,但它对当时的每个儿童来说,都是一种致命的诱惑。
小心翼翼地掀开包装纸,如掀开新娘的头巾,用舌头轻轻地舔它,如吻初恋情人的额头,表情是专注而神圣的,如某种神秘的宗教仪式。待冰棍的头部渐渐融化,被舔得像个火箭头,便用嘴含住它,忘情地吮吸,快感遍及全身,人都禁不住颤抖。这种情况下,身边往往会有一两个甚至一大群直流口水的观望者,他可能是与你正一起玩弹珠的小伙伴,也可能是邻家路过的小男孩。若你愿意,他可能会在你的监视下轻轻地尝上一口,若他只是轻轻地舔一下,你会在适当的时候让他再次享受一下,若他不由自主地咬了一口,哪怕只是一小口,你都会就此剥夺他与你共享快乐的权力,若他咬了一大口,呵,你俩玩弹珠可能就会因此而中断。
七十年代的冰棍是夏日里一道独特的风景。过去卖冰棍儿的不像现在冷饮店一溜几个大冰柜,玻璃盖,买什么品种一目了然,“冷饮批发”的大字横幅往上一挂,也甭吆喝。过去卖冰棍的多是用木箱子式的小车,长高不过三尺,外边白油漆一刷,透着清亮gān净。木箱子不隔热,里边得用厚棉被捂着,要什么冰棍儿,掀开被子现找。冰棍儿车底下安四个小轱辘,推起小车一边走一边卖一边吆喝,吆喝挺简单,就是什么“奶油冰棍儿--红果冰棍儿--三分五分--”拉长点声,还有的喊“冰棍儿败火--”遇上淘气的小孩,接上一句“拉稀别找我”,算是逗个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