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程的"天理论"是有系统、有层次的.概括地说,他们的"天理论"具有如下几个层次:
第一,理是超时空的,完满的jīng神实体.二程说:"天理云者,这个道理,更有甚穷已?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人得之,故大行不加,穷居不损,这上头来,更怎生说得存亡加减?这元无稍欠,万理具备."(《遗书》)说明理是不以人为转移的永恒存在,它无比完满,"元无稍欠",没有存亡加减,也不受时间上今与古的限制,更不因社会治乱和人的意志而改变.这种超越时空、永恒存在、无比完满的"理",只能判断其为客观jīng神.《易传》说:"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二程谓:"一物之中,其可见之形即所谓器;其不可见之理,即所谓道也."(《文集》15)认为形上形下的区别在于有形与无形.又说:"气是形而下者,道是形而上者."(《遗书》卷15)气虽然无形,它具有物质特性,因而是形而下者."从二程把气和道截然区分来看,说明他们的"理"或"道"是完全脱离物质形态的jīng神实体.
第二,理是世界万物的总根源.二程把具有jīng神属性的"理"视为宇宙万物之根本和总根源.他们说:"理者实也,本也."(同上书卷11)所以谓万物一体者,皆有此理,只能从那里来."(《遗书》卷2上)又说:"理则天下只有一个,故推之而四海皆准."(同上卷18)他们断言,万物都是从理中派生和推衍出来的,所以是宇宙万物的总根源.
在理与气的关系上,二程坚决反对张载的气本论思想,指责张载"立清虚一大为万物之源,恐未安."(同上书卷2上)所谓"清虚一大,是指"气".二程认为,把气作为宇宙万物的本源是不妥的.他们说:"有是理,后生是气."(《语录》
卷1)"有理则有气,有气则有数."(《经说》卷1)这就是说,理是气之本,气是理之用,理气之间,以理为本.在二程看来,万物的"气化",仅仅是该事物的表面现象,在这表面现象的背后,还存在着一个更根本的"理",即事物之所以然的东西在起着支配的作用."如火之所以热,水之所以寒,至守君臣父子之间,皆有是理也."(《遗书》卷19)"实有是理,放实有是物;实有是物,故实有是用;实有是理,故实有是心;实有是心,故实存是事."(《程氏经说》卷8)在二程看来,如果只着眼于事物的表面现象,如天高、地深、火热、水寒等现象,那就不能把握事物之根本,不能从"形而下"上升到"形而上".所以二程才说:"一yīn一阳之谓道,道非yīn阳也,所以一yīn一阳,道也."(《遗书》卷3)又说:"离了yīn阳更无道,所以yīn阳者道也.yīn阳,气也.气是形而下者,道是形而上者."(同上卷15)这就qiáng调了"道"是yīn阳二气之所以然,是脱离具体物质形态的jīng神本体.
他们的图式是:理——气——万物.
第三,理是自然和社会的最高法则.二程的"理"或"道"包含着规律或法则的意义.他们说:"天下之物,皆可以理照.有物必有则,一物统有一理."(同上卷18)"万物皆有理,顺之则易,逆之则难,多循其理,何劳于己力!"(同上卷11)这是说,由于"当然之则"的理,"顺之则易,逆之则难".对事物之中的这种客观法则,人们必须遵循.这个观点无疑是二程唯心主义体系中同辩证法相符合的合理成分.此外,二程还比较全面地揭示了事物的对立统一关系,提出了"万物莫不有对"和"理必有待"的合理命题.程颐说:"万物莫不有对,一yīn一阳,一善一恶,阳长则yīn消,善增则恶减."(同上)"道无对,有阳则有yīn,有善则有恶,有是则有非,无一亦无三."(同上)认为天地万物都处于相互对立、彼消此长的关系之中.程颐还说:"理必有对待,生生之本也.有上则有下,有此则有彼,有质则有文,一不独立,二则为文.非知道者,熟能识之?"(《程氏易传》
卷2)"有对"、"有待"是二程表示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对立关系的范畴.他们认为,事物之间的对立关系,是一种普遍的法则,由于对立事物的相互作用,才推动了事物的变易和发展.断言"对待"是"生生之本"肯定了事物的"jiāo易",肯定一切事物都是变易的.程颐说:"随时jiāo易,乃常道也."(《程氏易传》)"天理生生,相续不息."(《粹言》卷2)事物之所以不断地新陈代谢、生生不息,乃自然之常道.这些思想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法则,是合理的思想.
然而,二程所讲的发展变化,是指循环式的运动,而不是螺旋式的上升.如程颐说:
"天下之理未有不动而恒者也.动则终而复始,所以恒而不穷."(《程氏易传》
卷3)"动则终而复始"的说法,反映了二程发展观上的循环论思想.所以他们虽然讲变化、发展,最终仍归于形而上学.特别是表现于伦理观上,他们坚持说:"父子君臣,天下之定理,无所逃于天地之间."(《遗书》卷5)封建的等级秩序和伦理关系定位不易,永远不变.
第四,"理"是封建伦理道德之总称.周敦颐的"礼,理也"一说,被二程进一步发展了,他们把封建道德原则和封建的等级制度概称为"天理",也就是说,把封建制度及其作为这种制度的人的行为规范,提升到宇宙本体的"理"的高度,认为如果谁违反了它,也就违背了"天理".他们说:"理即是礼也."(同上卷3)封建等级制度,君臣、父子、夫妇之别,就是理.二程说:"天地之间,无所适而非道也,即父子而父子所在亲,即君臣而君臣所在严(一作敬),以至为夫妇,为长幼,为朋友,无所为而非道."(同上卷4)"上下之分,尊卑之义,理之为也,礼之本也."(《程氏易传》)君臣、父子、长幼、夫妇等上下、尊卑关系,只用一个"理"字概括.在这些关系中,人们只能各安其位,各尽其事,一切视、听、言、动都只能按照封建的伦理道德行事,这才合于"理"的要求.
上述思想,具有十分明显的政治意义,它为高度集中的集权政治提供了可靠的理论依据,并且成为整个后期封建社会统治者的政治思想基础,在很长的一个历史时期起到了维护封建制度的消极作用.
综所述,二程的"理"的诸多内容,涉及到自然、社会、伦理等多个方面,其中也包含了一些合理成分.但从根本上看,他们混淆了自然与社会的界限,从而把自然道德化,把封建伦理绝对化、永恒化,都是为巩固封建专制主义服务.再则,他们把宇宙的本体归之于脱离具体事物的"理"或"天理",并赋予其永恒存在和无比圆满,并主宰、派生万物的属性,一般说来,二程的世界观属于客观唯心论.
再具体分析,还可发现程颐思想纯属客观唯心论,其特点是他"理"、"性"、"命"三者结合起来,认为理就是"天","天者理也".程灏则把天理归之于"心",认为"只心便是理"(《遗书》卷2上),"一人之心即天地之心;一物之理即万物之理."(同上)故而显示了主观唯心论的特点.这种情况说明了主观唯心论同客观唯心论之间,并不存在一条不可逾越的界线,二者是互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