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格物致知"的认识论和修养论
"格物致知"论是二程的认识论和道德伦.道学家的道德修养论同他们的认识论是联系在一起的.因为他们认为认识的目的在于明理,明理的目的在于切实地进行道德修养.
"格物致知"一词,源于《礼记·大学》.二程说:"《大学》,孔氏之遗书,而初学入德之门也"(《经说》卷5).《大学》的第一章说:"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程颐说:"人之学,莫大于知本末终始.致知格物,则所谓本也,始也;治天下国家,所谓末也,终也.治天下国家必本诸身,其身不正,而能治天下者,无之."(《粹言》卷1)这就是说,格物致知是根本,是基础,治国平天下是在此基础上的发展,也是最终的目的.
什么是"格物致知"?二程说:"格犹穷也,物犹理也,若日穷其理云尔.穷理然后足以致知,不穷则不能致也."(同上)又说:"格至也,言穷尽物理也."(《遗书》卷18)据此,二程把"格物"直接了当地解释为"穷理".如何格物穷理?他们认为,"知"是人们心中本来所固有的,只要于心上反省内求,即可认识一切真理.程颢说:"只心便是天,尽之便知性,知性便知天.当处认取,不可外求."(同上卷2上)又说:"穷理尽性至命,只是一事.才穷理,便尽性,才尽性,便至命"(同上卷18),所以只能向内用功,不需向外探求.因为天人是一体的,心、性、命、天紧密相联,天理本来就存在于心中,故不须外求.二程更明白地说:
"致知在格物,非由外烁我也,我固有之也."又说:"知者吾之所固有."(同上卷25)他们释"物"为"理",认为心外之理和心中之理一致.因此,"格物致知"的方法只是向内探求,只要使心中之理发扬光大,就可以穷尽天地之理了.
那么,为什么还须格物?在二程看来,心中固有之知是潜在的,要这种潜在的固有之知显现出来,并使之发扬光大,就要经过"格物"的工夫.二程说:"知者,吾之所固有,然不致则不能得之,而致之必有道,故曰:‘致知在格物’."(同上)怎样去格物呢?二程说:"穷理亦多方,或读书讲明义理,或论古今人物,别其是非;或应事接物而处其当,皆穷理也."(同上)这就是说,穷理的方法包括读书明理,评论古今人物的是非,对人接物处理得当等方面,这里一点也没涉及到改造自然的实践,这说明他们在认识论上,也基本上是唯心论者.程颐倒是说过,穷理需要二件一件地进行研究,积累多了,就会脱然贯通.他说:"须是今日格一件,明日格一件,积习既多,然后脱然有贯通处."(同上卷18)这说明,他在认识过程论上,就有从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这一思想,然而,他的这种贯通并不是归纳,也不是科学的抽象,而是直觉思维中的脱然觉悟,同佛教禅宗的"顿悟"是一致的.
不过,二程的认识论也不全是唯心主义的先验论,其中还包含了一些合理因素,这主要表现于他们对"闻见之知"的承认.二程把认识分为"闻见之知"和"德性之知"两个层次.什么是"闻见之知"?二程说:"闻见之知非德性之知,物jiāo物则知之,非内也,今之所谓博物多能者是也.德性之知,不假闻见."(同上卷25)这就是说,闻见之知是人的感官与外界事物相接触(物jiāo物)而得到的知识,程颐说:"闻见博而智皆明"、"多识前言往行,识之多,则理明."(同上卷18)qiáng调要多去掌握"闻见之知,还qiáng调多去学习前人的经验,认为只有这样,才可使人从迷到语、从愚到智.在qiáng调学习的同时,二程也重视"思",他们说:"学而善思,然后可以适道;思而有所得,则可与立."(同上卷25)这些都是二程认识论中的合理因素.然而,从"德性之知,不假闻见"的观点来看,他们在认识论上终于没有离开先验主义的窠臼.
二程的格物致知论,同他们的道德修养论虽然不可分开,但其认识论并不是其修养论的全部,如说:"涵养须用敬,进学则在致知."(同上卷18)有人问二程:
"进修之术何先?"程颐答曰:"莫先于正心、诚意.诚意在致知,致知在格物."(同上)申此可见,格物致知在他们那里虽然是涵养的基本功,但二者仍有区别.
格物致知固然是把握"天理"的基本途径,但还必须从"主敬"入手,要从正心、诚意、修身做起.故二程说:"学者不必远求,近取诸身,只明人理,敬而已矣."(同上卷2)从根本上讲,是要通过内心的反省来体验天理的存在.更重要的,是必须做到"存天理,灭人欲",才能回复到人的"至善"的本性.二程说:"性即理也."因为在二程看来,人生来就禀受了"天理之性",同时也禀受了"气质之性",他们所禀受的"气"有清、池之分,因而其性有善、恶之分,恶的方面表现为"人欲",善的方面表现为"天理",只要通过认真修养,做到"存理去欲",就可以变为至善的圣人.然而,对普通人来说,所谓"存理去欲",就是要求他们按照封建的纲常伦理、道德准[注]协事,这就是"存天理";去掉一切不符合于这一要求的"私欲",这就是"灭人欲",只有"存理去欲"才能当好封建专制主义的顺民.
上述理论,无疑是二程思想中的糟粕.
四、一代儒宗绍孔孟 影响后世七百年
宋明理学是中国思想发展史中的一个重要阶段,是中国学术思想史中的一种不同于以往的特殊形态.它是宋、元、明、清时期占居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也是儒学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环节.宋明理学的产生,经过了一个比较长期的酝酿、准备过程.从唐代的韩愈、李翱起、经过宋初的胡援、孙复、石介等理学先驱者之准备工作,至北宋开始形成体系.周敦颐、邵雍、司马光、张载等人都是理学的创建者,但真正形成体系,使理学具有初步完整形态的人,则是程颢、程颐兄弟.
二程对宋明理学的开创之功表现于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他们最后确立了自韩愈开始所标榜的"道统"说,使儒家的学说在古老的中国重新树立了自己的权威.文彦博在为程颢所写的《墓志铭》中说:
孟轲死,圣人之学不传.道不行,世无善治;学不传,千载无真儒.……先生于千四百年之后,得不传之学于遗经,……使圣人之道涣然复明于世."(《宋史·程颢传》)
二程终生jīng思神虑,阐发儒经之义理,又吸取佛、道学说中的一些思想成果,及其思维方法于理学之中,用以丰富和发展了儒家学说,并使之更具有理论思维的色彩,从而大大增qiáng了儒学对读书人的吸引力.一种学说之所以能长期独尊于百家之上,不仅仅是靠统治者的青睐与qiáng力推行,如果它本身不具备征服人们思想的jīng神力量,没有自己的生命力和生存价值,肯定不可能长期延续下去.
二程的理学之所以能够成立和被其后学加以继承发扬,除了他们本身具有独到的思维能力、具有开创学派的聪明睿智之外,还在于他们善于继承和总结前代与同代儒学大师的成果在这方面,张载、周敦颐、邵雍等人已经为他们奠定了可靠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