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作品十五讲_钱理群【完结】(51)

2019-03-10  作者|标签:钱理群

  一

  先读《灯下漫笔》之一。

  作者首先叙述了自己(以及普通老百姓)所亲历的一件不大不小的日常生活事件:如何相信国家银行而将银元换成钞票,又如何因政局不稳要将钞票转换银元而不得,听说暗中有了行情又如何赶去兑现,即使被打了折扣也在所不惜。——正是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人们习以为常的生活现象,成为鲁迅思考的起点,成为他的思想探索的开发口;最平凡的、最普遍的,也是最深刻的:这是鲁迅的杂文(随笔)思维与写作的特点。

  细加琢磨,就会发现,作者在叙述中着意突出了“人”(老百姓与自己)在事件过程中心情的变化;于是注意到了如下关键词:开始换钞票时的“乐意”,停止兑现时的“不甘心”与“恐慌”,最后打折兑换、吃了亏以后的“非常高兴”与“更非常高兴”。还有一个细节也颇发人深省:第一、三、四段都写到“银元装在怀中”,感觉却大不一样:开始只觉得“沉重累赘”,几乎失去、又终于得到(尽管打了折扣)后就“沉甸甸地觉得安心,欢喜”。这里,对人对外在事件的内心反应的关注,也即对人的jīng神世界的关注,构成了鲁迅杂文(随笔)思维与写作的一个特点。

  问题是,作者那双“看夜”的眼睛,从这日常生活与普通人的心理反应背后,看到了、想到了什么?

  于是,进入了本文的第二个层面。

  而要进入这一层面,就必须实现思想(思维)的一个飞跃,这就是第四自然段(也即通常所说的“过渡段”)所说,“突然起了另一思想”:我们也可以称之为“多级跳跃”中的第一级。——

  我们极容易变成奴隶,而且变了之后,还万分喜欢。

  这也是作者在本文中所提出的第一级判断。这一判断是紧接前文:“倘在平时,钱铺子如果少给我一个铜元,我是绝不答应的”,现在因为有可能失去全部铜元,即使大打折扣我也万分喜欢这一事实陈述而提出的;但现在已经有了一个理论的提升(飞跃):提出了“奴隶”的概念(这一概念我们将在下文加以界说),“我们”(作者自己与普通百姓)就与“奴隶”发生了联系(“极容易变成”),而同是一个“喜欢”也有了不同的含义:如果前面几段中,“喜欢”不过是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的心绪的一种简单描述;这里,就成了对“奴隶”心理的一个判断。而这一判断是需要加以论证的。于是有了紧接着的“假如……”这一段的假设性的心理分析与论证:当人突然陷于“乱离人不如太平犬”的境地时,而又突然得到“等于牛”的待遇,尽管“不算人”也会“心悦诚服”的——这样的假设心理分析,与前文有关“银元”的得失心理显然具有相似性,鲁迅的联想与推断就是建立在这样的相似性的基础上的:在一般人看来似乎毫不相gān的人与事之间,他却能别具眼光地揭示出内在的相似与相通,从而给读者以新奇的发现的喜悦。他也正是借助这样的联想,帮助读者从自己的日常生活经验出发,去理解某些超越经验的社会历史现象与本相。本文就是从兑换银元的心理引发出这样的现象:中国历史“历来所闹的不过是这一个小玩艺”:“当了奴隶还万分喜欢。”——如果前文尚是联想与推断,现在已被证实:是确定无疑的历史事实了。

  于是,又有了进一步的推论——

  实际上,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价格,至多不过是奴隶,到现在还如此。

  这是多级跳跃思维中的第二跳,也是最关键的一跳。这也是鲁迅对中国人的生存境遇的最重要的概括与发现,与《狂人日记》里所说中国历史是一部“吃人”的历史的论断与发现,属于同一等级,都需要从鲁迅整体思想体系中去理解。这里要稍微多说几句:如我们在第八讲中所说,鲁迅思想的核心是“立人”,并指明“立人”的根本在“尊个性而张jīng神”,也就是说,人的个体生命(真实的具体的个别的个体的人,而非普遍的、观念中的人)的jīng神自由是“人”之成为“人”的本质,是衡量是否具有“‘人’的价格”的惟一的绝对的标准。只要人的个体生命还处于物质的,特别是jīng神的被压抑状态,没有获得个体的jīng神自由,人就没有根本走出“奴隶”的状态。他以此考察中国社会历史与现状,就得出了本文所说的“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价格,至多不过是奴隶,到现在还如此”的结论。——这是任何一个中国人从自己的现实生活中都能体会、感受到,而无须论证的,只是看我们敢不敢正视。

  鲁迅是反对一切“瞒”与“骗”的;他还要我们正视:中国人更多的情况下,是处于“下于奴隶”的状态的。他举例说,在中国历史中,老百姓经常受到“官兵”与“qiáng盗”的双重“杀掠”,这时候,就很容易产生希望“有一个一定的主子”,制订出“奴隶规则”,以便遵循的心理:这与前文“当了奴隶还万分喜欢”的心理是一脉相承的,而且还有发展:身为奴隶,却希望建立稳定的“奴隶秩序”。——鲁迅行文至此,发现了这样的奴隶心理,他的心情不能不是沉重的,他的笔调也愈加严峻。

  以此观照中国的历史,所看到的竟是中国人的悲惨命运:在五胡十六国、huáng巢(唐末)、五代、宋末、元末与明末张献忠时代,“将奴隶规则毁得粉碎”,百姓反不得安宁;“纷乱之极之后”,有人“较有秩序地收拾了天下”,反而“叫做‘天下太平’”。由此而推出的自然是这样一个“直捷了当”的结论——

  一,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这一种循环,也就是“先儒”之所谓“一治一乱”。

  这是本文“跳跃性”思维的第三级跳,第三个重要发现:它是对中国历史的又一个意义重大的概括。看起来这好像讲的是历史循环,其实质意义是qiáng调,中国人在历史上从来没有“走出奴隶时代”,区别仅在于是“暂时做稳了奴隶”,还是“想做奴隶而不得”,“始终是奴隶”这一本质是没有变的。——这也就为下文做好了铺垫。

  鲁迅的这一论断的另一个含义是,鲁迅赋予“先儒”(实际是孟子)所提出的“一治一乱”说以新的意义:不论是“乱世”还是“治世”,都是“主子”(少数统治者)对“臣民”(大多数老百姓)的奴役;中国历史上的所谓“作乱人物”(例如前文所说的张献忠),就其本质而言,都是给新的“主子”(例如取代明朝统治者的满清统治者)“清道辟路”的,或者他们自己成为新的统治者(例如历史上的刘邦、朱元璋)——鲁迅对中国历史上的“作乱人物”(其中有些是“农民起义”的领袖)的这一尖锐批判,虽不是本文的主要观点,也是发人深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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