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过了多久,我被左方的“咚咚”声吵醒,我转过头去,有人在敲玻璃,我定睛一看,竟是褚墨,她对我摆摆手,示意我出来。
出了门,她已经站在了门口,我惊喜地说:“你怎么来上海了?”
“和朋友一起出来玩啊。”她笑嘻嘻地说。
“朋友?”我嘟囔了句,远远的看见一辆炫酷的摩托车旁熟悉的身影,“哪位朋友啊?”
“呃,你也认识。”褚墨有些吞吐地说。
“艹,是他啊。”我惊呼,“你俩怎么搞到一块了?”
“什么搞到一块啊?我们的革命友谊很纯洁的。”褚墨辩解道。
“凌川!”我没有理她大声喊了一声站在摩托车旁貌似带着害羞的男人。
凌川听我喊他,扭扭捏捏地转过头,我走进他又一次吓到了,这小子不但把头发染黑剪短了还把手上的纹身给洗了,估计身上的纹身也洗了,穿着也规矩了许多,至少一扫原来的吊儿郎当的样儿,瞅着还真有一股阳光男孩的滋味。
“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我的一声感叹引来了褚墨的扭打。
凌川自从上次见到褚墨后就对她念念不忘,当天晚上就对她表白了,然后展开了热火朝天的追求,但是直到现在,凌川是从良了,可褚墨依然没有答应他,从此地球上又诞生了一个痴情的人。
我们交谈了会儿,我就自觉的找借口走开了,今天一天我的脸上写着两个大大的灯泡这两个字,先是自找的后来是遇到的,都是情侣,肆意的虐着我这个单身狗。
我回了上海的家,因为我真的不知道哪个角落可以容下我,不,可以收留我。
筱没和我联系,一直都没和我联系,也许她已经知道他们的这场邂逅的设计者就是我了吧,但是,知道又怎样,我不过是他们相拥而立时拿着扫帚扫大街的大妈或者是刚从便利店里打了一瓶酱油的路人,不和我联系才正常。
我走进老爸的书房,从最上层的玻璃柜里拿出了他收藏多年的伏特加,又到厨房拿了一个玻璃杯,我将伏特加打开拿到了我的书房。
在书架的最底层的柜子里我找到了我初中时买的CD机和大堆大堆的CD,那个时候在MP3风靡全国时我却疯狂的迷恋着将要淘汰的CD。
我拿出一片CD,那里载着钢琴和大提琴的声音,这是我那时学音乐时的练习曲,我无比痛恨的枯燥的训练曲,可现在,落了一层灰的它却首当其冲的躺在了我的CD机里。
我带上耳麦,按下播放键。悠扬的大提琴嘶哑的传到我的耳机里,可能因为长时间不听了吧,音质有些扭曲,就像我的回忆一般扭曲的凌乱不堪。
醉生梦死般的大提琴让我拿起灌满伏特加的玻璃杯大口的喝,蠕动的喉咙,鼻腔里喷涌而出的酒精,麻醉着我。
等我放下玻璃杯,我已经泪流满面。
“我爱你,你听到了吗?”我说,大滴大滴的眼泪滴在了CD机上,我像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一样哭着鼻子。
像个孩子也挺好的,至少我能在她的面前想哭就哭,想笑就笑。
我满腹的难过在我的泪腺里堆积,这一刻终于决堤。
我又灌了一杯酒,有股咸味,我抹了一下嘴,粘稠的液体被拉的老长,我嘿嘿的笑了,是我的鼻涕,它混杂着我的眼泪迫不及待的流出,也许它们想抚慰我吧,所以才那么急切,所以才拖家带口的急切的来到我的脸庞,亲吻着我。
大提琴依然嘶哑,钢琴依旧细腻,我站在书桌旁,用尽我一生的力气去哭泣。
我喝着酒,罐着酒,一遍一遍的听着CD,一遍一遍的用手指抹尽鼻涕眼泪。
一瓶伏特加让我天旋地转,我倒在地板上,喘息酒气说:“我想你,我等你,我爱你,世界上所有的情话都不能表达我对你歇斯底里的爱,可是……可是,筱,你又知道多少,你以为我像小孩子一样玩着游戏,你错了,我不是,现在我虽然喝醉了可是我的心很清醒,我爱你,爱到想和你融为一体,即使我无家可归,即使我穷途末路,即使山崩地裂,即使下一秒就是世界末日,我依然爱你,至死不渝。”
“可我却把你让给了别人……”我啜泣着,“我不想这样做,可是……可是”
胃里一阵翻腾,我转身吐了一地,头疼欲裂,心口也像刀搅一般难受,胃里更是抽搐的生不如死。
“可是……我……我不想看见你哭,你应该笑的……像……像天使一样的笑的……”
第27章 (二十七)鱼沈雁杳天涯路
我睁着眼睛,一瓶46度的伏特加反而让我的大脑愈来愈清醒。
我躺在地板上,眼泪灼伤冰凉的地板,视线模糊不堪。
耳朵里的音乐敲打着我的耳膜,我依然睁着血红色的眼睛,呼吸着酒精的糜烂,四仰八叉的像个死人一样,躺在那里。
音乐骤停,我以为这片CD已经唱完,于是胡乱着摸索着我的CD机,当我看到CD机里的CD依然在不知疲倦的旋转时我才意识到,我的耳麦不见了。
我放下CD机,在昏暗的立灯下我看见了她的身影,她左手拿着我的耳麦,右手抚着我的脸,我使劲的扭过脸,拼了命的爬起身,可是我哪能扛得住这一瓶烈酒的威力,于是我又倒下了。
后来,我也只能认她摆布,我看着她将我架到床上,脱掉我的鞋,我的外套,然后帮我擦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