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永远是我的,谁也不许染指。
楼千若飞也似地落荒而逃,洛蓝眼前一黑,失去支撑的力量,软绵绵地滑下去,楼千弦一愕,眼疾手快接住了他,明明比他年长的身体,却出奇轻盈,好像衹要稍不留神,就会被什么夺走了藏匿起来,教他一辈子失去他。
天道失去乐子,了无趣味。
远方复又响起一阵阵雷鸣,洛蓝不自主蜷缩着身体,似是遭受了巨大的痛苦,他无意识地拿手心抵住艳红的嘴唇,细细咳嗽起来,声音无比沉闷,喉咙中像蓄了粘稠的玩意。
楼千弦拉开他,手心的黑红刺痛了他双眼。
思绪追溯过往的回忆,他想到海难被救,在破庙中修养的那次,接着又想到山中遇劫,险些命丧九泉的那次——每一遭洛蓝承受苦难,都和他脱不了关系。
片刻以后,洛蓝逐渐转醒过来,他挣脱楼千弦的怀抱,支起身,还未来的及站稳,便被一把握着胳膊扯了回去,束缚了动作无法动弹。楼千弦目光幽冷,揩掉他唇上的血迹,“这个,和我有关?”
洛蓝撇开眼,不假思索道,“没有。”
骗子。
第9章 第九章
“你打算怎么办?”
相貌、身量、声线都和自己如出一辙,那少年好整以暇站在他面前,甜甜莞尔。楼千弦不由自主去触碰他的脸庞,最后只能握住一缕虚空,而对方就像一泓潭水,平湖击石,涟漪泛起,面容扭曲崩塌,荒诞无比,好一会儿才恢复正常。这时楼千弦深信,他正在做梦。
“楼千弦”漂浮着穿过他的身体,双手虚按着他肩头,凑近他耳边,将他血肉淋漓的隐私逐一拆穿,“你以为将叔叔一家人赶出这个家门,就能无后顾之忧了吗?”
他说得一点不错,仅须要把洛蓝和他们隔绝开来,那么他所珍爱的人,所乞求的爱,统统都不会离他而去。人是非常自私的,非必要时,他们竭力避免取舍,没有选择,就意味着不会有舍弃。
“你不止想法幼稚,连手段也是多么的低劣。”“楼千弦”呵呵笑得开心,不留余地地粉碎他的心理防御,“其实你一直都意识到,是‘我’误信了j-ian妄。为了感受那失而复得的亲情关爱,闭上了看见真相的眼睛,堵住听闻非议的耳朵,咬紧吐露真心的唇舌。多么可怜的‘我’啊。”
“楼千弦”游走到楼千弦面前,捧起他的脸,亲吻他的额头,怜悯他的懦弱,“洛蓝不是教过你吗?肉眼是无法看清事物的本质,你这样明知故犯的态度,就这么乐意糟蹋父亲和母亲的心血结晶?他们的遗物还剩多少能够被你消磨玩弄?”
楼千弦被质问得喘不过气来,他自暴自弃,率x_ing破罐子破摔,挥散面前的人影,“我压根不在意这些,他们想要就尽管拿去!”
“楼千弦”嗤笑起来,残影好不容易重新凝聚起来,模样变了,声音变了,连气质都得陌生而熟悉。“洛蓝”笑得前所未有地灿烂,迫近楼千弦,在楼千弦震撼的目光中,“洛蓝”拉开领口,线条姣好的脖颈,精致的锁骨,还有胸口淡淡的粉色,一览无遗,散发着醇酒般的甘美气息。“洛蓝”俯身凑到楼千弦耳畔,仿佛耳鬓厮磨,耳廓被s-hi热的软体舐过,好闻的檀香味麻痹了他所有感官。
“如果连我也被抢走了呢?”
楼千弦从梦魇的魔掌中惊醒过来。他背后被冷汗濡s-hi,呼吸非常急促,胸腔内的心脏失控一样敲击着,久久未能平静下来。皓齿啃上手指关节,咬紧牙关,薄薄的皮肤几近刺穿,剧烈的痛感终于令他清醒,连忙松嘴,不由露出似水温柔的神色,他怎么允许自己使用脏污的双手去触碰那个人呢。
心念电转,一个狂妄的念头将所有理智摧残粉碎,楼千弦笑了下,头脑前所未有地清明,他再次将指尖含在嘴里,缓慢而惊喜地咬开血肉,品尝伴随痛楚而来的甜蜜。
唯有伤害自己,他就可以获得去见那个人的资格。
黑暗中洛蓝张开了眼帘,他燃亮一豆灯火,拉开门,颤抖的亮光差点湮灭在扑面而来的寒意中。楼千弦的样子十分乖巧,环抱双腿,弓着身体蜷缩在门边,皱巴巴的脸无声诉说着苦痛。他睡眠很浅,洛蓝一贯放轻的开门动静,轻而易举就可以将他惊醒。
洛蓝维持沉默,一言不发为他处理伤口。起身收拾药箱时,楼千弦按捺不住,从后头展开纤弱的手臂环抱住他,脸颊贴在洛蓝后颈,声音闷闷的,“洛蓝,我害怕。”余光触及那包裹以累累纱布的左手,洛蓝放弃挣脱,以免造成二度损伤。
“别赶我走,好不好?”
洛蓝拿他没辙,小幅度地颌首,半推半就坐上了床榻,然后被楼千弦心满意足地抱了个满怀。洛蓝此时才察觉,初见时豆芽菜一般的小个子,已经长到他的眉梢了。各怀心思,洛蓝怎么也揣测不到,宛如无垠的暗夜中,身后的少年佯装自然地印上他的后颈,依顺呼吸的节奏轻轻吮吸,眸子深处徜徉着得逞。
楼千弦的父亲远渡海洋,自头一回踏足英国那一刻钟其,他熬过了长达三年的穷困潦倒的生活。
身上所有口袋翻转过来,也找不到一个字儿。他不认识哪怕半个英语词汇——第一句学会的是Thank You——为了糊口过活,他在码头找了一份廉价的装卸货物的工作,挤在熙熙攘攘的船舱里,从工头里接过工资时,耳濡目染下记住的一句话。
有收入的时候,他可以住在码头附近的宿舍,在一个狭隘的房间里盘下属于自己的床位,同种族肤色各异的人,度过无数个饥寒交迫的夜晚。遇上罢工,或者生活不景气的时候,他连房租都缴不起,被撵出宿舍,便同流浪汉瑟缩在街头,拿别人丢弃的报纸裹住自己,熬过霜降的漫漫长夜。
幸运的话,他可以在修道士的慈善摊子那里,领一片果腹的面包。若连这个都没有,他就拿锥子,砸烂结冰的食水,大口吞咽冰渣子充饥。
三年下来,他逐渐学会了英语。因为他足够谦卑和勤劳,水手慢慢熟悉他,愿意雇他帮忙做工。从楼千弦的父亲收入和花光第一笔钱的时候,他心里就形成了一个非常明确的观念,财富这种东西,要么越滚越大,要么越耗越少,它是无法维持永恒的价值的。
所以,他决定一搏,开始了对他这种廉价劳工而言,风险非常大的投资。
楼千弦的母亲就是在那个时候遇见楼千弦的父亲——邋里邋遢、衣衫褴褛,虽然不苟言笑,但却格外认真的年轻人。对于这段相识,楼千弦的父母非常珍惜,他们乐意将这段往事同襁褓中的楼千弦分享。几曾何时,楼千弦曾经偷偷地问起母亲,那名拥有铂金色头发,海洋色眼眸的漂亮妇人,为什么爱上父亲。
“我在他眼中看见了希望。”
希望的光华,就如同浩瀚的星河,即使在死一样的黑暗中,依然星光熠熠。
楼千弦记得父亲曾经说过,越是龙蛇混杂的地方,可以攫取的情报和知识越多,而那些惯常被人轻贱的人,像流浪汉和水手,身上蕴含的关于世界的知识,未必比保护在象牙塔里的贵族少,不过是每个人了解到世界的不同面目而已。
透过观察,楼千弦没费多大功夫,就发现了北院的异常。有趣的是,无须他想方设法去深究打探,对方已经亲自送上门来——楼青衣拖家带口入驻楼宅以前,除了宅子的老人齐叔,所有人都是洛蓝找来的,他对洛蓝近乎盲目的信任,以至于他从未深究过这些整日盘桓在府中的人的背景——眼前笑眯眯的护院楼千弦印象颇为深刻。
“在下陆宣。”那护院向他拱手抱拳,没心没肺的。他笑的时候,露出一枚小小的虎牙,“今早起来,突然觉得天朗气清,精神抖擞。我有预感,没准是少爷在念叨我的。”
后续的交谈中,陆宣坦荡荡地自曝底细,“在下正式成为护院以前,是一名山贼。”楼千弦这回总算惊讶了,陆宣小小得得意了下。这也难怪,他随是二十好几的人,却生得细皮嫩肉,面容比实际的年轻。若自诩为名落孙山的落魄书生,没准能混个私塾先生的职务,毕竟他与生俱来一副读书人的皮相,慈眉善目,终归叫人容易接受。
“不止是我,诸多的护院兄弟,也是同一个寨子来的。”陆宣琢磨了下,决定还是从实招来。
如果能光明正大地活下去,谁愿意背负起一个人见人喊打的骂名。陆宣是广东人,他是在一个偏僻荒凉的村子里长大的。陆家的老祖宗们原本不是土生土长的广东人,他们之所以会开辟那穷困潦倒的荒山野岭,落地生根,很大部分原因得归咎于躲避战乱纷争。
村子发展到现在已经有一定的规模。不仅凿了井口鱼池,还开辟渠道,从山上引水入村,以供灌溉菜田。遥遥望去,房屋林立,规若棋盘。农耕和渔业是村民赖以为生的命脉,故而,可以说,三年前的连年天灾对村民造成了致命x_ing的损害。